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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4 章 24

  • 作者:蛹酒
  • 类型:青春校园
  • 更新时间:10-01 18:54:37
  • 完书字数:7508

宠物店的方桌上,用糖罐子压着一张去省北的车票。

闵心按了按那卷曲的票角。

多近啊……海汐真的就在这个小县城里生活吗?

“妈,最快的班机要后天早上才到秘鲁,狄旭只在那儿待五天……再迟就来不及了!”养子在一旁焦急地分析。

可是闵心听若未闻。

几个小时前,她刚给收养海汐的家庭去了电话,他们很欢迎她去。

她几乎不敢相信事情会这么顺利。

女儿失踪后,闵心无数次北上南下,接到过无数靠谱或者不靠谱的消息,无时无刻不在搜集着游丝般的风讯,有的造谣生事,有的照猫画虎……

她投身于一个个引她入瓮的骗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只要有一分是真的,她就愿意忍受所有的虚假迷阵。

可是这一次,她只是在等待店铺打烊的时间里,翻开了一本常看的时评杂志,边喝凉水边读。

最新一期,采访了省北县城的一个退休老教师,记叙他教书育人四十余载的风风雨雨。

文末附有每六年他和各届毕业生的合照。

猛地一下,闵心直起身子,水打翻在书上,呼吸骤止。

一张毕业照里……竟然有她的女儿!

自己最最心疼的小女儿……因为个子矮,站在最前排,被同学挤得都快没位子了。阳光照出她笑时的两颗虎牙,还有右脸上一大片红通通的斑块,她微微歪着脖子似乎不想看镜头……

虽说像素有限,女儿的脸在那书页中也只占据一颗梅子大小,可闵心一眼就知道,那是海汐,千真万确!

海汐离家时5岁,拍摄小学毕业照该有12岁了,在面貌上不能说完全没有变化,可是绝非脱胎换骨……她没变多少,真的!妈妈每天每夜想着她,夜里总梦到她,心都恨不得长在她身上!怎么会认错呢?

杂志里提到,这个老师教过一些特殊孩子,其中有个小女孩遭大火毁容,名叫白小水,自强不息,发奋考入县重点。

闵心在屋子里疯狂踱步,泪流成河,咬着手臂才能确认不是梦……

女儿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是最最漂亮的天使,可是闵心很清楚,这些伤疤对于一个小姑娘来说意味着什么。当女儿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她哭过吗?因此受过欺负吗?有没有恨过妈妈?

可是,只要女儿还好好地活在这个世上,一切就还来得及……

能有这么好的老师,能有一个家庭供她读书成长,这已是闵心最贪婪的一种设想!为此她愿意长跪不起叩谢上苍!

不过……眼下,她的养子养女在听完这件事后,却没有流露出太多喜悦。

闵心提出自己要连夜去省北县城,他们一致劝她三思。

“妈你想想看,海汐那边可以等,既然联系到了她的小学和家庭,就是定下来了,不会再有什么变数……可狄旭一旦离开秘鲁,就是放虎归山,下次再想获取他精确的位置信息,难上加难!”洛承宽知道妈妈有一张港城护照,对秘鲁免签,立刻就能动身的。

闵心靠在桌前,摇摇头,“阿宽,你说得对,去秘鲁对我们比较有利……可是,我不能那样做。”

“为什么?”

“海汐她等了我太久,她今年该23岁了,她每一年生日,我都在这小屋子里给她过,就在这个桌子上,我对着蜡烛,看着烛火映在天花板上的影子,每一次听到店门被敲响,每一次窗格被外面的树枝拨了一下,我都以为是她回来了!我对她说,妈妈今年一定找到你……我说了一年又一年……我不能再等了,我第一时间就要去!这是一定的,什么事都没有我的女儿重要。她只有我了,只有我在意……”

“不是,虽然刚才我把狄旭的邮件给删了,可丁菀如果从别的什么地方接到了通知,她一样会去见他,等她回来后,我们全都得暴露!妈,能不能先请韩十三带人到秘鲁……”

“对不起,阿宽,我无权指派韩十三,这两年他对我已经很不满……我跟韩十三说过,总有一天我要亲自去找狄旭,跟他来次清算,可是这一次,我却偏偏不动身,韩十三会怎么想?他会知道有什么我更在乎的事发生了……他会猜到海汐出现了,现在我和他之间已经亮了红灯,我不想让他这么快得知海汐的存在。”

“难道就由着狄旭和丁菀去密谋?妈,这太不值了!”洛承宽激动地说,“没用的,我告诉你吧,其实海汐她已经不……”

“妈!我陪你一起去县城吧!”阿玫突然打断他,大声说,“别听阿宽哥的,车到山前必有路,先找回海汐姐姐要紧!如果连活着的亲人都守护不好,还怎么为死者报仇?”

“阿玫,还是你明白我……我一个人去就行了,韩十三来了你还能帮我应付一下。”闵心转向洛承宽,看见他的脸色灰白至极,每天游走在刀尖上的日子,已将他逼成了这样。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脑袋,只给了他一句话。

“阿宽,事情没有那么坏,就算丁菀去了秘鲁,把一切都捅出来,傅霆海也不会信她的,他会信我,我向你发誓。”

凌晨五点,驶往省北县城的火车开动了。

闵心背着一只单肩包上了车,包里是她攒了很多年的寻女启事剪报、女儿小时候爱编的花绳子、爱吃的冻米糖,还有昨天那本杂志——她把女儿出现的书页都折了角。

更多能够用来认亲的东西,已在那场大火中失去了。

一夜未睡,闵心有些昏沉地抵在车窗上。渐渐地,日上三竿,阳光划过她闭着的眼皮,她有些烦怨地嘤咛了一声,却想起他不在身旁。

从前一块儿坐车,她若想睡了,他总是伸出手掌给她遮着太阳。

此时此刻,她多想在睡梦中告诉他,我们的女儿,她还在呢。

不,那不是他们的女儿,是她和沈乐杰的。在加州度过的三年,日子就像这趟火车,明明是拉长的,却又呼吼着迅疾而过,像是看着女儿蹒跚学步,学得不快,可是沿着院子那么跑一圈,这一天就过去了,这一生也仿佛要过去了。

乐杰很疼女儿,虽然他自己还是个孩子,甚至会跟女儿抢玩具。他常驮海汐在肩头上,又跑又叫,“我有女儿啦!阿楠给我生了个女儿!”

温惜见了,总是笑着劝丈夫,“快放下来,别摔啦!”

加州气候干爽,有美丽丰茂的葡萄园和红杉林,还有吃起来像荤菜的鳄梨,令食素的她觉得体验特别。

每当她阅览美景,感觉到新鲜,她都希望那个人正在和自己一同体会这一切。

她总是下意识地转过头想说一声,“霆海,你看……”

回答她的是无边的空阔。

但越是空阔,就越是激起回声。

在加州,她的英文名从“Wency”变成了“Nancy”,她以阿楠的身份在乐杰身边。乐杰那么依恋她,要她喂饭才肯吃,要拖着她的手才肯出门去玩。

她本就熟知阿楠的性格,也能胜任这个角色。

她从未爱上过乐杰,可是,他脸上直白的欢乐同样也能让她笑起来。昼夜如水滑过,她过得安逸而茫然,心中再也没有燃起过火花。

只有女儿,只有看见女儿穿着和加州阳光同样金黄的裙子,唱着歌,跳过院篱上种着的郁金香,她才感到一颗心被填满了。

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了孩子,心里才有了希望。

傅霆海也感受到了这些吗?听说他得了一个儿子。

从为人父母的那一刻开始,他们的青春就彻底远去了。

那天温惜静静在房里熨了一天的衣服,看着窗外的太阳落下去,好像永远不会再升起一样。

可它会的。

她和傅霆海遗失的,他能从别处拥有。

乐杰肥重的身躯一颠一颠的,来到她身后,“阿楠,你为什么今天都不爱说话?不舒服吗?衣服为什么不交给佣人姐姐们去熨?”

温惜回过神,“哦,我也是佣人姐姐出身呀。”

“你现在是我妻子了,你不幸福吗?”乐杰盯着她的脸瞧,一知半解。

温惜笑笑,放下熨斗,单手抱着熨好的一叠衣服放到床上去,“只要乐杰和女儿幸福,我就幸福。”

乐杰觉得今天的阿楠很不一样。这又加重了他以往挥之不去的一份疑虑。

陪伴着他的这个阿楠,好像真有什么地方,是不像阿楠的。

从前的阿楠总像踩着风火轮一般,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一点也不含糊其辞。

她不会站在窗前不置一语地熨衣,眼中是他读不懂的落寞。

她为什么变得这么怪呢?

乐杰的眼睛落在那只熨斗上,它朝天放着,旁边还有几件未熨完的衣物。

他知道这是一件危险的东西。

大人们从不许他碰,他也一直很听话,离得远远的,阿楠对他也是放心的。

可他还是好奇,为什么阿楠如此失神,用它一遍遍抚平那些衣服,一整天都不厌倦?

乐杰还未想清楚的时候,已经伸出手去触摸这只熨斗的黑底,他想搞清楚阿楠眼里为什么没了他。

突如其来的激烈疼痛让他大声地哭叫起来!

阿楠猛地回过身,奔了过来,“怎么回事?哎呀,烫着了是不是?忘了我们怎么教你的吗……都怪我……”

乐杰捂着灼痛的手,想要一脚踢开那个咬伤他的坏机器。

他太胖了,脚还没踢起来,就重心不稳向旁歪倒,撞翻了熨衣板,人也跌在地上。

阿楠蹲下来检查他的伤,唤着女佣快拿药膏来。

她的担忧是那么亲切,而乐杰忽然感觉不到手上的痛了,他流出满腔的眼泪!不是因为阿楠的关心,而是——阿楠也受伤了!

熨斗已经从熨衣板上掉了下来,正贴在阿楠的右手臂上!

她的右手,她的袖子,都被烧糊了!

可她似乎毫无察觉。

她站起身来,熨斗从她臂上滑下。

她吸着鼻子,好像闻到了什么糊味,却不知源头在哪儿,忙去拔掉了插头,然后高声催促女佣快点,声音一点也没有因疼痛而变调。

“阿楠!”他抓起她的右手,“焦了!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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