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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乱世纷争下的求存10

  • 作者:景占魁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07-04 10:38:54
  • 完书字数:10430

在加强工农业生产建设的同时,阎锡山还十分重视了金融建设。他认为:“金融是经济之杠杆,掌握了金融,就是掌握了经济命脉”。因而,1912年他从绥包返回太原复出山西都督后,即责成原晋泰官钱局(光绪二十八年清廷在山西设立的官银号,太原辛亥革命中曾被抢劫一空)总经理渠本翘将局中之内外欠帐作了清理,其后,去掉“晋泰”,冠以“山西”,成了督军可以直接掌握的“山西官钱局”,新绛人王化南为总办,随即恢复营业。“山西官钱局”成立后,由山西省军政府陆续拨给官款,至1913年底,www.youxs.org,并从成立之后即开始发行“银票”,到1917年底,山西官钱局在外纸币流通额“计大银元票53723元,小银元9097元”(魏建猷:《中国近代货币史》第200页)。

“山西官钱局”成立后不久,1917年,阎锡山又筹设了“晋胜银行”,任贾继英为行长。阎锡山之父阎书堂为董事长,这是一个私资性的金融机构。该行设于太原帽儿巷,它在大同设有分行,在京、津两地设有办事处。其股金来源,一是忻代宁公团于民国元年撤消时交给阎锡山分肥的四五万元,一是阎锡山于1911年撤退太原时,他在军款截旷项下拨出的两三万元分给了赵戴文、黄国梁、徐一清、张玉堂等,作为晋胜银行的股份。此外,还有阎锡山每月交给该行的军费,调拨支付,作为流动资金,周转运用。晋胜银行除开展一般金融业务外,还通过阎锡山与旧交通系首领梁士诒的关系,代办了交通银行在山西的业务,它与山西官钱局相互扶助,勉力为阎锡山维持金融。

金永在晋期间,掌握了山西财政大权,以往山西官钱局作为阎锡山支付一切费用的供给机关,“凭条上只要有阎的图章,即可提出款来”,而这时,“阎所领者只不过将军署额定经费而已”,从此,不但过去阎锡山为照顾革命出力人员而设的若干空名义完全被取消,就是实缺原官,如“秘书长”等亦予裁撤。在此情况下,虽有晋胜银行尚可稍资挹注,但因其局面不大,所以,使阎锡山在经济上感到十分拮据。1917年,阎锡山兼山西省长后,面临的经济状况如前所述并不乐观,而他为“保境安民”和“充裕民生”,又要扩充军队,并进行各项事业的建设,因此,如何聚敛财力,活跃金融,不能不是他考虑的重要问题。有鉴于此,他瞅准时机,办起了一个铜元局,以解燃眉之急。原来,辛亥革命后,币制统一改为银元,山西田赋自1913年开始即改征银元和银元以下的辅币,此种辅币便是当时在民间流传的制钱即铜钱。阎锡山看到把从民间收购到的制钱和废铜,改铸成铜元,可以从中牟利,于是,以解决修械所经费不足为由,于1917年设立了一个铜元局,从杭州订购了一批制造铜元的旧机器,开始铸造铜元。“阎锡山筹谋以‘三九’制钱(www.youxs.org)为原料,用三文制钱改铸可当20文铜钱的铜钱一枚”,“www.youxs.org”,“在全省流通制钱中约有50亿文,改铸铜元19亿枚,可当制钱340亿枚,……按当时主币银元与制钱的兑换率,所铸铜元即相当于1700万银元”,而“若按流通中的约50亿文制钱计划不过250万元,一经改铸之后相比,凭空获得1450万银元之巨”(《山西文史精选》——《阎锡山的垄断经济》第199页),后来的事实虽然没有像阎锡山“筹谋”的那样理想,但从改铸铜元中却也获得了350多万银元的巨额利益,为解决修械所经费和其他方面的开支,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靠改铜元牟利,终非长久之计,考虑到今后全省军政和其他费用的开支将会日益增加,同时,“山西省官钱局”即不适宜发行全省统一的“纸币”,又难以统制全省之金融,为了代理省金库和发行省钞,阎锡山遂决定接受原山西省官钱局的全部人员和物资,筹组一个新的金融机构—山西省银行。

经过一番筹备,1919年8月1日,山西省银行正式成立,当天在太原傅公祠召开了第一次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达245户。会上选出了董事(阎锡山任董事长),并通过了“山西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省行的资本预定为300万元,www.youxs.org。

省行成立之初,采取公私合办的形式,私股预定为100万元。在1918年省行筹备期间便开始招募,下令各县公款局、商会、钱业公会、粮食公会等机构发动认股。在公股方面,除官钱局转交的30万元外,其余由财政厅筹措。阎锡山之所以采取这种公私合办形式,一方面是由于公家财力有限,另一方面是因为辛亥革命时,阎锡山为解决当时军政府急需,曾向一些巨商进行过劝募,如向祁县渠筱洲(渠本翘之父)劝募过白银13万两,其他辛亥革命军也有不少向地方劝募过款项和物资。阎锡山为履行自己当初所讲“日后必还”的诺言,遂于1913年将这些劝募来的款项一律作为无息公债发给地方和原主,称为“善后公债”,准备分年抽签偿还。省行成立时,即将此项公债收回,折合成以元为单位的股票,作为银行的私股投资,按股票额由省财政厅垫付现金,这样既壮大了省行的资力,也可取得民心。

但是,这种公私合办的形式,没有维持多久,到1923年,随着全省财政状况的好转,阎锡山便以“省行不应有私人股本”为由,把私人股票一律收买,给予票面十足现金,从而使山西省银行成为完全公办的金融机构。其实,阎锡山这样做的另一主要原因是因为“银行既有商股,必有商股方面的董事和监察人,对阎的任意运用省行资金,多少也有点不便”。而对于那些私股持有者来讲,没想到当初劝募的款项不仅变成了公债,并且从无利公债变为有息公债,而今又能获得十足现金,自然十分满意,从而使“阎锡山不骗人”的话,很快流传开来,这样反而使省银行的信誉更为昭著(南桂馨:《一九二0年以前阎锡山的“经济措施”》、《山西文史资料》第5辑,第61页)。以后,山西省银行所发大量省钞能够得到人们的普遍接受,与此有着很大关系。

山西省银行成立后,由于政府的支持,所以在存放款业务方面很快扩展开来。当时,全省银行业的总资本额为300余万元,山西省银行一家即有240万元,占到总额的80%;在存款方面,全省往来存款总额是130余万元,山西省银行即吸收了83万余元,占到63%左右;放款方面,省内各银行放款总额为840余万元,省行就达590余万元,占71%左右,其中信用放款全省总额为67万余元,而省行就达59万元,占88%,由此可见,山西省银行在全省金融中的地位了。

山西省银行在维护阎锡山政权的财政金融方面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它代理了省金库。山西省银行成立后不久,根据阎锡山省署财政的需要,在其所属之太原分行下设立了“省金库”,它作为银行业的专门机构,不仅代财政厅收发各种款项、支付军政各费,而且兼管发行和兑换“金库券”。这个“金库券”是阎锡山的创意,它实际上相当于国库券、公债券等,也是山西发行地方公债之始。金库券的发行数额,全由省财政厅决定,省银行只按财政厅的支款凭证开付而已。“金库券”为半年期,到期方可兑换,并且在推销此券时,阎锡山采取了硬性摊派的方式,其对象主要是军政人员。按每月薪饷的五分之一搭配发放,6个月后兑现,每月每元六厘利息(当时银行放款利息为每月每元1分1厘),如果到期不兑,过一个月,则要多加一个月的利息。这种“金库券”的发行,自然使军政人员吃亏不小,因为每月每元的利息就比存入省银行少了五厘,但是,通过“金库卷”的发行,却使省财政的资金周转变得更加灵活,也大大方便了军政各费的支付,从而为阎锡山政权的财政金融提供了有利保证。

其二,大量发行省钞,从中聚敛财富。阎锡山为使省银行成为发行省钞的专办机构,首先统一了全省钞票的发行权,亦即省银行发行省钞的垄断权。鉴于当时使用的货币银钱和制钱,在计算单位上极不统一,在银钱上有的以银元为单位,有的以银两为单位,在制钱上有的以一千文为一吊的,有的则以960文为一吊,还有以820文为一吊的;同时,各地的私营商号,只要有些资本和信用,就发行银钱票子,即所谓“钱帖子”,而其发行量又因大多超过商号的兑付能力,往往导致亏空倒闭,使商民受害;不仅如此,有些商号往来交易时,不用现款,而是通过钱庄过拨,即所谓“拨兑钱”的,这样,无形中又增加了货币暗通的数量,凡此种种,都造成了金融货币市场的混乱无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省银行成立后,阎锡山即以省长或其他名义,发布了《划一币制暂行规定》、《山西省发行铜元规则》、《山西省长阎颁布发行镍币条例》、《禁止商号私发银元纸币惩罚规则》、《山西省查禁私发纸币规则》等一系列法规。在《划一币制暂行规则》中就明文规定:“凡山西境内商民交易,一律周行银元、铜元”;“铜元以每十枚为一百文,每百枚为一千文”,“白银按七钱二分折银元一元”,《禁止商号私发银元纸币惩罚规则》开宗明义地声明:“本规则专为禁止各县商号发行银元纸币而设,凡违令发行者,应受本规则之惩罚”,同时,明确规定:“凡私发银元纸币经委员查出者,按照所发数目每一元处以三倍以上十倍以下之罚款”。《山西省查禁私发纸币规则》指出“本省境内除中国银行、山西省银行经国府、省政府分别令准发行纸币外,其余公私商号一概禁止发行”。与此同时,阎锡山还多次召开全省商界会议,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政府法令法规。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使全省的钞票发行权逐渐集中于山西省银行之手,并使其发行省钞合法化。

为使发行纸币有足够数量的准备金,阎锡山在筹措省钞准备金方面,也是煞费苦心。在他专门组织的财政会议上讨论准备金的问题时,阎锡山为了军政各费的灵活运用,主张准备金越少越好,而曾在清末即任职于财政机关,对财政业务十分熟悉的省财政厅科长仇曾诒,则主张必须十足,即发行钞票额与准备金的数目相等,经过激烈争论,在准备金问题上财政方面一再让步,最后以准备金至少必须达到钞票发行额的70%议决。但不管怎样,有了这70%,说明省银行当初发行之钞票还是有相当准备金的,因此,尽管1919年省银行一开始发行纸币时,曾出现了人民由于不信任、不习惯,而随到手、随兑换,“增发和回笼,每天都有”的现象,但是,通过比较,人们发现,中国、交通两行发行的钞票,因袁世凯帝制后,不能兑现,经常是四折五折,而山西省银行则“十足兑现”。由于省行信誉昭著,所以,“人民持券保存,反而不去兑现,它在邻省虽无分号,但钞票通行京、津、绥远,甚至远走宁夏一带,以此获利很厚,股票每年利息在一分四五”(《山西文史资料》第5辑,第60页)。当初山西省纸币的发行如此顺当,其中的原因,除了有比较充足的准备金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其发行量还不算太大,1919年时仅为40万元,其后虽有增加,但截止1928年底,十年间共发行1300万元,平均每年也不过130万元。因此,在兑付上还有一定的保证,“一度时期一元晋钞可以兑换一元白洋”(山西省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编印:《山西金融志》(上册),第42页),这就使省钞的发行更有了市场。

阎锡山在山西财政金融建设上的努力,不仅有力地改变了以往“各商号滥发钱贴,几成不兑现之纸币”那种金融上的混乱状态,统一了货币发行与金融管理,使山西的金融业迈入了现代化的轨道,而且,也较好地改变了山西财政金融的窘迫局面,并由此而促进了山西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但是,也应当看到,这一时期,以山西省银行为中心的财政金融建设,对山西社会所产生的消极作用,也是不小的。由于山西省银行发行了大量省钞,这就使阎锡山更有资力进行扩军和扩大军火生产规模,此举虽然巩固了阎锡山政权的统治,并在“保境安民”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却也滋长了阎锡山向外扩张的野心,并因此而导致了山西的灾难。特别是通过北伐,他的势力发展到平、津、绥远、察哈尔和河北,已然成为“华北王”之后,省钞的发行量到1928年即已飚升到900万元,是此前近十年平均发行量的7倍多,到1929年,更激增至1300万元(《山西金融志》(上册),第42页),及至中原大战前夕,阎锡山允诺70万联军的军费由山西来解决,于是又督促省银行加快省钞发行。但由于阎冯联军的失败,发行的省钞中,有7500多万元,随着联军的溃退一同流回山西,加之京、津、绥、察及河北地区的商人也把省钞一批批贩回山西,借兑现之际,从中牟利,因此,原先发放且有信誉之省钞,急剧贬值,最高时省钞30元才能兑换一元。并且,由此引起连锁反应,广大持有省钞的百姓,一夜之间一贫如洗,许多商号纷纷倒闭歇业,加之退入山西的客军的滋扰,使山西的经济几乎崩溃。

8、全面发展教育事业,山西的教育处于全国前列

清朝末期的“百日维新”和推行“新政”期间,山西虽然在筹办新式学校方面走到了全国的前列,但是,由于山西经济的落后,环境的闭塞诸原因,总体来看,全省的教育事业依然相当落后,各级各类学校极少,文盲大量存在,可用之才稀少,民众愚昧无知的问题尤其严重。这种状况,直至辛亥革命后,仍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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