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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走向东方1

  • 作者:刘诗平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07-04 15:46:19
  • 完书字数:11166

身为苏格兰人,我必须靠着双手打天下。

——(英)瓦特·斯科特

1802年,一项全球最大的城建工程在苏格兰首府爱丁堡市如火如荼地展开。虽然要到1836年才全面完成,但自1796年即已开始的这个新城扩建计划,此时已颇具规模。当历史进入19世纪时,工业革命的列车在欧洲大地上滚滚向前、快速挺进。此时的英国已经跃升为西方世界头号强国,伦敦已成为全球的权力和财富中心。大英帝国的臣民走遍世界各地,自信、果敢、傲慢且充满优越感,几个商人、几名传教士和几条帆船就敢远走天涯。

在东方,南亚次大陆的印度已经成为英国殖民地。曾经在17、18世纪被欧洲一些人士称颂为“理想社会”的大清帝国,此时对外虽然依然以“天朝上国”自居,经历过“乾隆盛世”的朝廷要员虽然依旧视英国为“蕞尔小岛”,视英国人为“蛮夷”和“番鬼”,但来到广州经商的英国商人已经发现,大清帝国实质上是外强中干,因为正日甚一日地侵蚀着它的肌体。与英国所具有的开拓与进取特性相比较,清朝保守与封闭的特性显而易见。

对英国商人来说,在有着庞大市场的中国,无疑有无限的机会。与法国在全世界范围内长期争霸后夺得海上霸权的英国,此时积极开展对外贸易和殖民扩张,进取强烈。1600年成立、长期享有对东方贸易垄断权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此时势力依然强大。不过,被称为经济学鼻祖的苏格兰人亚当·斯密(AdamSmith)的自由贸易理论,已经让愈来愈多的英国商人所服膺和实践。

正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之下,在爱丁堡市受完教育、最后合作建立起怡和洋行的渣甸(WilliamJardine,1784~1843)和马地臣(也译为孖地臣,JamesMatheson,1796~1878)先后走向东方,来到了中国。

01

渣甸:18岁出门远行1802年3月15日,刚满18岁的渣甸与东印度公司本书中提到的东印度公司,均指英国东印度公司。签下一张预支双月薪水为5英镑的收据,他已下定决心随东印度公司特许的中印贸易船前往东方展开他的未知人生。就在两个星期前,出生在苏格兰南部邓弗里斯郡(Dumfriesshire)的渣甸,拿到了爱丁堡医学院的毕业文凭。随后他只身前往伦敦,通过关系,在一艘10年前便已开始远航中印线路的“布鲁斯威克号”(Brunswick)帆船上,谋到了一个船医助手的职位。罗伯·布雷克著,张青译:怡和洋行,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台北,2001,29页。

9岁丧父后靠哥哥资助完成学业的渣甸,之所以选择在孤帆远影的航船上开始其职业生涯,其中的一个背景,或许正如当时苏格兰的一句名言所说:“苏格兰人唯一的康庄大道,是通往伦敦的途径。”靠着经商,苏格兰人敲开了通向世界的大门。在东方,拥有政府专利特许状的东印度公司,则是多数想前往东方获取巨额财富的英国人的理想选择。事实上,在印度的孟买和加尔各答,和在当时的中国广州一样,到处活跃着对外拓展的苏格兰人——不管是军人还是商人,无论是传教士还是船长。

船医助手算不上收入丰厚,但一旦搭上东印度公司的大帆船,便蕴涵了大好机会。渣甸或许已经听说过,随船来往于清朝的广州,职员的工资并不是关键所在,特许夹带的私货才是真正收入的来源。东印度公司贸易船上的船长、船员、船医、船医助手,均可按等级带上若干吨位的私货获利自肥,这已是公开的秘密和通行的做法。

自从1600年以后,英国的对华贸易掌握在拥有政府专利特许状的东印度公司手中。当渣甸受雇于一向被称为“尊贵的东印度公司”(TheHonourableEastIndiaCompany)时,它仍然独占着英国自好望角以东的所有贸易权,统治着大半个印度,“由一个商业强权变成了一个军事的和拥有领土的强权”(马克思语)。它对中国的贸易也已有一定规模,在英国本土的势力同样根深叶茂。其势力之强大,有人甚至指出:“说这个公司陷入危难,就等于说(英国)整个国家陷入危难。”

3月30日,伦敦雾气迷漫,天气乍暖还寒。渣甸所在的东印度公司的大帆船“布鲁斯威克号”正式起航,与东印度公司另外两艘大帆船一道,展开前往中国的漫长旅程。当渣甸起程前往广州的时候,也许连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他和马地臣等人会以经营非法的鸦片贸易为荣,并把广州搅得鸡犬不宁,能让强大的大清帝国现身为一个孱弱的“东亚病夫”。

经过半年单调和冗长的海上颠簸,“布鲁斯威克号”9月4日抵达澳门,一个新奇的东方展现在渣甸眼前。

位于广州湾西边的澳门,距离东边的香港大约65公里。那时香港还没有现在的璀璨和繁华,迷漫着颓废而浪漫气息的澳门是西方人在中国已存在两百多年的一个“传奇”。1557年,当葡萄牙的海权帝国风光无限时,远在南中国海一角的澳门成为葡萄牙人的居留地。

当郑和1405年揭开七下西洋的序幕时,其规模之庞大、技术之精湛,在世界航海史上堪称壮举。然而,耗费当时世界最强盛国家数十年国力积累的此番航海之后,中国再没有出现第二个“郑和”。而1492年哥伦布、1497年达·伽马航海探险的成功,却引发了欧洲人狂热的海外贸易及殖民扩张浪潮,继而在欧洲出现了无数个“哥伦布”和“达·伽马”。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等欧洲国家的一批批冒险家绕过好望角,叩开了东方的大门。

葡萄牙人以澳门作为其远东贸易的据点,开通了澳门到里斯本、果阿、马六甲、马尼拉、长崎等国际航线,穿梭于欧亚及美洲之间往来贸易。澳门输出的货物主要来自广州,其输入的货物也主要是运到广州而后销往全中国。两百多年来,葡萄牙人及其他欧洲商人已经在这里建起了许多欧式建筑,形成了欧洲风格的生活方式。不过,直到1849年攫取澳门主权之前,葡萄牙人还只是租用此地,只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大清帝国的法律依然适用于澳门,清朝地方官员依然行使着相关职权。

初来乍到的渣甸一定对澳门的迷人魅力留下了深刻印象。在阳光照耀下熠熠生辉的各种欧式建筑,沿着海岸线分布成漂亮的月牙形,对望着辽阔外湾的港口。其中最为豪华的宅第,正是东印度公司的物业。

“布鲁斯威克号”等3艘贸易船在澳门没有多作停留,继续向广州进发,由澳门经虎门航行在珠江上。

9月7日,“布鲁斯威克号”在距离广州二十多公里处的黄埔下锚——这是清朝开放给西方贸易商离广州最近的停泊处。事实上,往上的水位较浅,也无法容纳1200吨位的“布鲁斯威克号”继续前行。

半年多的旅程至此告一段落。各式船只云集,一个东方大港的热闹繁忙景象呈现在渣甸眼前。与枯寂的海上航行相比,这里热闹非凡。其中,一大群漆得锃亮的平底大帆船耀人眼目;有的驳船由身穿蓝色水手服、头戴草帽的英国水手驾驶,有的由身着宽白长袍、头缠各色头巾的印度水手操控,有的则由穿着深红色衣服的马来人操纵。停在附近的各国远洋船只,升在船桅上的国旗迎风飘扬。与此同时,本地的一些货船、客船来来往往、政府的巡船不时出现。此外,还有花艇、舢板,以及出售各种食物、衣服、玩具和日用品的小艇……

渣甸一行的这3艘贸易船将带来的货物卸在驳船上后,便上岸等待;直至茶叶运来,然后装船起航返程。这期间,船长、船员便前往广州夷馆区东印度公司所在地——英国新馆,同时在广州做起自带货物的生意。

02

广州夷馆区与外商私人生活此时的广州,是西方商人与大清帝国开展贸易的唯一城市。1757年,乾隆皇帝将广州、宁波、厦门等4个与外商进行贸易的口岸城市缩减为广州一地,广州成为中外经贸交往的中心,对外贸易额稳步增长。此时,葡萄牙和西班牙垄断东亚的时代早已成为往事,荷兰、英国、法国、瑞典、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商船相继出现在广州黄埔港。外商被允许在广州设馆贸易,不过只被允许于贸易季节居留在珠江北岸城郊的十三行夷馆区及其周围。

渣甸一行上岸后,穿过几条街道,远远地便可看见商馆前的操场上,英国、法国和美国等国的旗帜迎风飘扬——这里便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广州管理委员会所在地的夷馆区。早在86年前的康熙五十五年(1716),英国东印度公司即已在此开设商馆,作为对华活动的基地。不过,初期的商馆由商船船货管理员临时管理,直到1770年后,才由东印度公司派来的雇员管理。

夷馆,又称商馆,为外商居停之所,相当于现在的贸易办事处。不过,对远涉重洋前来做生意的外商而言,在清朝中央政府的礼部挂不上号,不能用官方形式接待,只能投居当地洋行商人的行栈或租住行栈。久而久之,在广州城西的珠江边形成了一排租与外商居停贸易的楼房,外商称之为“商馆”,国人呼其为“夷馆”。几国商人可合租一馆,同一国籍的外商也可租用一个以上的商馆,如英国便有两个馆。

对于夷馆区,1793年马戛尔尼(LordGeorgeMacartney)使团副特使斯当东(GeorgeThomasStaunton)在其所著《英使谒见乾隆纪实》一书中这样描述他的见闻:“作为一个海港和边境重镇的广州,显然有很多华洋杂处的特色。欧洲各国在城外江边建立了一排他们的洋行。华丽的西式建筑上面悬挂着各国国旗,同对面中国建筑相映,增添了许多特殊风趣。货船到港的时候,这一带外国人熙熙攘攘,各穿着不同服装,操着不同语言,表面上使人看不出这块地方究竟是属于哪个国家的。”按照担任过英国东印度公司中文翻译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1832年的记载,夷馆当时从东到西依次是:小溪行(或称怡和行)、荷兰行(或称集义行)、英国行(或称宝和行)、周周行(或称丰泰行)、老英行(或称隆顺行)、瑞典行(或称瑞行)、帝国行(或称鹰行)、宝顺行、美洲行(或称广元行)、明官行(或称中和行)、法兰西行、西班牙行、丹麦行(或称得兴行)。不过,不同时期的十三行商馆略有变化。亨特《旧中国杂记》一书中记载的馆名依次为:小溪馆、荷兰馆、新英国馆、周周馆、旧英国馆、瑞典馆、帝国馆、宝顺馆、美国馆、章官行、法国馆、西班牙馆、丹麦馆。

渣甸来到这里时,东印度公司每年以巨额租金租下的带有花园的新英国馆,其面积是其他商馆的两倍,内部设施也是所有商馆中最全最好的。

一些十三行行商的行号与夷馆彼此靠近,便于迅速办理交易事务。用19世纪20年代开始在这里做过十几年生意的美国商人亨特(WilliamC盚unter)的话说,“这样办交易是最愉快不过的,各项手续都十分容易和方便”。

一般情况下,夷馆里的外商生活比在伦敦还要安全,因为广州的官方对他们保护有加,专门有人维持治安,同时在处理外商与当地商人和民众的纠纷时往往迁就他们一方。外商做起生意来也颇有安全感,因为没有谁比广州的十三行行商更讲诚信了。威廉·C·亨特著,冯树铁译:广州“番鬼”录。广东人民出版社,广州,1993,19、56页。1830年英国下议院关于对华贸易审查委员会会议中,几乎所有出席的证人都认为,在广州做生意比在世界上任何其他地方都更加方便和容易。行商的诚实和商业道德在伦敦的街谈巷议中、在孟买的生意场上有口皆碑,书面的契约甚至有时都不需要,而只需口说为凭。

但是有些规定,却让他们感到困惑,甚至愤怒。比如,他们不能随便进城,最多只能爬上城墙偷偷地向城里张望;有事需要解决时不能直接投书给当地政府,更别说与官员见面会谈,“禀帖”只能通过十三行行商转递;一个月里,只有初三和十八两天,可以往游夷馆对岸的海幢寺和陈家花园,但日落即须返回,不准饮酒滋事,也不得与当地百姓聚谈密斟;1816年7月,两广总督蒋攸铦批准外商每月初八、十八、二十八,对外开放3天,每次限10人往游海幢寺、花地,并须随带通事(翻译)。不能享受当时的高级交通工具——轿子,因为在讲究等级的中国,这些外商没有资格享受清朝官员的待遇。

不过,一些规定其实已经名存实亡。清朝地方官吏由于俸禄微薄,要想过体面的生活,多少就得利用职权,靠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和收受礼金等来获得。外商们身上有钱,早已摸准官员受贿的脉门而灵活地应对以上规则——除了“禀帖”须通过行商转递这一弹性较小的外交政策之外。

另一项在今天看来对外商不近人情的限制,是严禁他们携带女性进入广州——无论是妻女,还是情妇。乾隆十六年(1751)五月的一个夜晚,荷兰一艘到广州贸易的商船带了3名外国妇女上岸居住。清朝地方官府发现后,令荷兰商船立即带其回国,并发布通告:“为杜绝将来再有此类事件发生,嗣后夷船到澳(门),先行检查,如有妇女,即令就澳而居。否则,进口之后,夷人船货一并驱回。……而待之行商,亦予处罚。”(广东省档案馆:广东澳门档案史料选编,中国档案出版社,北京,1999,14页)此后,外商到广州贸易,其所带外国妇女只准住于船上或留居澳门。广州政府曾多次重申不准带女性上岸居住。不过,对外商来说,当时的这条禁令并不难找到替代。一些散布在珠江边的有名的水上妓院——“花船”,虽然禁止外国人出入,但冒险前往者时有所闻,从“花船”私带妓女到夷馆,也并非个例。官府的文件说:“如有不肖男息为外人仆役,引外人擅离夷馆饮酒、狎妓,或趁夜携妓回夷馆者,巡逻、更夫及捕快均可逮捕之。”然而,这样的规定对于那些赚了大把钞票的水手和外商来说,只是一纸具文而已。

外商们把女家属安置在澳门,在广州的贸易季节结束后,回到澳门团聚。只身远来的欧洲商人,则可找个葡萄牙籍女子或华人情妇销金。这里比广州更方便,也更安全。

我们不知道已满18岁的渣甸初次听到不能随意游逛等有关限制性条规后作何反应,也不清楚他在听到严禁携带女性进入广州的规定时是否觉得可笑。对于终生未娶的渣甸来说,他显然是个事业型的苏格兰人。或许一直接受哥哥赞助上学的他,除了尽职做好随船人员的医护工作外,会更多关心广州的商情,更多注意如何经营自己的配额以获利。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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