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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名犬救主

  • 作者:单程客
  • 类型:青春校园
  • 更新时间:07-23 14:52:26
  • 完书字数:7526

家荣对狗有一种特殊的感情,也许是因为以前在乡下生活的太久。

在乡下,家里养狗是很寻常的事情,狗是人们的好朋友。狗的忠诚有的时候还远远大于人类本身。

唯美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如此爱好大狗呢?她已经明白男人是不可能时刻陪伴着自己的,但狗却可以。

家荣花巨款买下藏獒,也不仅仅只是出于喜欢狗,他要研究研究,唯美那么喜欢的狗到底是什么样的。

唯美是候晶最爱的女人。就凭这一点,已经注定她要接受孤独于寂寞了,否则也不至于对狗有那么大的依恋于痴迷。

候晶太强势,这样的人往往很少朋友,经常与寂寞为伍。

家荣岂非也正在走候晶的老路?

藏獒素有东方神犬的美誉。而家荣最喜欢的还是它对主人的忠诚。

在这世界上,几乎再找不到像藏獒那样忠诚的狗了,只要是血统纯正的藏獒,就都是凶悍地捍卫着主人的安全和尊严的。

从喜马拉雅山到特区,这只藏獒显然经历和遭受了不少的痛苦。

家荣看着它,不由涌起了一丝怜惜。

爱车已累,爱犬也已累。在獒园成千上万的大狗中,家荣独独选中了它。

养臧獒不仅是艺术,也是身份的象征,当你拥有了正统的臧獒就会发现,去征服自己人生途中的任何高峰都显得容易了许多。

但狗再怎么能,也是不能帮自己管理集团的。

臧獒的身价当然不菲,所以开獒园的余明豪理所当然在巨富榜之列。

家荣买的不过是其万千藏品中的沧海一栗,就已经花费了好几百万。

家荣当然不心疼这些钱,认为这是自己该得的,也该花的。况且明天还有没有命去花钱都还不知道咧。

那臧獒也似乎对家荣有种“伯乐识千里马”般的亲切和归属感,或许他在獒园里并不算什么,因为里面的臧獒太多了,不乏比他高大和威风的大狗,主人甚至都没发现它存在的价值,充其量只是他园子里等着卖钱的动物罢了。

但家荣不同,不仅给它喂最好的食物,住最好的屋子,还跟它说话,称赞它。这一切在獒园是永远无法得到的,就在家荣把它从獒园领出来带到豪宅的那一刻起,它就已经认定家荣就是它唯一的主人了。

家荣还给他起了一个很醒目的名字---阿烈。

第天,家荣怕臧獒闷,便开上大奔,带上阿烈,去郊外野生林开去。

那阿烈显然是真的闷坏了,一路上兴奋又激动地哼哼着,想来那獒园虽然宽广豪华,却早以钝化了臧獒们的猎艳豪情,今天的解放更加让阿烈誓死追随主人了。

那野生园一般游人很少进去的,自驾游的就更少了,据说里面是监管的空白处,因此成为了一般人眼中的禁区。

看到阿烈那期待接近恳求的眼神,家荣决定进去。当车子冲进去的那刹那,家荣似乎听到它那豪壮而激奋地吠叫声。

那野生园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恐怖,甚至还可以说是极美丽的一处世外桃源,里面长满了野生的花草,因为极其少见所以显得格外艳丽。

阿烈四处奔跑,还不忘在草地上打几个滚,它的喜悦之情是何等之重,连家荣都要为它感到兴奋,更兴奋的是他离唯美的距离自我感觉上似乎近了好多,只要征服了臧獒,唯美又岂能不臣服。

已经到了傍晚华灯初上的时刻了,平时遛弯也都在这个时刻收拾回家的。家荣用口哨召唤了阿烈,给它喂了食物,他不能让它吃野生的东西,怕水土不服。

那阿烈倒也听话,眼神中透露的却是不想那么早回去,对野生园恋恋不舍的神情。

家荣看了看渐晚的天色,有些须担忧,这野生园已经远离了城市中心,连平时辉煌的灯光也丝毫照耀不到这里,偌大的园子像原始森林般阴森起来,再不走恐怕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刚想到这里,就听见了几声尖锐的嚎叫声,那是狼叫的声音,家荣大吃一惊,这里要是遇到狼群那就完了,自己要成为狼食了,下意识地掏出手机,得叫援兵啊。

可惜的是,手机显示严重的低电状态,马上要关机了,打电话是不可能的了。

家荣往车子走去,只要进了车子就安全了,开上车就没事了。但由于自己进入园子太深,就算跑步到停车的地方,起码也要分钟,这分钟是要人命的。

那狼的叫声已经到耳边了,家荣已经看见了它们贪婪,凶狠的眼光,总共有4只。4只绿森森的眼睛在漆黑的夜色中显得格外明亮。

家荣感觉脊梁一阵颤栗,一阵热气往上涌,随即变成冷汗从额头冒出。那匹狼已经跟夜色溶为一体,但其中的一匹,也是站在最前面,离自己最近的,只有米多距离的狼却仍然可以看清楚它的轮廓,因为它是白色的,有一只脚梢微曲卷着,是条跛了腿的狼?

这下,家荣更加骇然,这是只有在传说中才会遇到的场景,那是一群嗜血如命,狼中魔鬼般的禽兽。

在山村,传闻和讲古的人嘴里讲到最最恐怖的情节之一就是孤身在野外遇到“狼中狼”。这个故事居然真实地强加在自己身上,家荣的手有点颤抖,他的潜意识是要去摸索口袋中的打火机,因为故事上说狼怕火光,只要点燃火光,在它们面前炫耀,它们就不敢轻易动嘴来咬。火光还没点燃之前,家荣不敢有太大幅度的动作,那狼群随时可能发动攻击。

战战兢兢中终于摸索到了裤袋里的打火机,谢天谢地,真的有带在身边。

就在家荣准备点火去烧身旁的一跟树干的时候,想不到的场景发生了,只见阿烈已经吃饱了晚饭小跑过来了,横在家荣和狼群之间,很明显的架势:“谁要想动主人就得先过我这一关。”

家荣又惊又喜,自己怎么忘了家有臧獒了啊,趁这会功夫,家荣操起一根干透了的树干,先把打火机里面的氧气喷在上面,点燃了树干,这下可以清楚地看到匹狼和它们所摆出的阵式了。

那是以跛腿白狼为首,成品字形排列的队伍,看上去杀气腾腾,势不可挡。

这很显然是经历过无数战役的队伍,不然不可能那么自觉有序,知道什么样的架势最有利于自己,最快地分食猎物以慰劳饥肠辘辘的肚皮囊。或许它们用这种阵式猎过无数的食物和强敌。但群狼的身形骨架跟阿烈比起来还是明显逊色不少,阿烈挡在主人前面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家荣本想用点燃的树棒驱逐狼群的,而此刻却变成点亮灯光看大戏了。

首先发起攻击的不是白狼,而是它身后一只最为瘦小的灰狼,只见它呲着尖锐的狼牙向阿烈猛扑过去,可惜的是,阿烈并不惧怕它那嚣张的动作,只是轻巧地闪避了一下,却也只是一下,便开始大幅反击,跟那灰狼嘶咬在一起。

若不是亲眼所见,家荣也不敢相信,这世上有如此威猛的狗,他一直以为狗的忍耐性很好,一般不会轻易发飙,但如今看起来。在危急时刻,特别是要在它们心中所认为的危急时刻来临的时候,大狗发飙也是势不可挡的。

家荣是阿烈心中的主人,是它唯一的明主,现在主人有难,阿烈便毫不留情地发出其最大的能量去保护主人了。

只个回合,那灰狼便倒下了,声音也由嚎叫变成低哼,又像是在求饶,它的喉咙部位血流如注,染红了呵烈洁白的垂立的长毛。阿烈不理倒地闷哼的灰狼了,眼睛直接视着剩余只狼,居然大有挑衅的意味。

家荣看得呆了,刚才的恐惧一扫而光,要是能录象,家荣真的想把这个场景全程录下来。

那只狼见同伙败了,便一涌而上,想必刚才那只狼是去探清对手实力的,那么轻易落败,只一起上也就不奇怪了,那白狼也许想不用自己出手的吧?所有的老大不都是这样的吗?

家荣赞叹阿烈的同时,也暗自佩服狼群的团结和攻击策略,败了而没有一个做逃兵,直到战死在斗争中,直到战死最后一个同伙,流干最后一滴血。

家荣似乎若有所悟:“如今的生存之道岂非也是如此,想要生活过得好,就得有团队,就得要团结,就得要有狼性。

转眼间,阿烈连诛匹狼,狼嚎遍野,狼血甚至染红了出园子的小路,听得人毛骨悚然,但家荣此刻已经没有丝毫惧怕。

只剩下那只白狼了,家荣便走上前去,用树干狠狠地向白狼砸去,他得为阿烈分担歼敌的负担,他不能让阿烈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战斗,他懂得只要梢微出点力气,做到恰如其分就能让阿烈更加感激自己,更加忠实自己,为自己卖命。

白狼挣扎一番后倒地不起,死了。

家荣看了看阿烈,它也在看着主人,眼神中有点落寞和感激。它是感叹没有对手吗?

家荣想:高手一般都是寂寞的,所处的位置越高,知音和对手就越少,就会越寂寞。

家荣爱怜地摸摸它的鼻梁和大嘴,如果刚才不是它奋力厮杀,自己恐怕早就被这群野狼吞食了。看来没有白养它啊。这次回去一定要吸取狼群的经验教训,培植出属于自己的人脉。

家荣像司机一样为阿烈打开车门,阿烈知趣地往里面一跃,乖乖地趴在后座上。

家荣自己也坐上驾驶位,准备开车回城。刚才惊心动魄的厮杀让他和爱犬都有点累了,只想尽快回家,洗个热水澡,再痛快地睡个大觉。今天的野生园算是让自己长见识了,没有白来。

车子启动了,却没有向前迈出一步,家荣加大了马力,居然仍纹丝不动,家荣大吃一惊,比刚才遇到狼群还要吃惊。

要知道,这是候晶的得意爱将全球限量版的铁翼大奔,它的马力比起所有的跑车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此刻居然动也不动。

家荣感觉车轮下是有东西在做怪了,他已经隐隐地猜到是什么东西了。

爱犬阿烈见主人有异样神情,便恢复了它那少有的悍将风范,开始巡视主人周围有什么风险。家荣放松了油门,不再妄动,如果猜得不错,刚才那一启动和发力虽然表面上毫无动静,其实已经惹怒了自己最不想看到的最恐怖的动物——大莽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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