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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默契

  • 作者:优哉先生
  • 类型:玄幻奇幻
  • 更新时间:04-22 21:58:03
  • 完书字数:6016

浓云为顶,灰雾为帐,一片黯淡。

“你们到底要带我去哪里?”犹留冲着囚车外的异士吼叫。

呼啸而过的寒风,将私生子的声音撕个破碎。

“省省力气吧,他们要是不想说话,就是个哑巴,你喊破喉咙也是白费力气。”黑斗篷伸长了双腿,霸占了大半个囚车。

“撬开这些异士的嘴......或许能听个故事解解闷。”知己不知彼,他能拿一群不开口的异士如何?

“那你还不如对我严刑拷打一番,好解解气。”黑斗篷对先前的事情怀恨在心。“往日里,我与他们也算是共事过。可是你看看我这副衰样,他们像是在对付敌人,狠准绝至极。”

把头摇到另一边,犹留将黑斗篷重新检查了一番,从面部和身体上的泥迹可知狼狈。

以异士的能力,黑斗篷能活着,已是手下留情了。

留着黑斗篷,为何?难道异士不能杀生?犹留猜不透。

“摔了个狗吃屎?”他不得不点头,揶揄道,“看来你的人缘真不是一般糟糕。”

“难道他们会因为你是私生子而开口,然后像老奶妈一般哄你入睡啊?四公子竟还如此天真!”黑斗篷把肿胀的下巴缩了起来。“你能在博赫城堡里苟活至今,也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老奶妈在小暖房里说的话,那是哄吗?威胁恐吓还差不多。所谓家丑不可外扬,犹留无法将小暖房里的故事,一一说出口。

“老奶妈可没哄过私生子。”他记得一清二楚。

“那我们就不要白日做梦了。”黑斗篷说。

“夜里做梦,就能美梦成真?”他倒想试试,“我偏偏要白日做梦。”

“这些铁嘴在主人那,也像个哑巴。主人问什么,他们回答什么,好像多说几个字,舌头就会断了似的。要不是因为他们比巫医族好用,主人老早就把他们做成活尸体了。”

黑斗篷所言应该可以信任,他的确没有见过这些异士给过参良好脸色。

异士的性子就和天穹一般,永远阴沉,毫无希望。

若是常常仰望天穹,人的心境就会荒芜。故而野林人养成了热爱大地的习惯。

可惜二魂的力量还不足以抗衡异士,不知道这些异士能抵抗几魂?

而博赫私生子这块面子,异士视若粪土。若是再用,只能自讨没趣,让异士鄙视而已。

如何撬开他们的嘴?犹留已经碰了许多次鼻子,自尊早就丢弃到天际去了。

小老头常说和谁在一起,就会受对方习惯的影响。

这就可以很好解释了,为何人们提起暗夜钢军,从来没有具体的描述,只会说就是暗夜钢军的样子。

将思绪从长屏拽回来,他看着假寐的黑斗篷出神。

只要能复仇,黑斗篷能屈能伸,可以做任何事情。不得不承认,他的脸皮已经趋向黑斗篷的厚度,往日所学的规矩都丢在玄冰宫了。

经过生存地锤炼,犹留发现自己越来越不像私生子了。

“他们的皮囊,会不会比猛虎恶狼更好用?”思考得越多,他就越觉得野林再无宁日了。

训练剑术的时候,地隰云溪都曾不厌其烦地告诉过他;肌肉也拥有记忆。

强者从来不依靠记忆,不用记住任何招式,肌肉会做出本能的反应。那异术会在皮囊的肌肉里留下什么呢?

还没等他想出个所以然,其中一个好奇的异士靠了过来。

鱼儿上钩了,犹留看了一眼天穹,踢了黑斗篷一脚。

浑浊的天穹低得厉害,但白日是可做梦的。

风如生锈的刀在颧骨上磨砺,他不得不转身,以背做盔甲。

黑斗篷回以一脚,用背部回答:“这个问题,四公子你得去问老虎了。”

“皮囊是有记忆的,一旦养成的习惯,肌肉是不会忘记的。就不知皮囊,会不会有异术的记忆?”他并非胡说八道。

虽然违背自然之道,但他的确好奇此事。

“此事,我相信主人比四公子你更好奇。”黑斗篷语气坚定。

对于这个答案,犹留一点都不意外,如此才符合商人攫取最大利益的原则。

“那可惜了,现在他们已经逃出了和武,恐怕参良再也没有机会得到答案了。”他清楚,野林并非无穷无尽的天穹。

“这点请四公子放心,主人若是想要做成的事情一定能做成。野林男人做事从来一板一眼,较真得很,又不懂与圆滑,这些恰好都是主人擅长的。”黑斗篷评价道。“可惜了,博赫之子没有一个掉进钱眼里。”

洛王离开阴城时,曾在他面前丢下一句话;野林男人都是木头和石块,毫无幽默感可言。唯有码头上还有几分人味。

这几分人味,毫无疑问就是指参良了。

倏然想起了洛王对自己的邀约,还有送到长屏的补给,思绪骤然起伏,犹留不愿做出武断的决定。

有一件事情是他可以立即确定的:私生子这身衣衫,已无法让他置身事外了。

“野林的男人是伺神的信徒,誓言的践行者,大都是无聊且无趣。就和野林的天穹一般,的确没什么个性可言。”他想起了洛王的野心,心情更低落了。“博赫是七子七族之一,博赫之子肩负着守林的任务,以及保护领地上子民安居乐业的使命。自然无法像商人般,只为一己之私肆意妄为。”

“同百个男人说话和同一个男人说话,好像都差不多。”黑斗篷扯开了话题。

爱屋及乌,恨之亦然。

黑斗篷对博赫家族的不满由来已久,却从不宣之于口,大概是碍于他私生子的身份吧。

这个心结,他也无计可施,只能交给时间稀释了。

“如此看来,田家小姐痴迷参良,倒是可以理解了。”他已见过参良好几张面孔了。“吕长老是我师父,却屡屡败给了参良。”

“男人不坏,女人就不爱。男人不狠,立世不稳。”黑斗篷说。

“这些话,你敢去阴城喊喊?保证一个时辰后,老顽固们就会把你做成灯笼挂在十字街上。”

“说说话,就得惨遭如此酷刑?”黑斗篷同情地看着他。“难怪博赫会穷。任何能人异士,都清楚要追随何人才有前途。古老誓言不能果腹也不能御寒。但是食物和棉衣,起码可以让大家活到竹鬼杀进长屏里。”

他无意辩驳,也不置可否。

这一刻,犹留开始从现实的角度,尝试去理解博赫努一和洛王的往来了。

青铜宝座上放着的不仅仅是权利,更多的是责任。

或许,权利不过是担负起沉重责任的资格罢了。聪明的乔择曾说过绝不觊觎青铜宝座,想来确是实话。

异士的耳朵贴越来越近,几乎快长在囚车上,像极了刚出任务的新耳朵。

“地牢里的尸体我见了不少,也没瞧出参良的慈悲心肠。”他终于不用靠喊了。

“有一群古老部族的所作所为,已威胁到主人的宏图伟业。”黑斗篷提出假设,“倘若四公子是主人,你会如何?”

他笑了起来,故意对着囚车外的耳朵笑道:“你才是他的肚子里蛔虫。”

“那动摇七子七族的根本,又会如何?”黑斗篷的脸掉了下来。

这是个严肃的问题,根本无需讨论。

“七子七族的手段,我还未曾见识过。”在黑斗篷眼里,他还是博赫四公子。

“四公子也护短。”黑斗篷有些失望。“四公子终究是博赫的四公子,不是野林的四公子。”

“你家主人那些下三滥的招术,我倒是熟悉得很。”他来不及细想黑斗篷的话。

“若是没些生存手段,主人已是孤魂野鬼。”

黑斗篷对私生子似乎有所期待,直至现在还残有。这种期待,大概是在长屏外的异界里建立起来的。

一副担子落在肩膀上,他完全没有拒绝的机会。

“白家的故事,我没听过。”这是事实,参良应早已将十字街上与白家有关的故事清扫干净了。“日久见人心,时间是最好的证人。”

“你已认识主人,总有些判断了。”黑斗篷说。

说者有意,听者有心。异士的脑袋,快塞进囚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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