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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满载出城

  • 作者:优哉先生
  • 类型:玄幻奇幻
  • 更新时间:04-15 22:14:00
  • 完书字数:6554

山路崎岖,地形蜿蜒,犹留骑在马背上,俯瞰而下,陡峭如刀切。武定山倒是真大方,配给了他马车和补给,却没有多余的车夫可供他驱使。

“前往长屏的主道必须经过红房子和皮革店,到时候你可在那两处,手持武家铁令,再施以一袋子银币,自然有人为你卖命。此是专为长屏道路特制的辐式车轮,与实心车轮相比,不易破裂,且重量较轻,可以承受。”武定山穿上素衣,一脸哀伤道,“今日一别,但愿还能机会见面,”师爷已经第二次提醒时辰到了。“身为人子,我必须赶去灵堂哀嚎了。”

他们站在城门前,毫不遮掩,更不在乎来往士兵的目光。倒是犹留显得有些慌张,满目白色丧服,身上的黑色袍子显得格外扎眼。

“此时此刻,大哥正沉浸在父亲噩耗中兴奋不已,没功夫留意城门的一辆寻常马车。”武定山看出了他的担忧。

“寻常马车?和武的瞎子真多!”他看了一样马车,甚是满意。这次满载而归,足够长屏的暗夜钢军顶一阵子,总算是不虚此行。

“人的眼睛很小的,只能看见自己想看见的东西。”武定山说罢,就把铁令丢进了他手心里,“别掉以轻心,那皮革店有个管家,人称树爷,并不好对付。你若是不幸遇上了,坦白自己身份远比隐姓埋名要好使。此人忠诚金子,根本不在乎其他。真碰见了,和他谈金子,你会发现他比诸神慈悲。四公子,祝你好运。”

“这只不过是诸神之誓的利息。等我再来补给时,但愿你还活着。”他祈祷,若只是武天意一人,也许武定山还有胜算。

眼下武定山也有一场硬战要打,而私生子这个身份显然帮不上任何忙。就算是博赫努一在此,也无济于事,和武虽是博赫家族的领地,但这是武家事务,外人无权干涉。无论是谁坐上铁椅,结果都是效忠于博赫家族。然而更悲哀是,铁骑随时都可以换人坐。

“那就祝我好运,祝你平安。”武定山露出了天真的笑容。

话才落,身后的士兵立即挥剑,将刚刚搬运货物装上马车的四名士兵立即抹了脖子。瞪大眼睛的士兵倒在地上,就像狂风中从树躯上硬生生剥离的枝桠。

他冲上前,一把抓住了娃娃脸下的雪白狐衣领,咬牙切齿道:“他们是你的士兵。”

“你都说了,他们是我的士兵。”武定山蹙起眉,甚是不解地望着他。

死亡短暂而血腥,生命溃散几乎没有任何痕迹,躺在地上的不过是即将冰冷的尸体,而不再是一条条生命。

武定山的回答令他哑口无言,他们的确是武定山的士兵。无能的拳头,令他找不到任何反驳的理由,就连愤怒都无法找到词汇宣泄,只好咬着牙翻身上马,扬鞭而去。

一副车辕套在两匹马身上,加长的马车如巨鸟的身子,穿过人工开出的宽敞道路。

他坐在头马的马鞍上,热腾腾的鼻息率领五官冲进阴寒里,许久之后才浇熄他胸膛里的愤怒。当年父亲的脑袋也是在眨眼之间离开脖子,在场的所有人都觉得理所当然。

情绪完全冷却时,他和马车已行至红房子前的道路。

刺眼的颜色恐怕是野林稀有,比起博赫城堡,这里更像是七子七族的某家城堡。不知此处主人是谁,唯恐无人知晓自己的富有。更奇怪是,博赫努一竟允许红房子存在。红房子三个字他早有耳闻,原本猜想只是一小栋,就像十字街区上的姑娘楼一般。

远远眺望,红房子霸占了群山屏障下的平原,半身子没入莽莽原林中,宛若是山神的心脏裸在人族。一个眨眼间,他看见了一个与自己一般年纪的男孩。当男孩转过身来时,竟与野人王十分相似,不,那分明就是年幼的野人王!

莫非红房子是野人王的家!不,野人部落应在野林深处,与人族分界而居。可惜,此时此刻他必须赶路,否则真该进去打探一二,兴许还能知道更多故事。

人是奇怪的动物!野人王,他已见过几回,虽说不上知根知底,却也有一定的熟悉,也有无法言明的信任。

然而,野人王却近在眼前远在天边,仿佛是注定了他与野人王终究朝着不同方向走去。这种分离的感觉,时时刻刻都在疏离他对野人王和田爷的情感。不知在那个岔路口,他们就将永远诀别。

道路两旁密集的树木张牙舞爪,在头顶交织成巨大的华盖。一条拱形的甬道将他和马车包括在其间,尽头在前方不远处已被吞噬。

雾气越来越浓郁,温度越来越低,视线极其狭隘。

大雨浇灌过的道路,地面松软稀烂,布满无数小流,泥水下掩盖着数不清的坑坑洼洼和锋利的石头。身后的车辙子开出了两条临时的小溪水,所有的泥水立即扑涌进去。

见有人影躲在树后的茅草屋里,他及时喝住了头马,端坐在马背上扫过从茅草屋里不断走出来的男人。

一个接一个,脖子装进了胸膛中,约莫十来个男人,单薄的衣物裹住了消瘦的身躯。一张张饥寒交迫的脸,就像锋利的钩子,都在琢磨着从他脸上撕下一块热腾腾的肉块。

“这些衣服和食物给你们。”他解下了身后的包裹抛向人群。

那是武定山的师爷给他备好的,这条路的一草一木,武家人最清楚不过。

他望向每一张陌生的脸,仿佛长满了荆棘似的锋利和畏惧。

“有谁愿意前往长屏走一趟货,归来时将获得一袋银币和一匹马。”他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了铁令。

强龙不压地头蛇,这条道上,铁令才是唯一有效的令牌。

男人们见到令牌,原来疯狂的眼神立即黯淡下去,转身去抢夺衣物和食物,好像他和马车从未出现过。

只有一个身材孱弱的,二十来岁的男人怯怯地走上前,伸出了手,颤抖着喉结问:“有酒吗?”

长屏对于野林百姓,和地狱同一个意思。

“你不怕吗?”他闻见了男人身上浓郁的恐惧味道,再望着男人的眼睛,空荡如也。然而,直觉却告诉他,这是他的第一个侍卫。老说武定山是疯子,或许他自己也是个疯子。

“有酒吗?”男人重复道,脚尖又往腐叶和泥土里移动了一些。

“为什么要酒?”

“骨头冷。”

每个马脖子上都分别挂有御寒的老姜水和酒,足够四五个人抵达长屏。男人的颧骨几乎要穿皮而出,比瘦子更瘦骨伶仃,看起来和田埂上的稻草人差不多。男人听到确定的答案,空洞的眼睛里飞出了火星子,他取出了自己备用的斗篷和御寒衣服丢下马。

“你的名字?”他必须知道自己侍卫的名字。

“阿阿毛。”男人艰难地开口,仿佛是在说一个陌生人的名字。接着伸手拿起了斗篷,胡乱披在身上,就像捆绑随时逃之夭夭的猎物。

关于野林弃民的故事,没少听闻。他见阿毛笨拙的动作,又气又好笑,只好厉声命令:“斗篷能遮蔽风雨,衣服能温暖你的身体,穿上衣服再穿斗篷。长屏绝寒,你必须让你自己保持温暖,我不需要尸体。”

阿毛没有迟疑,迅速穿上毛衣和皮革袄子,再套上斗篷。三层衣服,依然可见骨形。

握紧腰间的长剑,翻身下马,犹留骑上了次马,让出头马,指着头马说:“会骑马吗?”

阿毛摇摇头,却一个阔步上前,学着他的模样翻身上马,动作笨拙生疏,最后四肢并用才上了马。富有经验的头马早已看穿了新雏,但是依然坚守职责,稳如泰山,并没有加以为难。

滑稽的动作,令他忍俊不禁,笑声从嘴里爆了出来。趴在马背上的阿毛转身望着他,满目困惑。

“你要的酒。”他解下马脖子上的酒囊,往前一抛,阿毛伸手一抓,拔掉塞子,尝试喝了一口。

“热的?”阿毛瞪大了眼睛。

“和武离这里并不远,酒囊有一定的保温作用。”他指着头马的马脖子,告诉阿毛,“马脖子左边是酒和饼,右边是老姜水和肉干。”

听到有肉,阿毛楞了一下,随即眼珠子如蒙尘的灯芯被点燃。从马脖子旁边的袋子里抓出五香肉干,迫不及待塞进了嘴里,近乎捅进喉咙,立即吐了出来,不甘愿地撕下半截,狼吞虎咽起来。

坐在次马上,犹留只看见前面的腮帮迅速鼓动。“抓住缰绳,”他扬起缰绳示意,接着提醒,“坐稳,我们要赶路了。”

说罢,他扬起马鞭,命令头马扬蹄。

一声惊呼,划过头顶上的寂静。

不一会儿,阿毛在头马身上已经稳住了身体,肉干一块接一块往嘴里塞。瘦弱归瘦弱,然适应和学习能力令他刮目相看。毕竟这一切,他曾经都经历过。

风磨砺过耳廓,苍白的迷雾弥漫在天地之间,生成各种形状蛰伏在潮湿的杂木林中蠢蠢欲动。

“长屏,我来了。”他对风贼子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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