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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天空之城

  • 作者:水磨刀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07-06 02:55:07
  • 完书字数:5684

三十九,天空之城

“生生,我这叫记录我们之间的浪漫故事。”顾睿在一边笑得很是开心。“生生,你知道吗,我从小就有一个小毛病,隔三差五的,口中就会出现一大片的口疮,虽是小病,却也是异常难受,有是严重的时候,连咽口水都会痛,所以,我每天都要喝难喝的中药。”

“噢,原来你喝中药是因为长口疮啊,那为什么那帮人说你不行啊。”我喜得眉开眼笑。

他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生生,男人不能说不行!”

“就像女人不能说不要?”我歪着头,眨巴眨巴眼睛。

“小色女,”他啄了啄我的唇瓣,“柔软地如同我小时候爱吃的果冻,带着甜丝丝的**。”他故作正经地评价道,“生生,我突然间觉得前一分钟还在口腔内叫嚣的溃疡此刻竟然偃旗息鼓,竟然比喝中药的效果还来得好。”

我用力地一吐舌头,用力地拧了一下他的腰,“汝乃小淫chong周伯通。”我盖棺定论。

穿梭在亚维农老城区的条条小巷中,我觉得自己是个看客,无法体会它历史的沧桑感,那段政权更替的岁月成了一个个铅字嵌在了一页页纸上,还有一座空荡荡的教皇宫,在诉说着那一段动荡不安的岁月。不过那种静谧的氛围倒是合了我的心意。悠闲地晃荡在这座历史古迹中,舔着冰激凌,拖着人字拖,持续着一贯散漫的风格。起初几天,顾睿看见我趿拉着一双拖鞋,总会笑话我几句“衣冠不整”之类的话,而我则是奉着“舒适为上”的宗旨,也懒得去回应,而现在,也许是见完了顾客,无需西装革履穿得正经,又也许是因为连续几天的走马观花,把他的一双腿走疼了,顾睿也翻出了他白色的人字拖,和我一起游荡着,看着,还真是有种度假的感觉。

去了普罗旺斯,大多人是要尝一尝当地的特色美食的,然而我对于法餐向来不热衷,以往在法国旅游的时候,总是会去找中餐馆解决温饱问题,或者是kebab,原因是实在享受不了他们的法餐,一顿饭,从前菜到主食再到甜点,最后来杯咖啡,两个小时就这么没了,而且,他们的美味大多偏淡,我跟着司马奕混了几年,早已从以前清谈的口味变得无辣不欢了,顾睿对那些刀刀叉叉的也提不起兴趣,于是两人一拍即合,搜了一家中餐馆享受其泱泱大国的美食来,这一路,吃得也甚为舒畅。

高德山庄,被称为法国最美的小镇之一,那里,是天空之城,中世纪时,人们为了避难,举家来到这里,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颇有些陶潜笔下“世外桃源”之感,石板与鹅卵石铺就的街道,趁着石头堆砌的房子,颇有些远离红尘的味道。

“法国最美的,是那些如同鹫巢一般的村庄。”我缓缓地吐出曾经看到过的话。

难怪彼得·梅尔会如此地中意普罗旺斯这片土地。

难得的,今天在教堂中,竟然有人结婚,新人在神父的祝词中喜结连理。

顾睿和我站在教堂的最后的一排,静静地看着对于他们而言最为神圣的一幕。他的左手牵起了我的右手,然后,十指紧扣,在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挽着外公的手臂,白色的裙摆擦着红色的地毯,高跟鞋托起我的身子,一步一步走向在红毯尽头的新郎,铺在两边的玫瑰花次第开放,当他把手伸到我面前时,我只感到天地间只剩下了我们两个,在接受着神祇的祝福,顾睿坚毅的脸上笑容徐徐绽放,如沐春风。我将手递给他,将未来的日子放在他的手心,连同的,还有我的心。

“怎么,被刚刚的景象感动了?”他牵着我的手,走在石子小路上。

我一步一步爬着台阶,轻轻点头。“一个女人最美的那一刻,是她从心底都散发出幸福味道的时刻,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我记得《大明宫词》中有一段台词是这般描述爱情的:爱情,意味着长相守,意味着两个人永远在一起,不论是或者还是死去,就像是峭壁上两棵纠缠在一起的常春藤,共同生长繁茂,共同禁受风雨最恶意的袭击,共同领略阳光最恶意的袭击,共同领略阳光最温存的爱抚,共同枯荣腐败,化做坠入深潭的一缕缕烟尘。”

“我愿意。”他的声音坚定地如同巍峨的高山,“生生,如果你问我是否愿意共同禁受风雨最恶意的袭击,共同领略阳光最恶意的袭击,共同枯荣腐败,那么我的回答是——我愿意。”

“还有共同领略阳光最温存的爱抚。”我补充了一句。

他捧着我的脸:“你看,我连油锅刀山都愿意和你一起闯,更何况是彩虹桥呢?”

我提着白色的裙摆,跑下阶梯,回过身冲着他甜甜一笑:

“顾睿尔,茄子!”当他转过身时,我抓拍下了一幅画,仄逼的阶梯缀满青苔,一个男子侧过90度的身子,露出微微惊讶的神色,高高直直的鼻梁上墨镜滑下一半,露出细长的双眸,如同乌龙葵,闪着聪慧的光泽,细细密密的牙齿探出炎凉的薄唇,泛着莹莹的光泽,整整齐齐地码着,他整个人被笼罩在如注的阳光下,纯白色的T—shirt衬得身子很修长,上面有一只小熊憨憨地笑着,胖墩墩的身子,深蓝色的牛仔裤松松垮垮地垂在腰际,一条一指粗的链子挂在上面,脖子上挂着一台黑色的单反,十个脚趾露在人字拖鞋上方,距离粉嫩的指甲盖一指宽处,还能看到Marcjacbos黑色的字母。他的身后是复古的楼房,玫瑰红色的砖块,墙根丛生着绿色的小草,探着小脑袋,热烈而又奔放,鸢尾花热热闹闹地探出阳台,给这个古旧的小镇平添了几分无言的喧嚣。

我坐在露天的吧台上,一帧一帧地翻着相机中的照片,他的,我的,还有我们的,如果可以的话,我准备在他来年的生日送给他一本亲手设计的“爱的旅行”,里面满满的都是我和他的故事,8岁的余生生在一年一班认识了8岁的顾睿尔,如同芭比娃娃般扑闪着两只眼睛的男孩子,那一刻蛰伏在8岁小女孩心灵深处名为“嫉妒”的情愫滋生;10岁时,余生生和顾睿尔成了一衣带水的领邦,围着一条三八线斗得不亦乐乎,每天都能推成出新,相互搏斗的招数比和法海斗智斗勇的白娘子还要多上一百倍,“水漫金山”不过是其中一个微乎其微的小插曲;16岁莫子兮坐在16岁的顾睿后面,看着他瘦削的背和俏丽在脑瓜子上的头发,在昏昏欲睡的数学课上数着他黑色的发丝,老师那干巴巴的话语淡化成了毫无亮色的背景画,只有面前的男子像是从水墨浓重的油彩画中走出来一般生动立体,有时,莫子兮会用水笔戳戳的男生的后背,示意他把头低一点,不要当着她的视线。26岁时,莫子兮和顾睿在八秒钟再次相遇,他的手臂上搭着另外一个女子的柔夷,光鲜耀眼,仿佛所有的射灯都焦距成了一束,打在他如玉芝般健硕的身上,彼时,他居高临下地对司马奕说,“奕总,好久不见。”身上是Dior好闻的香水味,27岁的四月天,莫子兮和顾睿站在乌镇的连理树下,心里想的完完全全是另一个男人的气息,现在,在莫子兮的右手边牵着露着尖尖角的28岁,左手眷恋着已过大半的27岁时,我和眼前这个在我生命线中居留了泰半的男子携手在高德山庄的石房子前,听着他醇厚的声音,对我说“我愿意。”彩色的相片定格在他和我拥吻在亚维农断桥上,大朵大朵白色的云飘在湛蓝色的天空中,托着悬在空中的金乌,桥边是一片紫莹莹的薰衣草,迎风招摇,碧绿的河水淌向远方,流去的是湛绿色的生命。

那么,就这样吧,忘记高显,然后和顾睿尔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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