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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在矛盾中行进的明朝 3

  • 作者:张荫麟, 吕思勉, 蒋廷黻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07-04 17:22:33
  • 完书字数:4940

间或于此之外,取录一二,谓之充场儒士,是极少的。国子监生及府州县学生,应乡试中式的,谓之举人。举人应礼部试中式,又加之以殿试,则为进士。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人授职修撰,第二三人授职编修。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都得考选庶吉士。庶吉士是储才之地,本不限于进士。而自中叶以后,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所以进士之重,为历代所未有,其所试:则首场为四书五经义。次场则论、判及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乡会试皆同。此亦是将唐时的明经进士,及宋以后经义、词赋两科,合而为一。所试太难,实际上无人能应。于是后来都偏重首场的四书文,其他不过敷衍而已。其四书文的格式:一、体用排偶;二、须代圣贤立言,谓之八股。初时还能发挥经义,后来则另成为一种文字,即使是不懂得经义的人,也会做的。应试之士,遂多不免于固陋了。

明朝的兵制,名为摹仿唐朝,实在亦是沿袭元朝的。其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每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诸卫或分属都司,或直属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都司则都属都督府。卫所的兵,平时都从事于屯田。有事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之兵用之。师还,则将上所佩印,兵各归其卫所。于此点最和唐朝的府兵相像。而卫指挥使和千户、百户,大都世袭;都督、同知、佥事等,多用勋戚子孙,则是摹仿元朝的。元朝以异族入居中国,这许多人,多半是他本族,所以要倚为腹心。明朝则事体不同,而还沿袭着他,实在很为无谓。凡勋戚,总是所谓世禄之家。骄奢淫佚惯了,哪里有什么勇气?明朝后来,军政的,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其取兵之途有三:一为从征,二为归附,都是开国时的兵,后来定入军籍的。这亦是摹仿元朝。而明朝最坏的是谪发,便是所谓充军。有罪的人,罚他去当兵,这已经不尽适宜,却还有理可说。而一人从军,则其子孙永隶军籍。身死之后,便要行文到其本乡去,发其继承人来充军,谓之句补。继承人没了,并且推及其他诸亲属,这实在是无理可说。而事实上弊窦又多。要算明朝第一秕政。

法律:明初定《大明律》,大致以《唐律》为本。又有《会典》,亦是摹仿《唐六典》的。中叶以后,则律与例并行。其刑法,亦和前代相同,惟充军则出于五刑之外。

明代最精详的,要算赋役之制。其制:有黄册,以户为主,备载其丁、粮之数。有鱼鳞册,以土田为主,详载其地形地味,及其属于何人。按黄册以定赋役。据鱼鳞册以质土田之讼,其制本极精详。后来两种册子都失实,官吏别有一本,据以征赋的册子,谓之白册。白册亦是以田从户的。其用意本和黄册一样。但自鱼鳞册坏后,田之所在不可知,就出现有田而不出赋役,无田反而出赋役的,其弊无从质正,而赋役之法始坏。明代的役法:系以一百十户为一里,分为十甲,推丁多之家十人为长,分户为上中下三等以应役。役有“银差”,有“力差”。中国财政,向来量入为出的,惟役法则量出为入。所以其轻重繁简,并无一定。明朝中叶以后,用度繁多,都借此取之于民。谓之加派,就弄得民不聊生。

役法最坏的一点,还不在其所派的多少,而在一年中要派几次,每次所派若干,都无从预知。后来乃有“一条鞭”之法。总计一年的赋役,按照丁粮之数,均摊之于人民。此外更有不足,人民不再与闻。力役亦由官召募,人民乃少获苏息。惟其末年,又有所谓三饷,共加至一千六百七十万,人民不堪负担,卒至于亡国而后已。赋役而外,仍以盐、茶为收入的大宗。明初,命商人纳粮于边,而给之以盐,谓之开中盐,而以茶易西番之马。商人因运输困难,就有自出资本,雇人到塞下屯垦的。不但粮储丰满,亦且边地渐渐充实。国马饶足,而西番的势力,多少要减削几分。真是个长驾远驭之策。后来其法坏了,渐都改为征银,于是商屯撤废,沿边谷价渐贵,而马群也渐耗减了。茶盐之外,杂税还很多。大抵以都税所或宣课司榷商货,抽分场,局税竹、木、柴薪,河泊所收鱼税,都不甚重要。惟钞关之设,初所以收回纸币,后遂相沿不废,成为一种通过税。在近代财政上,颇有关系。

第六、元明的学术思想和文艺

元明的学术思想,是承宋人之流的。在当时,占思想界重心的,自然还是理学。理学是起于北方的。然自南宋以后,转盛行于南方,北方知道的很少。自元得赵复后,其说乃渐行于北。元时,许衡、姚枢等,都号为名儒,大抵是程朱一派。只有一个吴澄,是想调和朱陆的。明初,也还是如此。到公元十五六世纪之间,王守仁出,而风气才一变。

王守仁之说,是承陆九渊之绪,而又将他发挥光大的。所以后来的人,亦把他和九渊并称,谓之陆王,和程朱相对待。守仁之说,以心之灵明为知。为人人所同具。无论如何昏蔽,不能没有存在的。此知是生来就有的,无待于学,所以谓之良知。人人皆有良知,故无不知是非之理。但这所谓知,并非如寻常人所谓知,专属于知识方面。“如恶恶臭,如好好色”,知其恶,自然就恶,知其善,自然就好。决非先知其恶,再立一个心去恶;先知其好,再立一个心去好的。好之深,自然欲不做而不能自已。恶之甚,自然万不肯去做。所以说“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所以说知行合一。既然知行就是一事,所以人只要在这知上用功夫,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时时提醒良知,遵照他的指示做:莫要由他昏蔽,这个便是致良知。如此,凭你在“事上磨炼”也好,“静处体悟”也好。简单直捷,一了百了。这真是理学中最后最透彻之说,几经进化,然后悟出来的。

讲理学的人,本来并没有教人以空疏。但是人心不能无所偏重。重于内的,必轻于外。讲理学的人,处处在自己身心上检点,自然在学问和应事上,不免要抛荒些,就有迂阔和空疏之弊。程朱一派,注意于行为,虽然迁阔空疏,总还不失为谨愿之士。王学注重于一心——在理学之中,王学亦称为心学——聪明的人,就不免有猖狂妄行之弊。本来猖狂的人,也有依附进去的。其末流流弊就大著。于是社会上渐渐有厌弃心学,并有厌弃理学的倾向。但这所谓厌弃,并不是一概排斥,不过取其长,弃其短罢了。在明末,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三先生,最可以为其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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