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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花开的声音 1

  • 作者:凌眉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07-04 10:25:25
  • 完书字数:12084

沈春晓猝不及防之下,突然被握住了手,他温热的手紧紧包裹住她的,一股热气顺着手心直往胳膊上窜。她吓了一跳,赶紧挣开,骂道:“猪头,我不是安珠。”边说边甩手,好像要把他留在手上的温度甩掉,恼羞成怒地骂,“真是好心没好报!”

卢浩翔没听到她骂,只是手里突然空了,赶紧虚空乱抓,着急地叫道:“安珠,安珠……别走,别……”

看他急成那样,不给他抓到还不行,她可不想陪个醉鬼捉迷藏,目光扫过,看到茶几上的果盘,眼珠一转,促狭地笑了,顺手拿了个苹果就塞进他手里。

手里握到实物,卢浩翔立刻安静下来,抱着苹果又睡着了。

沈春晓好气又好笑,嗤之以鼻:原来一个苹果就能哄住,就这智商,还设计师呢。她鄙视地睨了他一眼,站起来拿了自己的提包,把他的钥匙扔在桌上,走出去帮他关上了门。

出了电梯,拿出手机看时间,十点了,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啊。被这只猪拖累,她累坏了,还是先溜回去睡觉吧。

对,得跟安珠打个电话,帮她照顾前男友,不找她算账怎么成?

说打就打,走到马路边,她就翻出手机找到上次安珠拨的那个号,一看是个座机,这时段在中国虽然是倦鸟归巢的时间,加拿大却还是大白天呢,她哪里会乖乖地在家,算了,以后再说。

拦TAXI回家,洗过澡,穿着睡衣,软倒在自己那虽然小,却温暖柔软的沙发上,打开电视,画面跳入眼帘的时候,沈春晓觉得今天真是充实:工作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把杜卫琪和赵燕茗扒拉到一块儿去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看到了卢浩翔醉酒的熊样,她觉得无比解气,虽然代价有点大,是用劳力换得的,但很超值。

电视里的画面跳来跳去,沈春晓心情兴奋,心思全不在这上面,最后决定别看电视了,上网看看。

QQ好友栏里一片灰,人们习惯隐身,让网络也变得如此安静深沉。她把对话框最小化,点开网页,找出隆庆的网站主页来看,隆庆的中高层管理者都有照片放在页面。他们的那个市场总监的照片作为公司中层管理中的佼佼者被安放在醒目的位置。

这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很深沉稳健的样子,但眉梢眼底有一份春风得意,很自信。

想着这几次交锋都被这个男人占了先机,自己处处落在后面,沈春晓心里非常不服气,她看着那张照片暗下决心:我一定会拿下华宇的专柜,让你看看,我没有你想象中这么差。

关了隆庆主页,调出这届展销会的页面来看,可惜,网上的资讯少得可怜,不知道贾乐山那边进展怎么样了。

展销会是她的东风,这是陈总亲自交代贾乐山的事情,他那里应该不会打什么折扣。

也许是自己杞人忧天了,都是中了卢浩翔的毒,贾乐山再不管事,能做到副总,总有过人之处,要是连个小小的展销会的展销位都搞不定,陈总怎么会用他呢?

她要担心的倒是卢浩翔那边保证下来的展品是不是能准时做出来。她本来是没有怀疑的,但今天晚上卢浩翔这样让她没有信心了。

卢浩翔的失恋迟到了一年,积聚在心里的那份失落被他一下子发泄出来,要是他这失恋持续得久一点,天天借酒浇愁醉生梦死,这么几天还真经不起他几下折腾!

沈春晓关掉网页,关了电脑,一时却无睡意,回想今天晚上遇到的这一切,真像做梦一样,她从没想过一直在她面前阴冷深沉唇枪舌剑的卢浩翔,在失恋后会展示这一面,那么的颓废,那么的无神,那么的失控。失恋和醉酒让他剥开了层层伪装,展示了内心脆弱柔软的一面。

沈春晓明白,先前之所以不能放任他就这样,之所以要帮他,要带他回家,要为他伤口消炎包扎,会在临走时为他盖上薄毯防他着凉……那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她在他身上,看到四年前的自己。

当年,她那么彷徨,无助,伤心,悲愤,痛苦……当他叫着“安珠”的时候,她真真切切体会到那份失去的痛苦,体会到那种被欺骗的伤心。

说同病相怜也好,说兔死狐悲也好,总之,即使那个人不是卢浩翔,当想到那份相似,想到那份相似的悲伤和痛苦,她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卢浩翔比她幸运,至少他自欺了这么久才被真相击中,而她,却是在甜蜜之中猝不及防地接受这一切,好像万丈高楼失足,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一下子失去了所有,这么多年来回想,心还在汩汩地流着血。

如果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不爱就是不爱,那么,在不爱的时候,能不能直接说出来?这样,至少真相不会这么不堪。当初,她这么质问过贺广晨,后来,在送安珠上飞机的时候,她也这么对安珠说过,可是她改变不了什么。

她摇摇头,好像要摇掉这些心绪,都说了不想了,可是,终是忍不住回想。她一直逃避着自己的内心,恐惧恋爱恐惧结婚,在自己的世界里冰封一颗心。可是,她还能逃避多久呢?

如果爸妈知道她口中说的有男友在交往只是子虚乌有,会不会也像赵燕茗的爸妈一样,拿着她的资料和照片到处联系婚介所?即使他们不会,可她就忍心看到他们失望的眼神?忍心让他们在生她养她过后又来为她的终身大事操心?

沈春晓觉得头疼,每当想起这些,她都头疼。她知道,这些事情是迟早要面对的,当年的失恋是她的心结,她一直不肯走出来,所以,她一直恐惧,恐惧再次被伤害。

这点和卢浩翔多么相似,一年多过去,难道卢浩翔会一点不知道安珠不辞而别的原因?他宁可把恨意转嫁到自己身上,也不肯恨安珠,仍然在心底里为安珠留着那个位置,自欺欺人。直到看到那些照片,看到安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他才无法继续欺骗自己,所以,他借酒浇愁,来麻痹内心的痛楚。

有用吗?如果这样就可以,如果自欺就可以,又能欺得了多久?真相总有被揭开的一天,该面对的终还是要面对,能逃避到什么时候?

她站起来打了杯水,慢慢地喝,边喝边告诫自己,不要再想了,赶紧睡觉,明天还要上班呢。

一晚辗转反侧,第二天起床,沈春晓悲哀地发现,她熊猫眼了。

这样子可怎么见人啊,她用了很长时间化妆,终于让黑眼圈不那么明显。她对着镜子恨恨地想,都是被卢浩翔害的,让她触景生情,胡思乱想,结果成了这样。

沈春晓一边抱怨一边往公司赶,早晨的车真难等,没车一族太不方便了。不过,现在她还不敢奢望车子,没这个闲钱。

TAXI在公司门口停下,她刚下车,就看到一辆雅阁从身侧开过去,直奔停车场。这车她认识,那是卢浩翔的,奇怪,昨天他喝得那么醉,她是打车送他回家的,车应该还在PUB的停车场。这么一大早的,他就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了?

她好奇,放慢了脚步,等那辆车停好,开车的人走下来,不是卢浩翔是谁。

精力可真好,居然能起来上班。看他西装笔挺人模狗样精神焕发的,真无法和昨天他那狗熊样联系到一起去,沈春晓在心里嗤之以鼻。昨天她帮他用纱布包扎的地方被西装袖子盖着,已经看不出来,要不是她亲眼看见,还真要以为昨天是做梦。

她走得慢,卢浩翔走得快,两个人在大堂门口相遇了。

卢浩翔看她一眼,沈春晓也看他一眼,两个人目光才一相接就各自移开,好像遇上个陌生人似的。

昨天他醉成那个鬼样,一定没有认出她来。没认出她更好,自己也不用为同情心泛滥帮他这种人而感觉丢脸了。何况,以他这臭脾气,哪里知道感谢人,说不定还会奚落取笑呢。

她微昂起头,傲然向前走。

前台小姐微笑:“卢经理、沈经理,两位早上好!”

两人互看一眼,表情都非常漠然,他们不对盘公司人人都知道,前台小姐也见怪不怪了。

到了办公室,沈春晓处理着工作事务,公司的品牌有两个,款式更是数百种,虽然新的品牌在研发在试做中,她却不能因此而疏忽原有的品牌。

要知道,这两个品牌才是目前公司的大头,新的品牌在试制阶段,她想一鸣惊人,却一样要稳定现有品牌的销量。

她手下的市场人员个个精干,从报表上的数据来看,目前销量稳定,没有突破,却也没有下跌。

忙完手头的事,沈春晓站起来,再不愿意,她还得和卢浩翔接触,新品牌营销她在努力,可具体的工作重心其实还在他那里。她必须要确信卢浩翔在经历失恋过后不会失心疯把工作当儿戏才能安心。

卢浩翔的办公室门是虚掩的,她只轻轻一敲,门就开了,在他宽大的办公桌上放着红药水和棉签纱布之类的东西,卢浩翔右手袖子卷得高高的,左手正笨拙地往伤口上涂药水,面容扭曲,样子狼狈。

感觉到有人进来,他一抬眼看到是沈春晓,忙放下袖子,急眉赤眼地道:“你不会敲门的吗?有没有礼貌,不等我叫请进就进来!”

他受伤的过程她都亲眼看到了,还有什么形象能比昨天晚上更糟糕。她关了门,慢步走过去,鄙夷地道:“要怕人看见,你就该把门锁好。不对,真要这么注意形象,何必去买醉,还跟人打架,弄到自己人不人鬼不鬼!”

卢浩翔大惊失色:“你怎么知道?”

他果然不知道昨天带他回家的是她,沈春晓不想多说,只道:“赶紧上好药咱们谈正事!”

卢浩翔低头上药水,可左手本来没有右手灵活,而他又因为沈春晓在一边显得分心,笨拙地涂了几涂,终于不耐烦地把棉签一扔,拧上药水放在一边,袖子也扯了下来,说道:“有什么事你说吧!”

沈春晓皱眉,她在旁边早就看不下去了,冷冷道:“别以为你自己很强大,我可不跟一个一边谈工作一边伤口流血的人说话。”她伸出手,强势地道,“拿来!”

卢浩翔问道:“什么拿来?”

“棉签,药水!”她简捷而不耐烦地皱眉。

可能是她的气势太凌厉,气场太强大,卢浩翔怔忡着把棉签递过来。沈春晓把药水瓶拧开,伸手把他的右手往前一拉,卢浩翔的手不由自主伸向前,展示在她面前,她把他拉下的衣袖又推上去,拿棉签蘸药水,涂在他的伤口。

昨天帮他消炎包得好好的伤口,今天看起来好像严重了些,连伤口都有点向外翻,她抬头看他:“你碰生水了?”

卢浩翔哼道:“洗澡能不碰生水吗?”

沈春晓气得翻白眼:“笨蛋,你不会不拆纱布洗澡?”

“你怎么知道我伤口包着纱布?是你包的?”卢浩翔怀疑地问。

沈春晓一怔,说漏嘴了,她白他一眼:“懒得理你!”低下头,把红药水细细地涂在伤口上,用纱布一层一层缠好包扎。

卢浩翔还在追问:“沈春晓,昨天是你送我回家,帮我包的?”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沈春晓把剩下的纱布往桌上一扔,转身就往外走。

卢浩翔叫道:“喂,你不是要过来找我谈工作吗?”

沈春晓闷声道:“你收拾好了来我办公室!”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卢浩翔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昨天他醉得迷迷糊糊,只知道似乎和人打过架了,至于后来发生什么事,谁送他回来的,为什么自己手臂上会有伤,为什么伤口有人帮忙包扎了,他全都不记得了。

只是早上醒来,看见自己穿着衬衣睡在沙发上,身上盖着薄毯,衬衣皱巴巴的,一股酒气,邋遢得不成样子,所以赶紧起来洗澡。

洗澡的时候,脱了衬衣,看见手臂上的纱布。他开始还以为是自己醉后包的,后来看见放在茶几上没用完的纱布、消炎水和棉签,这些东西一看就是新买的,才确定不是自己,因为他家里有这些东西,自己再醉,也不可能绕道去另买。另外,他的车没有开回来。

本来洗了澡后他顺手扯了纱布包了,但由于止血没做好,又碰了生水,没再消炎,工作了一会儿感觉到痛,一挽袖子,才看到血竟然渗透了纱布,才叫助理赶紧找来红药水和纱布棉签,但是又不想让人看到他受伤,所以把助理给轰出办公室了。

没想到助理走时没帮着锁门,沈春晓一推就进来,连个过渡时间都不给他,狼狈的样子让她看个正着。

他心里还是很恼火的,这女人平时就横眉竖眼,捏住针尖大的事就能冷嘲热讽指桑骂槐极尽挖苦之能事,现在被她看到自己这样子,不知道会怎样嘲笑呢。

听沈春晓的话意,她似乎知道自己昨天晚上干了什么,知道自己去喝酒,知道自己受伤,还知道自己的伤口有人包扎,难道是她把自己带回来又帮自己包扎的吗?

怎么可能,她睚眦必报,平时就得理不让人,像个男人婆似的,只怕她真看到自己受伤,也会视而不见,不会有这么好心的。

可是,刚刚她给自己包扎的时候,动作很轻,一点也没弄痛他。如果她真要报复他,只需要下手重一点,就能让他痛。从这点看,她根本没这种想法,倒是自己小人之心了。奇怪,她明明可以视而不见的,为什么帮自己?

虽然她嘴还不饶人,但也不过责备他打架闹事弄伤了自己,在他听来,似乎关心还多过责备。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吧?她居然没逮住机会来嘲笑他,甚至在他问是不是她带他回家的时候,她居然有点脸红,还心虚地马上走了。怎么,她转性了?

卢浩翔百思不得其解,看了看胳膊,她已经帮他包扎好了,涂过红药水的伤口一片清凉,纱布缠得齐整,动一动,痛感已不那么明显。他放下袖子,这下谁也看不出来了。

小伤而已,他挑挑嘴角笑了笑,这时,助理顾小莹敲门进来,卢浩翔把手放到桌子下,看着她。

顾小莹眼神闪动,想笑又忍笑的样子。

卢浩翔见她表情贼兮兮的,忍不住问道:“你笑什么?”

顾小莹笑道:“经理,我刚刚都看到啦!”

“看到什么了?”卢浩翔故意沉下脸,他其实不是个恶上司,跟设计部的人员一向打成一片,除了对沈春晓之外,他对谁都是很温和的,所以顾小莹才会在他面前这么随意。之所以对沈春晓这样,一半是因为她个性很强,在工作中认为对的方面一向据理力争,两个部门接触又多,再加上之前有一些误会,所以,他们的相处方式就是刀光剑影,你来我往!

其实他不喜欢这种方式,可是,如果突然改变,只怕满公司的人都会以为他不对劲了。有些时候,一种方式用多了,不管在自己心里还是别人眼里,都会成一种习惯的。

顾小莹没有因为他沉下脸就害怕,还是笑嘻嘻地道:“看到沈经理给你上药啦!卢经理,我不是有意偷看的啊,我推开门的时候,她正在给你上药,我不敢打扰,所以又赶紧关上门了。”

卢浩翔瞪大眼睛,他以为顾小莹看到他把手藏在桌子下,没想到她看到的是那一幕,可别让人误会才好,他赶紧道:“别乱说话,她找我谈工作!”

“我知道呀,平时,不谈工作沈经理也不会来你办公室,我又没说她是来看你的!”顾小莹眨眨眼,促狭地道,“其实也不只我看到了,你这窗子百页窗关得又不严实,大家都看到啦!经理,你们什么时候化敌为友啦?”

卢浩翔一怔,可不是,百页窗虽然拉下来,但每页之间都有两厘米左右的空隙。他估计,当顾小莹看到这一幕后,就像发现了新大陆,到外面大办公室一广播,虽然设计部的人们不八卦,但都是年轻人,好奇心杀死牛,何况被顾小莹这么添油加醋地一说,肯定要好奇两个平时一见面就吵的人怎么能和平共处了,当然会偷看一眼,并加上无数想象,在心中编成了各自不同的版本。他板着脸道:“你们太闲了是吧?没事跑我办公室外偷看,是不是要我给你们增加工作量啊?”

顾小莹眨巴着眼睛,很无辜地道:“我们没有偷看啊,再说,这不是什么大事儿啊,经理,你干吗这么紧张?”

卢浩翔见她装无辜,好气又好笑,瞪她一眼,道:“什么紧张?小丫头乱说什么?我叫你跟进的事情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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