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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双手无茧

  • 作者:优哉先生
  • 类型:玄幻奇幻
  • 更新时间:04-15 22:13:06
  • 完书字数:6462

冤家路窄,狭路相逢。

越是不想见某个人,一天之内必定会几次遇见,就像冥冥之中,有块磁铁将彼此给锁住了。比如现在,伫立在剑室外,他望着穿着白色习剑服的地隰和乔择,头皮一阵阵发麻。该来的迟早都会来!翼马啊,你在哪里,快带我走吧!

剑室对于私生子而言就是刑房。既来之则安之,受刑吧!

“大哥,三哥。”行过礼后,他立即逃得远远,像个受气包般站立在剑气无法伤及的地方,满脑子都是临阵脱逃的烂点子。

刚才还在马厩里喂食小灰,聊天聊地聊森林之子,正兴奋时,长子侍卫长竟在背后转述了长子的原话;“带他来见我。”虽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字,犹留便知大事不妙。

整个阴城的歌谣,关于私生子的从来都是真实的陈述。剑术对于他而言,就像是天上的星辰,从来不肯在野林天穹暴露。博赫家族的剑术,外姓之人学不得精髓,运剑所用的不是力气和勇气,而是血液,博赫家族特有的血液。无论他怎么努力,都像一只大本鸭学拿筷子。

“站那么远做什么!”地隰问。

唉,阴郁的天空就是他的心情。咬着牙,拖着沉重的躯壳,往邢台走去。每经历过一次剑术的洗礼,挫败感就加深一层,就连窗户上的乌鸦,都在嘲笑他:私生子,笨死啦,死啦。望着墙壁,此时凿坏而遁......唉,博赫二子在此,当然是插翅也难飞。

从都城回来,乔择似乎变得温情许多。“他还小。”乔择直截了当地说,“如果只是善于用剑把对方的脑袋从脖子上搬家,并不能让人获得更高的智慧。小时候,我刚习剑,恨不得将脑袋砸个洞,把所有的剑谱灌入脑袋里。”

乔择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公子,难怪老奶妈和丫鬟都喜欢他。这样简单的想法,犹留常有,在习字背课时更甚。

云溪曾提起过,特纳夫人为了防范她的孩子们被好奇心驱使,避免和暗夜钢军这群人不人鬼不鬼的士兵有所接触,重复的告诫乔择和惜灵。长年累月听着,到最后就成了一个真实的故事。至少在惜灵身上是很好地体现了这种效果。她与暗夜钢军面对面而过,都可以做到视而不见,仿佛看上一眼,便能让三魂七魄少了斤两。

然而物极必反,乔择对长屏却情有独钟,独自浸泡在剑室内,无师自通,没日没夜醉心剑术,手上遗留下的那些茧子就是最好的见证。

“我记得真实的一幕,是你狠狠羞辱了剑师。”地隰提取了那段记忆,“此人至今都不再踏入阴城,生怕博赫三公子再此击断了他的长剑。他是个好剑师,便宜了和武铁家。若不是母亲发现你喜欢舞刀弄剑,以为母祈福禁止你再碰剑,否则未来野林的剑术排行上,必有博赫乔择。”

长子说这些话时,并不是嫉妒,而是惋惜,为痛失一个好剑手而惋惜。任何都是需要天赋,剑术也不例外,就像他,使筷子永远比剑得心应手。在野林,剑、马和竹鬼,乃是男人的外在魂魄,长屏更是野林好男儿见证实力的修炼场。昔日勇士精神,犹如过时的服饰潮流已日渐衰败。

“母亲为此惶惶不可终日,是我的不孝。”乔择手中的长剑似乎特别的华丽,相比之下长子的剑朴实无华。“铁家无心专研剑术,配上再好的剑师也是盲者得镜。”

“他们兄弟现在忙着争夺铁座,哪里在乎谁是好剑师。”地隰毫不保留地告诉他们。“可惜了,那剑师若是坚强些,留在阴城,今日也不用辛苦你我二人。”

“墨成大叔的眼睛还是一如既往的毒辣。”

墨成大叔,地隰的侍卫长,他记得此人沉默寡言,只对长子有笑容。什么时候侍卫长的耳朵也长到铁城去了。

“这不是什么秘密。”地隰转到剑柄,“阴城的大公子被一个野人打得屁滚尿流,至今都没找到可以报仇的人。”

“什么人能闯入铁城武家?”

震惊的不止刚刚回城的博赫三公子,还有整天关在城堡里的私生子。这个故事,他居然从来没有听过。

“一个无名氏野人。”

“死了?”

“全身而退。”

“离开太久,孤陋寡闻了,野人族竟也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三弟无需妄自菲薄,至今无人知道。有人说是野人王,也有人说是野人王的侍卫......就算丢根树枝在码头,明日也能听到一个全新的神话故事。”

“无论是否事实,和武的舌头大概都被拔光了。”

“博赫之子比武家大公子仁慈。”

地隰会这么说,将消息传出的家奴,应都被杀了。关于武家兄弟的故事,他也有耳闻,是两个无法用常理来评价的富家子弟。

“那野人没带走什么?”乔择问。

“武家大公子脖子上一指甲的皮。”

什么人能闯入铁城武家,并且狠狠地教训了武家大公子,那可是个眼珠子串在头顶上的家伙。能从物阴城带走大公子的一块皮,且在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莫非是森林之子?”他叫了起来,翼马能去任何地方。

剑室内无人,长子卸下了族长固有的神情,只剩下无可奈何。“你将来怎么办?”地隰直摇头“继续佯狂避世?”

“天生我才必有用,四弟天赋必在他处。”乔择竭尽全力为他开脱。“人各有志,他的兴趣完全不在此,勉强不得。”

没有任何家奴在常,一切都变得赤裸裸。“他的兴趣是森林之子和长了翅膀的翼马。”地隰完全不想给他留面子。

“把婴儿关在笼子里,这辈子都不可能学会走路,没有翅膀成不了鸟,打开笼子也飞不起来。”地隰无情地拆穿了友好的场面话。

所有的人都知道私生子好吃懒做的废物,特别崇剑的勇士们。尽管他一再开导自己,却无法忽略内心里翻滚的羞耻感。若是竹鬼来了,我能做什么。站着等他们大快朵颐吗?

剑尖拖地笔直而来。“好师傅也要有好徒弟,否则也是浪费。”云溪不知何时溜达进来,已换上了习剑服。“离开阴城,离开天赋之徒,那剑师成为了铁城里的一条舔狗,不再钻研剑术,每日跪地吠叫,比老奶妈还勤劳。”

“是我害了他。”乔择为此深感歉意。

“母亲都不愿意看见儿子吃苦,可惜我母亲已经死了。”云溪扬起了斜笑,双手按在剑把上,长剑刺入木地板。

特纳夫人勒令禁止乔择再习剑术一事,全城皆知,不再有剑师敢顶风作案。“慈母败儿。”地隰对此事颇为不满。“都城没有竹鬼,有的是人鬼。”

“母亲一向不喜欢舞刀弄剑。”乔择的心境已经平淡。

“可惜了你的天赋,你本有可能成为我唯一的对手。”云溪十分惋惜。

地隰和云溪的轮流夸赞,令他越来越好奇乔择的剑术实力,关于这点,城堡里并没有任何八卦,大概是夫人的缘故吧。剑下无情,乔择是她唯一的儿子,自然是尊贵无比的。

“博赫家族有最好的剑手,是谁不重要。”乔择似乎并不在乎剑术榜上的名利。

“这是都城人的自我安慰?”云溪问。

乔择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笛子,吹了起来,只发出两声,未成曲子已结束。“都城人并不喜剑术,各大舞音坊盛行。”

“女子如何?”地隰问。

“百花齐放。”

云溪走到他身边,举起了他的手,感慨道:“剑师若是有选择权,大概都有自知之明,无法把废铁变成利剑。”

地隰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左右翻着他的手掌,嫌弃道:“你若是能有三弟的一半用心,就不会长一双肉手。”

这双没有茧子的手在野林,对男人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就像一个光吃白食不干活的伙计被声讨,窘迫道无地自容,犹留立即收起双手,背在身后。对于野林男儿,没有茧子和疤痕的双手,就像剑客没有剑,都是可耻的。

“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在父母身边长大。”乔择替他解围。

“敌人不会仁慈。”地隰把剑重新递送给他,并命令道,“拿起你的剑。”

“大哥!”乔择叫了一声。

“三弟在都城,想必比我看得更清楚。四弟若是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就是任人宰割的鸡鸭。三弟可以时时刻刻都将他保护在眼皮下?他是博赫之子,是要在野林与竹鬼共存的野林人。”地隰的话铿锵有力,就像他手中的剑闪着熠熠之光,不容置疑。

乔择退至一旁,成为了沉默的旁观者。“森林之子会保护我。”他实在想不出拒绝的理由。空荡荡的剑室里只剩下呼吸声,静谧骇人。

已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他只能拿起剑,颤巍巍举了起来,比起风吟,此剑沉重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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