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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番21 自白书by傅旭洲

  • 作者:叫绝世的剑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07-02 14:33:09
  • 完书字数:4708

第315章 番21 自白书by傅旭洲

认识风城那年,我十六岁,当时我已经在华尔街展露锋芒,是个小有名气的操盘手。

但也仅仅是小有名气,还远不到那种可以傲视群雄的地步。

我的名气为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比如同行相轧,以及资本家们的招揽。前者希望我别挡了他们的财路,后者则希望以一个堪称低廉的价格买断我,让我安心为他们工作。

我没有搭理他们任何一方的人马,只是重复着赚钱的过程。

我并非是个迷恋钱财的人,但我享受赚钱的过程,这让我有种掌握局势的快感,以及压迫感。

后来因为一些事得罪了两方人的利益,我被下了追杀令。

那段时间我不得不过起逃亡躲避的生活,尽管我的枪法当时已经相当不错,但很该死,我在避人耳目的过程中丢失了我的手枪。而这样的玩意,要搞到并不那么容易。

直到有一回我中弹重伤,那些人才放过我了,因为在他们看来,我已经没活路了,除了等死,就是等死。

风城救了我,从那时开始,他便成为了我的雇主,我为他效命,献上所有的忠心和能力。

风城在我恢复过后送我去了黑街,一共五次。第五次的时候,我已经能玩遍整个黑街,全身而退,不伤到自己任意一分,甚至我还和黑街里一派势力的大佬成了莫逆之交。

我出师了,之后成为了风城手中的利剑。

风城是个优秀的人,起初我尚有几分少年心性,虽为他效劳,但未尝没想过他的能力不如我。后来我才渐渐明白,风城最大的能力,是他会让棋盘上的棋子,按照他的计算,分毫不误地准确前进或后退。他不需要自己能文能武,会用人已经足够。

我不再低看他,并且开始配合他,让风家的势力在他手上发扬光大。

风家人丁不多,相较于我了解的其他大家族,简直能说人少得可怜。

再往后,我住进了风家,并且认识了风城的两个妹妹。

我对他们同样亲如兄妹。

风城喜欢风晚,我看出来了,但作为一个合格的手下,我不会僭越,不会问我不该问的事。

只不过因为风城喜欢她,所以我偶尔也会观察下她,毕竟能让风城这样的人喜欢,本身就是挺特别的一件事。

日子就这么平淡稳定地过去了十年。

我二十六岁那年,风城做了个决定,他让风晚去替代一个女人出嫁,留在江城。

那是我第一次对风城的做法提出异议。

我告诉他,你会后悔的。

那时他说什么呢,他说,“我已经在后悔了,还没将她送出去之前,我就后悔了。”

可后悔这样的情绪,毫无作用。

风城是个理智的男人,我一直这么笃信着,所以纵然有异议,但我还是没有擅自做主,让晚晚留下。

到后来,风城让我去江城保护晚晚,彼时风城的身体已经很糟糕,我并不放心在这种节骨眼上去华夏。可他坚持,那么我,便只能妥协。

对风城,我从来都是服从和妥协,以及信任居多。

既然他放心不下晚晚,那我便去陪着她吧,让这个男人少点后顾之忧,好好治疗。

风城不是个听话的病人。

多少患者等不到一颗匹配的心脏能移植,他却亲手放弃了这个机会。

我设身处地地想过,若换做是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躺到手术台上,而不是去计较成功率有多高,失败率有多高。

我至今依然记得,那时风城说:“旭洲,你别劝我,命只有这一条,万一失败了,我就不能再看见她了。”

他说,“我压不起这么大的赌注。”

因为他有执念,有后顾之忧,所以不敢放手去赌。

风城甚至还说,“这样也挺好的,我的胸腔里,跳动着的是我自己的心脏,原装的,哪怕它有点残缺,但至少到我过世时,它依然是独属于我的。正好我也不喜欢有别人的心脏植入我的体内。”

谬论。

但我懒得和他辩论,因为医生说他不适合动气。

风城过世那年,我三十二岁。

距离我认识他,已经整整十六年了。

他最后在世的那段日子,过得很苍白。每天弹弹琴,晒晒太阳,无欲无求无争。我许多次走到他的庭院外,安静地站在外面陪了他一整天。这些他或许知道,也或许不知道,但我只是想来看他几眼罢了。

风城说,他并不担心自己逝世后会发生的一切,因为他心爱的人已经有了归宿,他的妹妹还有我帮扶着管理风家,而他的儿子,他一直不愿意让小家伙亲近他,为的便是省得将来徒增伤心。至于爷爷,风老爷子……风城说,那是他最对不住的人,请我务必帮他多照顾老人家。

我一条一条记下了,在脑海中存档。

最后他还说:“旭洲,要是哪天遇上自己喜欢的人了,不要犹豫,出手要快。”

他说:“你不像我,你有健康的身体,可以为喜欢的人遮风挡雨。”

我当时有种莫名的涩意,为风城。

他自己却很看得开。

后来芊芊有一回问我是不是喜欢晚晚,我有些意外。

至于答案,是也不是。

喜欢是因为我把晚晚和芊芊都当妹妹护着,哪怕我不善沟通,很少有要说话的念头。

不是么,则因为不是芊芊问的那种喜欢。

最开始,我便是因为风城,才会注意到晚晚的。

所有的源头,都来自于风城。

而他如今,已经长眠。

辅佐完了芊芊,我又帮小澈斩平了所有前期的荆棘,让他能成功上位,树立威严。

我真正离开风氏是在我四十八岁那年。

又一个,十六年。

小澈是个优秀的孩子,更是我看着长大的,对他的能力,我很放心,这是我能功成身退的理由。

这一年的清明,雷打不动的依然是细雨天。

我带了捧花去墓园,看到了墓碑上风城的相片。

他依然年轻,风华犹存,而我,是个快知天命的人了。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人让你叹息,有的人让你叹服。而有的人,与你超越寻常的兄弟之情,手足之义。他便像是生命中的另一个你,你热切地守护拥戴他,像爱自己一般,爱着他。比爱自己更加,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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