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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5 章 百货大楼【二合一】

  • 作者:萤河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11-25 08:08:11
  • 完书字数:13514

临近九月,南边还是盛夏般炎热,让人恨不得日日泡在水池子里纳凉,但北地已经是快入冬的季节了。

大秦北境,云中郡,原本是赵国世代防御的匈奴,在一统六国后,成了大秦士卒驻守的边境。

匈奴人逐水而居,牛羊丰沛,听着好像日子过得潇洒又富足,但实际上论起生活水平,远远不能与中原的贵族相比,尤其是底层牧民,更是艰难生存,一旦天有不测,就要面临牛羊大批死亡、无力维生的绝境。

此时就只能挥刀南下,掠夺到足够的粮食才能活下去。但这一切对于边境的百姓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临近云中郡有一个小部落,只有几十个人,哪怕没有跟上大部队也不会有人注意到的小部落。

塔拉是这个部落中的一个普通牧民,要说特别,大概就是几个月前跟南边来的商队做了一笔生意——把羊毛‘高价’卖给他们。

那笔买卖可真划算啊,只是用一些拿来垫脚都嫌臭的羊毛就换来了许多盐和布,还有一种吃了之后能治病的药草,每天放水里泡一泡喝下去就不会像以前那样拉不出屎。

塔拉披上一件皮袄子,才掀开毛毡走出帐篷,但即便添了一件衣裳,依旧被外面的冷风冻了一个哆嗦。

“这天气也太冷了,往年这时候都没有这么冷。”

塔拉抱怨了一句这见鬼的天气,哆哆嗦嗦的往羊圈走去。

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查看自己的财产,那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他们牧民在草原上安身立命的东西。

他仔细的数了数羊圈里的羊,一只一只数,从左边数到右边,又从右边走数到左边,来来来回回数了三四遍,确定都没有问题才安心地回了帐篷。

帐篷中,他的妻子正拿着一块沾了羊油的粗布,来回擦拭他的刀。

“你回来了,炉子上给你留了马奶和饽饽,赶紧吃吧。”

塔拉走过去抓起饽饽和羊奶,坐在火炉边一边吃着一边暖身子。

“今年天气冷,等入了冬,天上飘下雪花的时候,又要有许多牛和羊要冻死了。”他目光深切的看着刀,一时辨不清是期待还是痛苦,“还有马匹和行装也准备起来,不知道今年单于会不会南下,不抢些东西回来,日子就不好过了。”

他的妻子不是第一次做这件事,但这次却不大愿意了,“我们刚跟南边的商队搭上关系,换来的布和盐比跟着单于还多,而且还不用去战场上拼命。这回要是掺和进去,那边肯定不乐意再找我们。”

塔拉闻言叹了口气,三两口把饽饽塞进嘴里,喝干了马奶,起身拿下墙上的弓用力地拉了几下,像是在发泄郁闷之情。

“单于要人,我难道还能不去吗?”

他想到藏在帐中的盐和干净柔软的布,将弓往桌上狠狠的一拍,往外面走去,“我去看看阿古。”

阿古是与他一同长大的伙伴,从第一次射箭到第一次骑马,再到第一次跟着单于上战场,他们都互为臂膀,不

曾分离。

他们是最好的兄弟,也是彼此最信任的存在。

几个月前与中原的商人做生意,就是阿古拉上了他。

阿古的外祖母是中原来的女人,因为这个原因,他南下劫掠时都只抢东西不杀人。而且他还从外祖母那里学了南边的话,这次跟商队做生意,就是他在中间两边翻译。

也是多亏了他,这笔买卖才能落到他们部落头上。

能用最便宜的羊毛就换来这么多好东西,塔拉其实也不乐意去打仗,南下得来的宝贝都是上头贵族的,连抢来的漂亮女人也只有大人物才能享用。他们累死累活的拼命,多半只能得些糊口的粮食。

现在有更方便更安全的路子,谁乐意去过那种生活呢。

因为两人的关系亲近,两家的帐篷设立的位置也很近,连马都不用骑,小跑几步就到了。还没走到,塔拉就扯开嗓子叫起来:“阿古,阿古,我来了。”

他几个跨步,伸手掀开垂挂下来挡风的羊毛毡就钻进帐篷,一连串的动作自然极了,就像回了自己家一样。

这也是他往常做惯了的动作,根据以往的习惯,阿古会大笑着上来给他一个拥抱。

塔拉发出爽朗的笑声,张开双手做好了拥抱的准备,谁知以往习惯了双手却抱了个空。

他奇怪地睁开眼睛,用视线在帐篷里寻找阿古的身影。

帐篷并不大,也没做什么明显的分区,他只是简单的一扫就看到了阿古,却发现他好像在往被子里藏什么东西。

藏东西?

塔拉这回是真的惊讶了。

阿古从来不会隐瞒他什么。

“阿古?”他就叫了一声,意外又不意外的看到对方惊慌的表情。

“你在做什么。”他的脸色沉下来。

阿古被他的声音惊的直接跳起来,立刻否认道:“没,没什么。”

一转身见到是他,才松了一口气,“塔拉,原来是你啊,我还以为……”

他依旧亲近的表现让塔拉的心情瞬间恢复,都有心情调侃他了,“以为什么?难道你在别的帐篷有人了,怕我告诉你妻子。”

“当然不是。我对我的妻子很忠诚。”阿古不满地皱起眉头。

“那你在隐瞒什么?又是在为什么发愁?”塔拉追问道。

阿古先是掀开了羊毛毡,往帐篷外探了探头,左右张望几下,见周围都没有人才拉着他们在火炉前坐下。

他神色慌张又严肃,像是要说什么大事情大秘密一样。

“塔拉,我想去外祖母的故乡。听说那里现在已经没有了战争,地里还能种出粮食,不需要打仗就能有吃不完的食物。”

塔拉没想到他要说的是这种要命的事情。

他立刻跳起来,指着他的鼻子大骂:“阿古你疯了!你竟然想去那种可怕的地方!你忘了他们是如何杀死我们草原上的勇士吗?你到那边会被他们撕碎了喂给野狼!”

他不愿意用叛徒这样

的字眼形容阿古,但他不得不承认这一次好兄弟的想法过于荒谬。

相比于他的情绪激动,阿古显然冷静很多。

你不知道他在无数个无人的夜经过了多少次与深思熟虑。

他平静的抬头看塔拉,“我不想打仗了。”

“听上次过来的商队说,现在隔壁很缺人,缺能干活的人。他们的单于,不,他们叫皇帝。他们的皇帝在全国建了很多工厂,每个工厂都要招很多人,还愿意提供吃和住。我愿意吃苦,愿意干活,我能在那里活下去。”

塔拉觉得他简直不可理喻,急得他在帐篷里团团转,“你忘了那些人以前是怎么打我们的吗?他们一旦认出你是草原上的儿郎,一定会杀了你!”

阿古道:“我已经偷偷骑马去看过了,他们说的都是真的。”

塔拉骤然停住脚步,难以置信地看向他。

“你竟然敢一个人去中原人的地盘!”

阿古抬手摸上自己的脸,杂乱的络腮胡后面是一张年轻且清秀的脸庞。

他与已故的外祖母有几分相像,长得不像草原上的人,倒更似南边的中原人。只是从小到大在北地草原上吹风骑马放牧,让他更多了几分游牧民族的粗犷。

只要他剃掉络腮胡,再把头上的小辫子解开束到一起,换上中原人的衣服,就可以混入其中了。

塔拉听他一步一步都已经打算好,知道自己劝不住他,就问:“那这些牛羊呢?还有你的马,你准备怎么处理他们?”

阿古期待地看向他,“塔拉,我的朋友,你会帮我照顾他们的。”

“我所有的牛羊都送给你。如果有一天我在中原待不下去,回到草原……我知道你肯定会收留我。”

塔拉很想狠狠的反驳,但他一句话都没说。

是的,他会收留他。

……

在一个薄雾冥冥,冷风席卷的清晨,塔拉送别了他最好的朋友。

他目送那道身影骑着马远去,渐渐消失在视线的尽头。

愿狼神保佑你,我的朋友。

……

“哦?这真的是那个匈奴人说的?”

蒙恬听着亲卫递上来的消息,不禁有些诧异的挑了挑眉。

亲卫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也很惊讶,经过再三确认那确实是个匈奴人。

“匈奴单于要组织人手南下……”

大秦对于这件事早有预料,蒙恬就是因此被派过来抵御匈奴的。

游牧民族跟他们都是老交情了,才九月初北地就已经有了凉意,这是一个可以预见的冷冬。

按照以往的习惯,匈奴人定是要拿下劫掠一番好过冬。

以前是没办法,只能采用长城距离关门打狗的笨法子,但现在嘛……

蒙恬想到那些方士手底下出来的东西,抬了抬眼皮,吩咐道:“既然是匈奴来的,那就让他去填装火药吧。来日这些雷震子用在匈奴骑兵身上时,就算是他加入我大

秦的投名状了。”

亲卫有些犹豫:“将军,雷震子是仙师传给我们的秘密武器,如何能让一个不知底细的人接触。若是他起了异心,泄露出去……”

蒙恬道:“无妨。即便透露出去,谁会相信呢?”

于是刚到云中郡的阿古有了一份包吃包住的新工作。

每天工作七个时辰,工作简单,只要把黑色的灰装进铁球里就好了。除了每个人都被墙隔开,不能说话,不能用火,有些无聊又费眼睛外,再没有比这更好的日子了。

阿古吃着工厂食堂里统一配发的饭菜,是一大碗糊糊,里头竟然有好多剁碎的菜叶子!

他狠狠地往嘴里扒糊糊,菜叶有些微微的苦涩,但这么多菜,都是草原上吃不到的。

晚上回了宿舍,这里是二十人的通铺,但砖头盖的屋子安安稳稳,不用担心被狂风卷倒,也不用忧心半夜去羊圈守着狼。这是自幼年以来头一回睡得这么安心。

听说这些工厂都是大秦那位仙人带来的。

连他一个从匈奴部落来的人都有这样的好日子,那些世代都居住在咸阳的人得过什么样快活日子?

会不会向商队里的人描绘的那样有吃不完的饭,一年干七八个月就有足够全年吃的食物,还会有甜得像糖一样的蜜?

阿古竭尽全力的想象着那美好的生活,仿佛这样想着想着他的未来也能有这么美好安宁。

但他又觉得自己不该这么贪心,现在的日子已经非常非常好了。不用担心狼群,不用害怕狂风,不用操心食物的来源,他应该知足的。

他努力的说服自己,但心中隐秘的角落依旧向往着那传说中有神仙居住的咸阳。

……

咸阳宫外,申兄和司老弟恍恍惚惚的走出来。

“这是真成了?”一个人确认似的问道。

“是成了吧。”另一个人不确定似的重复。

结果来的太容易,一时竟让他们有了一种如坠梦中的不真实感。

抬手抚摸胸口藏着的绶印,凹凸不平的手感让人安心。

这是官印,是大秦官员的象征,这就在他们怀里了?

“我都没说什么话,就这么简单的当了官?”这是他们一开始的所求,但真正实现时却又不敢相信。

“快快掐我一把,是不是真的?……嗷!疼疼疼,是真的!不是在做梦!老哥,咱们真的成了!”

两人互相掐了一把,剧烈而真实的疼痛让他们终于回过神来。

他们就在大街上互相对视,看着看着就大笑起来,“哈哈哈哈老子也有今天啊。看以后谁还敢说我是低贱的商人!老子现在也是大秦的官了!”

“哎呀,这秋收庆典将至,咸阳城可真热闹。走,老弟,哥哥带你去好好玩一把。”申兄揽住司老弟的肩膀,像是头一回发现了咸阳的繁华与自在。

两人先去了路边的小摊子,掏出一个秦半两,点了两碗肉丝面,热腾腾的面下肚,暖融融的汤将被

秋风吹出的一点凉意全部带走。

司老弟舒服地喟叹一声,向摊子老板打听消息。

“老板,我们刚从外地来。听说这秋收庆典热闹的很,不知可以去哪里赶一赶这热闹?”

这段时间大量涌入的人,让老板赚的比往常多了许多,手头的钱宽裕了,日子也好过了,老板的心情自然也是很好,高高兴兴的回道:&ld;看两位也是手有余财,不如去百货大楼瞧一瞧。那儿的东西全又多,只是价钱上比旁的略高上一些。?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

两人顺着指引一路走过去,在最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了那栋格外突出的高楼。

“原以为是皇帝陛下建的景观,没想到竟然是对全民开放的商铺。”他们站在百货大楼前,抬头望着这几乎高入云端的建筑。

他们顺着人流走进大门,里头的一切都是那么新奇。

在规划时,百货大楼的内部构造就一定程度上参考了星际时代的商场。一楼被分为两大块,以一堵墙间隔,中间开了两道门,左边是类似供销社的杂货铺,右边是一个个专柜,两边全都有专人售卖。

目前大秦的识字率还不高,经过试验后,发现这样的方式反倒比自行选购更适合客人。

而且这样处处有人看着也能防止盗窃。

两人先顺着人流进入左边的杂货铺逛了一圈,但过于拥挤的人潮让他们连前排的货架都看不到。而且现在他们已经是朝廷的官员了,身份非同凡响,两人自持身份,自觉不便再和以前那样跟黔首一起拥挤争抢,便找了个机会退出来,进了旁边的专柜区域。

百货大楼里的东西,大多都是大秦现有的,两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本来也只是打着凑热闹的心思过来看一看,准备意思意思买一点。

不过当他们看见……

“陶?这是陶器?!这世间竟有如此细腻的陶器!”

胎质洁白,造型工整,表面光滑,两人几乎凑到‘陶器’眼前盯着,也没发现以往陶器惯有的颗粒孔洞。

摆在他们面前的这尊‘陶器’主体是月白底色,瓶身上被巧手的匠人绘制了鲤鱼跃龙门图,不管是寓意还是绘工都是上上等。

司老弟把目光下移,瓶身前的小木牌写着它的名字与介绍:瓷器*鱼跃龙门瓶。

瓷器?

不是陶器?

这就是它的名字吗?

果然是比陶器更美的存在。

似温润的玉,像晶莹的冰,又如月光洒下那一抹微凉的白,宛如一位遗世独立的美人,袅袅娜娜地站在这里,吸引所有来玩宾客的目光。

美丽的瓷器,它的价格也同样美丽。

这显然是富贵人家赏玩之物,适合放在墙上观赏,却不具备多少实用性。

“这边是瓷器做的碗筷盘盆,这是一整套梅兰竹菊四君子主题的餐具、杯具,兼具观赏性与实用性。客人若是喜欢,可以带一套走。”

需要更多的言语描绘它的美,它仅仅是摆放在这里,就足以让人动心了。

申兄在这个专柜前犹豫了很久,才勉强选出一个最爱,“我要一套‘竹’。”一边说,一边用不舍的目光流连在其他三套上。

“小弟倒是觉得这套白雪红梅寓意极佳,过些时日入了冬,正适合在下雪天使用。”司老弟挑了一套‘梅’主题的,他已经连使用场合和当时赴宴的宾客都想象好了。

说起来微生雪提出瓷器的建造已经很久了,那还是她当初刚来大秦的时候发现的问题。

她那句“与平民用一样的东西”让大秦君臣破防好久,回来就让人全力钻研瓷器的烧制,经过了将近一年的研究,终于能稳定烧出瓷器。

因微生雪偏爱白瓷,各大瓷窑对白瓷的研究也最深入,烧制出的白瓷已经接近釉色似鸭蛋的高温白釉瓷。

两人将包好的瓷器暂存在柜台,领了暂存的票据作为信物,就继续往下逛。

他们被一路吸引过去,最后在一处惊呼连连围观人数最多的地方停留下来。

“这是什么东西?竟然无需牛马就能自行行走!”

“这是自行车,这是三轮车。”旁边的人显然已经在这里围观了不少的时间,说起来头头是道,“自行车可以代步,三轮车可以载物。还有那边的是独轮手推车,只需要一人之力,一次就能运送几百斤的物品。”

售卖自行车等物的地方被隔离处一条长长的过道,专门培训过的售货员在过道中一边骑一边讲解。

“牛马金贵,若用三轮车,可以省下饲养牛马的草料和人手。”

在他身后不远,另一名售货员在展示手推车的使用方法,一条麻绳绑在扶手的两侧,绕过肩膀稳定住车的平衡,车上放着三个装得圆鼓鼓的麻袋,他竟轻轻松松地将这些重物推动前行。

两人眼睛一亮,作为时长远行的商人,他们对独轮车无法拒绝。

三轮车虽好,但价格贵上许多,而且他有三个轮子,在泥泞难行的山道上,恐怕会面临与马车相似的窘境——陷进泥坑中就出不来。

再有就是它的构造更精细,一般而言,构造越是精密的东西,越需要精细的保养,越容易出问题,两相对比之下,独轮车的优势就凸显出来了。

每辆独轮车只需要配备一个力夫,就能运送几百斤的东西,在没有比这更适合远行商队的工具了。

围观群众中的商人们眼睛一亮,问道:“这独轮车价钱多少?”

售货员已经放下了独轮车,这时候他们又发现了新的妙处,底部有两根柱子支撑,只要放下来就能雯雯立在地上,不用担心倾倒,也不需要人一直扶着。

太妙了!

“此车只需要一千钱。”

一千钱!

在大秦,最便宜的马也需要一缢金,再配备上马车,那价钱就更贵了。

而这独轮车只需要一千钱,虽然运货之力更少,但它便宜啊!

三辆独轮车运送的货物就能赶上马车,但价钱却便宜了许多,只是要配备更多的运送力夫。但这时候,人力才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给我来二十辆!”

“十五辆!”

“我要二十三辆!”

当微生雪听到独轮车大卖时,不由对着系统炫耀:“不愧是母星遗留下的珍贵文物,瞧瞧,换一个世界依旧是最受追捧的存在!”

便宜!皮实!实用!

谁能不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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