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沙漠歇脚
- 作者:会飞的朗姆酒
- 类型:历史文化
- 更新时间:07-20 18:29:24
- 完书字数:5080
太阳缓缓地升起,地面的空气,开始炎热起来。
林志拿出表一看,通过经度差异换算过时间后,得出本地时间是9点45。
“有点热起来了,再走一会儿就让大家休息吧。”林志满面黄沙,华美、丽璐几个,也是灰头土脸,这里没办法洗澡,没有新衣服换,丽璐嫌弃地闻闻自己的衣服,闻到汗臭味之后作呕吐状。
“叫你不要来的。”林志冲着丽璐,无奈地摇摇头。
“哼,都怪你。”丽璐嗔道,林志简直觉得莫名其妙。
“沙漠环境严酷,是我非让你来的么?”林志反驳道。
“你就不会体恤一下女孩子,多带点衣服吗?”
林志瞪了瞪眼,心说你换衣服的事情,应该由卡米尔操心,关我屁事,于是笑了笑:“我操心你的衣服,卡米尔不在意的么?”
“哼!”丽璐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脸一红,尴尬地跺着脚,“李姐姐,你也不好好管管他,尽会欺负人。”
华梅苦笑道:“好啦,我们的提督应该要大度,要让着点丽璐嘛,她毕竟还小。”
林志皱了皱眉,吐吐舌头,叹口气:“好吧,好人都让你们做了,我不做坏蛋谁做坏蛋?”
“嘻嘻嘻!”丽璐一副趾高气昂,旗开得胜的样子,一把搂住卡米尔的脖子,炫耀道:“怎么样,怎么样,还是李姐姐说话管用吧。”
华梅一脸惨笑,摇了摇头。
卡米尔被丽璐搂得喘不过气来:“我说……你干嘛嘞这么紧?”
丽璐一挑眉,瞪眼道:“怎么?你不想被我搂着?”说着,搂得更紧了。
卡米尔憋气脸红得直吐舌头,“我没有,我没有。”
“口是心非。”丽璐仰着头,终于松开了,卡米尔揉着脖子,被詹姆猛地一拍脖子,吓得他一哆嗦。
“是我啦,怎么这么害怕?”詹姆坏笑道:“果然还是单身的好,有这么个人女朋友,不如去死。”
詹姆叹惋地摇摇头,却发现丽璐杀气腾腾的眼神,直盯着他,仿佛要杀了詹姆。
“你说什么!”丽璐粗声粗气道,一脚踹在詹姆的后腿,“不想活了!”
詹姆哎呦一声单膝跪下,向林志投去求救的目光。
林志耸耸肩,心说我都不敢惹她,你怎么还说这种话。
詹姆叹口气,摇摇头,也算是在某种程度上承认了丽璐的特殊地位。
最任性也最被团宠的小妹妹嘛,除了乙凤,就是丽璐啦。不过乙凤不爱闹罢了。
至于华梅,那是所有人的姐姐,大家尊重她,却不是团宠她。
可是林志被夹在中间,卡得一动不动,感觉快要崩溃,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丽璐一甩头:“怎么,后悔让我上船了?”
“不敢,不敢。”林志连忙摆手,他算是怕了她了。
吵闹了半天,终于天气热起来了,几个葡萄牙火枪手,额头都冒出了汗水,领队的过来,向行久请示:“能否让大家搭棚休息。”
行久是冲锋队长,希恩是水兵总队长,下面就是行久和詹姆,不过行久负责近战,詹姆负责操帆,而查理是炮手顾问,不直接参与领导水兵。
所以,平时有问题,手下士兵或水手,有问题先找希恩,希恩不在找行久,詹姆也是领导水手的,但不是领导战斗的。
因此在士兵心中的优先顺序,行久高詹姆一筹。
行久走过来,“提督,能否让大家休息一会儿。”
“好,那就搭棚吧。”林志吩咐道,行久说声是,就带人去找合适的地方,不过茫茫黄沙,乱石野草,根本没有什么背阴之处,起初的地方靠海,地上有落落草和乱石,目前已进入沙漠里面,只有偶尔的莎草,其他全是炽热的黄沙。
不过,也就只能就地扎营,幸好此时风不大。行久命令从骆驼上拿下帆布和支架,串搭成四四方方的架子,盖上帆布之后,成了一个荫凉的庇护所。
搭上之后,形成了一个大约30平大小的遮盖,18人在里面歇息,已经足够。
行久还各自拿出薄莎草席,铺在沙子之上,可以休息躺着午休。
总之,尽可能地让人舒适一些,这也就是林志为什么不带50人的原因,首先骆驼不够,带不了那么多的食物,还有遮荫布,也不够50人所用。
若他有30匹骆驼,就能带更充足东西了。
但在这个地方,成年强壮骆驼价格很贵,100到500金币不等,光雇佣这些骆驼,林志就花了1000金币。
这种金币是荷兰盾,与白银换算是3:1,也就是说,雇佣这些骆驼,花了林志300多两白银,这是一个非常大数目。
哈依娜身体虚弱,被蝎子蜇伤上,体内余毒还未清除干净,林志就把手放在她的背心,给她传递毒玉的解毒功效,但这样不直接清除毒性,只是起辅助作用。
哈依娜的嘴唇,泛着白,表情仍旧冷漠,不看林志一眼。
林志也觉得不好意思,就不跟她说话,可每次林志默默地来,默默地去,她的眼神中,难免流露出失落。
她的白皮肤,在这炽热的沙漠中,很特别。因为黑色素保护皮肤不受紫外线破坏,皮肤越白,抗紫外线效果越差,皮肤就会自动生成黑色素,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侵害。
但哈依娜一直都是这样的白皮肤,像洁净的雪山白莲,细腻的皮肤下,一丝丝红色血液仿佛在流动。
科鲁罗看到她的时候,开口对她讲希腊语,还以为她是希腊人。
但她咬紧牙关,什么也不说,当地人说,哈依娜本不是村内人,只是十几年前,也门与奥斯曼作战的时候,在荒山上发现的一个弃婴。
她被野狼包围,旁边还有一头白色的狼,但群狼并不伤害她,好像是在保护她。由于她的白皮肤,还有野狼保护她,当地人把她当成女神灵魂附体,非常尊重她。
因此,她的身世无人知,她自己会讲几句奇怪的语言,没人听得懂。别说别人,她说的那些话,她自己也不懂什么意思,似乎是很久远的记忆。
事实上,纯种阿拉伯人,是从耶路撒冷那边迁徙过来的,但却是穆罕默德诞生之前的事情了。北非西亚阿拉伯人,属于欧罗巴地中海人种,白皮肤并不少见,族群上与希腊和南意大利是相同的。
但后世阿拉伯人,混合了黑人或印度人,肤色发生改变,纯种的阿拉伯人,已经非常少了。
可像哈依娜这样纯洁无瑕的白皮肤,白得像北欧人,但头发却是黑色的,说明不是日耳曼人。
拉丁族黑发不少,也就是南欧,包括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希腊,还有北非阿拉伯以及印度。
但印度欧罗巴人与当地人混血,面相与欧洲人差距很大。
可是,南欧的拉丁人,皮肤也极少这么白。因此,哈依娜的这种白皮肤,就令人很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