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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竟是疯子

  • 作者:优哉先生
  • 类型:玄幻奇幻
  • 更新时间:04-15 22:13:24
  • 完书字数:7360

“少主,快走。”一名长剑侍卫,横臂拦住了追赶而至的狼王。

狼王身边的另一只黑狼立即扑上去,与侍卫扭打成团,侍卫抱着狼头,用肩膀抵着狼的下颚,双腿捆住了狼的身子。

从侧面冲出来,犹留见侍卫的痛苦状,立即转身,抽出匕首,却被身后的白衣男人抓住手臂。回头一望,一张漂亮的脸蛋,像极了人性的所有美好。

士兵发出痛苦的惨叫,“只要给黑狼一匕首,你的侍卫就能脱身了。”他提醒眼前的漂亮男人。

“他是我的侍卫,这是他职责。你现在应该带着我立即逃离狼群。”漂亮男人命令他。

声音也是如此漂亮,却长了一副铁石心肠和锋利的舌头。“我不是你的侍卫。”他挣脱开,扑上去,毫不犹豫给了黑狼一刀子。上一次的真实经历,还有从前云溪在欺负他时所累积下的经验,皆在手中化作了果决和速度。

侍卫推开黑狼,爬了起来,胸前一片血红,非不清是人血还是狼血,便立即投入保护工作。背着他们,一边警惕四周,一边后退,侍卫喊道:“少主,我断后,你先走。”

少主?借着薄光,他打量起这个所谓的少主,漂亮且冷漠,都是极致。

狼嗥越来越近,形成无形的罩子,将他们笼罩在其中。那少主拉着他往山坡下撒腿就跑,身后还不断传来侍卫的呼喊声:“少主,快跑!”

几声后,耳旁只剩下凄厉的风声在磨砺山脊和岩石,他们忘了一切,只有一个念头,全力往前跑。

狼嗥已至,如战鼓擂起,少主猝不及防将他往山下一推,两人便如大冬瓜似的滚落而下,压倒了一片绿色,犹如在针板上翻滚。

从山坡上滚了下来,两个已成血人,白衣上盛放朵朵红花。山坡上遍布的带刺荆棘和藤蔓,将他们刮得遍体鳞伤,浑身上下也没余一处完好,狼狈至极。

那侍卫已在狼牙下成为血肉模糊的碎片,另一只黑狼将他的胳膊丢下了上坡,此侍卫忠诚护主令人敬佩。这句话是博赫努一将他领进博赫城堡时,告诉他的第一个道理:忠诚是士兵唯一的优点。犹留至今印象深刻。

他们从山坡上滚下来,竟还是滚落进了一个更为窄小的小凹地,四面皆笔直的岩石,根本无路可走。

站直了身子,犹留昂首挺胸直视山坡上的狼王,发出了怒吼!

群狼站在山坡上准备俯冲,却被狼王喝止了。不知为何,它们止步在山坡上,仿佛霎那之间对他们失去了兴趣。也许山坡下有边界,听小老头说起过野林的动物对领地的意识非常强烈,若不是迫不得已,绝不会轻易越界。

“狼群有领域性!捞过界是很危险的!”确定四周安全后,他站稳身子,转身告诉这个少主。“这个道理,野林里的三岁小孩都清楚,绝对不会有人故意挑衅兽类的领地。”

“我知道。”少主冲他眨眼,“不过,它们不是不下来,而是不能下来。它们怕你。这里只是个大石盆,有什么猛兽可让群狼顾忌?只有你。你是谁?”

果然长得漂亮的,无论男女,脑子都不太好使。“狼是一种凶猛的动物,切记近距离接触。你母亲没有告诉你吗?”他摇摇头,无限惋惜造物者的吝啬。

“她早早死了,来不及告诉我。”少主像是在说一个陌生女人。

“你不难过?”他费解漂亮和无情之间的关系。

“为何要难过?能生出我这样优秀的儿子,是她这辈子最大的欣慰,也是她出现在人族的唯一使命。若不是诸神恩赐我于她腹内,她根本没有机会来到人间。”

又是一个自恋的男人,比起地隰云溪乔择更疯癫。“那你的奶妈呢?”他抓过一把枯草,迅速擦拭去匕首上还为冷却的鲜血。

白衣靠了上来,身上除了血腥味,还有一股十分好闻的木香。“哦,她不敢告诉我。”说罢,少主用双手端住了他的脸庞,近乎鼻尖对鼻尖。

“为什么?”他向后一仰,躲开呼吸。“这世界上,还有不敢唠叨的奶妈?”

“万一我不信,把她丢进狼群里,试试呢。”

“你也是诸神丢进人间的奇迹。”他倒是想这么恐吓老奶妈,可惜了,最后被丢进去狼群里的,很可能是私生子。

这个长相颇为无辜的少主,分明比自己还大几岁,几乎和地隰云溪差不多岁数,声音却留有几分稚嫩。看起来善良的未必是善良,比如这张脸,且还长了一张刀子嘴和一副铁石心肠,这样的人不张嘴更危险。犹留告诫自己,时刻警惕,小心疯子。

“我不是奇迹,你才是。”

原来这个少主会夸人。“不是奇迹就是傻子,那你是来送死的?”犹留不禁皱起眉头,此人大概是个傻子吧。曾经有人对乔择说;漂亮的娃娃就应该摆在大厅里供所有人观赏。乔择对此只是微微一笑,毫无怒意。隔日,人们就发现此人已上吊,并在上吊前割掉了自己的舌头。

“我不叫傻子。武定山,我的名字。”自称武定山的少主露出了纯真的笑容和白牙。“我只是到处闲逛消食而已,谁知道会走到狼窝呢。”

“消食?”他环指四周,不禁大笑了起来。“正常的野林人会尊重各个种族的领地,人和兽类自古以来和平共处,鲜少侵犯他们的领地。”云溪是能扯,此人更能鬼扯。“你家是蚂蚁窝吗?消个食,需要跑到深山野林里。”

“我可能是个很特别的人。也许狼窝里,也有一匹特别的狼,会喜欢特别的我呢。毕竟,在这世界上像我这样的特别的人,太少了。”

武定山是他见过最自恋的男人,让人的拳头发痒。“你要是特别的人,我就是特别的神。”他觉得自己也是个疯子。

“能在这里相遇,必然是诸神的旨意,你我必然都是特别的。”

“漂亮的脸蛋,咀嚼起来特别得可口。”他不得不赞同,“听说长得漂亮的人,脑子都不怎么好使。今日一见,果然如此,的确特别愚蠢。”就算是暗夜钢军,都会凭借动物特有的习性和痕迹绕道而行,何况是野林子民。

“爱美之心人人皆有,狼也有眼睛,定能分辨美丑。”武定山说出了一番歪理。“太丑的肉一定很难吃。我从来就不吃丑肉。”

何止蠢!眼前这个蠢货,竟然认为狼会因为漂亮脸蛋而改变兽性。“对于动物而言,它们可不认识人族那一套。无论是谁,在它们看来,不过都是一顿美味。”话说至此,犹留忍不住翻了白眼。“你真是个十足的蠢货。”

“敢骂本公子愚蠢的人,除了我大哥,连生我养我的父亲都不敢这样评价我。由此可见,你也是个不同凡响的人。”武定山并不生怒,反而有些兴奋。

“你的士兵并不好看,脑子也是用来塞稻草的吗?带你来这种地方,岂不是羊入虎口?”在他的认知里,侍卫唯一的使命就是保护主人的安全。

“他们长有耳朵是为了听我的话,而不是遵从他们自己的想法。”

这样的男人居然也可以在野林活下来。“那你脑子坏了,眼神也不太好,硬把自己往狼嘴里送。”他抬起头望望天穹,大概是得了诸神特别的庇佑吧。

“你是谁?”武定山一直在打量他,仿佛在古董店里的老板在估价。“是穷人家的孩子吗?”

“莫欺少年穷,是我奶妈常常告诫我的老人语。”他不得不皱起眉头,手按在长剑上。“长了一条恶舌头,你就不该活到今日。”

“欺负弱小,绝非男子汉大丈夫所为。”武定山居然说出这种话。

“弱小!”他扬起声调,“你弱小?适才,你抛弃保护你的士兵都不带眨眼的。竹鬼都比你有情有义。”

“他们是我的盔甲,能用上是他们福气。”武定山耸耸肩,深不以为然。“士兵若是一直活着,要么敌人太少,要么他们太无能。如果是后者,他们岂不是废物?我想他们宁愿当盔甲,起码证明自己不是饭桶。”

犹留听得愕然,这番言论甚是新鲜,一时之间却也不知如何反驳。就像暗夜钢军,似乎大家都理所当然地觉得他们应该死在长屏。如果死在长屏之外,对暗夜钢军士兵自身而言无疑是一种耻辱,也是对暗夜钢军誓言的背叛。

“众人皆知本公子向来善待我的宠物。看你模样也不赖,不如和我回家当我的宠物,如何?”

“诶,我刚刚救了你一命。”他忍不住提醒不久前发生过的事实。

“我叫武定山,你呢?”

“你刚刚说过。”

“现在算是正式的介绍。”还未等他介绍姓名,武定山又隆重地绕着他转了一圈,“做我的宠物吧。反正穷人家的孩子,余生除了穷,也无任何可能了。”

面前的这双眼睛装着星辰,可惜了坠落错了地方。“宠物!”他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不由想起了阴城的看门狗。

“对啊,和我回家,做我的宠物吧。”武定山的表情甚是真诚。“我会好好待你的。”

“我是人,不是宠物。”他瞧着武定山也不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男人,可这家伙的爹肯定是个不正经的,才会生下极度自恋的疯子。

“我的眼睛亮得很,绝对不会看错,而且我对自己的品味有信心。将来,你绝对会是一只好宠物。”

眺望山坡上,狼息已消匿,只剩下一片残骸。

“群狼已退下,你也无恙了,四肢齐全,能走能跳能跑。缘分已尽了,我们就此分道扬镳,各走各路。”听得脑袋疼,他不得不宣布。

“你不怕群狼吃了我?”武定山面露无辜,就像暖洋洋的灯火融化人心。

再也不会上当受骗了。“你有腿,怎么散步来的,就怎么散步回去。”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不禁琢磨野林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人?

“不管你走到何地,我都会把你找到的。”武定山宣誓。

“哈哈哈哈,谁当谁的宠物,还不一定呢。”犹留笑了起来,挥挥手转身离开,不再理会身后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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