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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爱丽丝之恋

  • 作者:马介甫
  • 类型:玄幻奇幻
  • 更新时间:05-13 08:18:45
  • 完书字数:10442

肥胖、满脸横肉的罗平警长接过这块手表,意味深长地看着王巨君。“内门弟子?王家的?”罗平问。

王巨君点点头。

“怪不得有如此本领。”罗平向后靠在椅背上,伸出手示意我俩坐在他桌前,接着说到,“你们俩来找我,有什么为难的事情么?”

“有个外国人,做了一些坏事,偷了一个国宝,藏在一个地方。我们小哥几个想置办一下这个洋鬼子,但是能力不够,所以现在来拜请代掌门,给我们帮助。”

一听洋鬼子三个字,罗平胖大的脸色瞬间沉下来,眯着小眼睛说:“洋鬼子?他们已经抢走那么多好东西了,还有人来抢?老子最恨这帮明火执仗的洋鬼子,就知道抢劫,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他低头思考了一下,接着手写了一个纸条递给王巨君,然后说:“江南燕刚从南方过来,你们去找他帮忙正合适,他正闲得没事做呢。”

王巨君接过纸条,双手抱拳拜谢。我也学着他的模样,装作是他的跟班,躲在他身后,用同样的姿势拜谢。

罗平突然指着我问:“这小子是干啥的?”

王巨君回过头,看到我也像他那样握拇指抱拳,伸手就打在我的手上,不高兴地说到:“你小子不懂规矩,别瞎学!缺家教的玩意……”

我知道可能出漏洞了,吓得赶紧后退半步,低头鞠躬道歉。

“这小子是我的把兄弟老三,安家宜,原来是有钱家的少爷,从小读书练武,跟我是发小。后来他老爹把家给败了,他只好入了葛字门,拜个师傅学着撂地卖艺。结果该着这小子倒霉,没入门几天,走江湖的规矩还没学明白,师傅就死了。这不,我到处带着他长长见识。安小三的本领是可以的,就是不懂规矩,一出门就丢人现眼。”

我赶紧低头承认,连连低声道歉。

罗平摆了摆肥厚的大手,微笑地说:“江湖啊江湖已经远去啦。什么规矩不规矩的,一打仗,天下大乱,洋鬼子一来,谁还跟你讲江湖,讲规矩?时代变啦……我已经老了,活一天算一天。小王,你们还有未来,希望你们主持江湖的那一天,世上能够再无江湖,那就好喽”

我没明白罗平说的“世上再无江湖”六个字的意思,但也没敢问,低着头,跟着王巨君从警局里出来。

“不好意思哈,安子,刚才是演戏,差点穿帮了,所以粗鲁了点,抱歉抱歉。”王巨君笑着向我道歉说。

“都怪我,我真的不懂什么江湖规矩——哪个手势能做,哪个不能……我就是也想表现得礼貌一些。”我脸红地说。

“这不怪你,咱们来得太仓促了,我应该提前给你培训一下……不管怎么说,这位罗平果然如我爷爷讲过的故事中一样,是位嫉恨洋鬼子的人。”王巨君说。

“这事儿也挺有意思的,偷盗门派的掌门,居然在警局里主事。”我笑着说,“这个时代也真是混乱。所以,回到百年以后的世界,我们还真得珍惜和平和安宁的生活啊。”

王巨君点了点头,向我解释道到:“爷爷曾经给我讲过一些故事。他小时候听人家讲,罗平即是侠盗,又是警长,专门与租界里的外国巡捕作对,一见面就把洋鬼子的手表钥匙偷走,然后扔到臭水沟里。警局里咱们见到的几个人,都是罗平的弟子。到了夜里,他常常带着这个弟子,从洋鬼子家里偷出好东西,周济给穷人。洋鬼子还拿他没办法,家里被偷盗了,还得找他来报案。这些故事有意思极了,回头有空我专门给你讲。”

我竖起大拇指,表示敬佩:“谁也想不到,这么肥胖的罗平警长,居然能翻墙入户;就好比谁也想不到,你这位又高又壮、浓眉大眼、手指粗大的王巨君,居然是一位扒手窃贼,哈哈。”

王巨君说:“偷盗是一门技术,更是一种艺术。偷盗讲究的是,在人家不知不觉中取走,这就要求你不能让人家一眼就看出是个偷儿来。我老爸王永正,也是我这么大高个儿,只不过他比我文质彬彬一点。任谁看到他,都以为他是位学者教授之类的文化人。顶级的大盗,不能让人家看出来是偷儿,你要是被人家看出来你是个偷儿了,那就差劲了。你看吴彦中,打扮得像是个商人似的,但是贼眉鼠眼的劲儿怎么都去不掉,就不如上流。今天见到的这位罗平警长,你看着他一脸猥琐,浑身肥肉,走路气喘的样子,说他是个流氓恶棍,你都会信。谁也想不到,他是当今这个时代,本领最高的神偷之一。”

我连忙诚恳地点头,真的学到挺有意思的知识。果然,一入江湖深似海,人性难测,我确实是阅历太浅薄了。

“这位江南燕,你听说过么?”我问王巨君。

“江南燕太有名了,在后世评价中,是比罗平还厉害的神偷和侠盗。”他说,“只不过按咱们现在这个时代来推演,江南燕应该还年轻,刚刚出道而已。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北方。江南燕嘛,一向都是在江南地区活跃的。”

“这么说,江南燕是绰号了?不是真名?”我问到。

“不一定是绰号,也不一定是真名,后世没有人考据。我听我爷爷讲过故事,只知道他被称作江南燕,不过这也不重要。名字嘛,不过就是人的符号。你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就会赋予这个符号什么样含义。人的行为决定了他的声誉,人是有自主选择命运的权力的。在后世人们的口中,这个名字的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完全是由他自己的一次又一次选择决定的。”

“嗯,你说得真好。”我说,“以后我要写本书,叫《神偷王巨君》,把你的名言都记载下来。”

“哈哈,你要想为我立传,最好你得比我活得更久。”王巨君笑着说。

我俩说笑着,一路走回学校。在约定好的无人教室里,我们见到了分头行动的大萌,乔安娜和霍鹰。

大萌和乔安娜再次拜访了爱丽丝。她们俩更多地了解到了一些情况。

确实如我们所发现的,爱丽丝果然存在这种现象——在不同的人眼中,她展现出来的形象是不同的。这其中的原因十分神秘,大萌和乔安娜也不方便深问。但爱丽丝似乎并不避讳这一点。她补充了一点,就是她的颜值实际上是“正义值检测器”。什么意思呢?就是在心思越单纯,心灵越美丽,为人越正直的人眼中,她的颜值就越高,容貌就越美;在心思越丑恶,脑筋越复杂,内心越歹毒的人眼中,她的面容就越恐怖,形象就越恶劣。她发现我们几个人可以很愉快地和她在一起,所以相信我们都是心思纯净的好人。在家里,只有黑人老管家弗里曼能够接近她,其他所有的男仆和女仆都唯恐对她避之不及,甚至有的女仆见到她会被双腿发软,颤抖失禁。

他的老父亲罗伯特·休谟,是个矛盾的存在。有时候,女儿在休谟眼里是可爱纯净的乖宝宝,可有时候女儿又变成恐怖病态的恶心形象。休谟先生是见识广博,很有学问的人。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可能是占卜——老休谟下定决心,寄寓于此,他固执地认为他的这个决定能够拯救女儿。所以,当马克·吉布森敲开他家门的时候,简直就像遇到救星一般。没曾想马克·吉布森见到爱丽丝的第一面,就被吓得俩眼一翻,晕倒过去。

但不管怎样,后来马克·吉布森一通忽悠,算是说服了休谟先生,让他相信女儿能够被这个人挽救。所以才把马克·吉布森收留在家里。

“这点真有趣,”我说到,“这么说,咱们对爱丽丝的颜值的排行,可以看出咱们每个人的正义值来?”

“哈哈,所以呀,我跟安娜分析了一下咱们五个人正义值的排名。王胡子的职业明明是个盗贼,正义值却排在第一;安宝和我排第二,小鹰和安娜排在我俩后面。”大萌开玩笑地说。

王巨君得意地笑了,摇头晃脑的样子像只被表扬的毛绒大狗。他一拍大腿,说:“我决定了,我要向这位爱丽丝小姐表白,我要追求她。既然她在我眼里是最美的,这个好机会可不能错过了。”

“你表白了以后,日子怎么过呀?”我看着一脸幸福样的王巨君说,“咱们在这里待不了多久的。就算是人家同意了,难道你留在这里跟爱丽丝小姐过日子?”

“那有什么的,留在这里就留在这里呗,哪里有爱人,哪里就是家嘛。”王巨君得意洋洋地说。

我知道他和他爸妈的关系都不好,但总归不能说,把老父母扔在一百年之后的世界不管了吧。再说了,这里也不是他说能留下就留下的,时间穿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百年后的那个世界牵扯着我们的“命运的银线”,比在这个世界中牵扯着的线,力量要大得多。我们必然是要回去的。

不过,这些都是长远以后的事情,先顾当下吧。

就在我和王巨君拜访罗平,大萌和乔安娜拜访爱丽丝的时候,霍鹰按计划外出采购,收集到了一批装备。这家伙果然有经商天赋,利用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消息,他居然在一天之内就搞到了一把小手枪和二十几发子弹,以及一些便于隐藏的爆炸物。虽然用他的话说,“把王巨君给他的钱全部都花掉了,有点亏……”,但这也非常了不起。毕竟就算是在兵荒马乱的年代,搞到手枪这种稀有的武器依然是非常不容易的。

我问他是咋弄来的。他告诉我,贿赂了几个喝酒的杂兵,从军械库里偷出来的。我对他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不新鲜,世间的一切皆可交易,”霍鹰说,“从小跟爸妈出摊,我就知道这点。唯一的难点在于如何定价。只要你能够给出合理的定价,没有买不到的东西。”

商量之后,枪还是留给霍鹰自己。毕竟他非常善于射击,这点是好久之前我就知道的。这家伙一双鹰眼,视力极好。不管是投篮球还是玩电子游戏,他的准确度都是毋庸置疑的。就凭两次击杀百牙的枪法,我们谁都比不了。

我们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还是不要直接闯进休谟家,一枪打死马克·吉布森。毕竟他身上还有一些谜团没有搞清楚,比如他是如何穿越时间的,他在不同时代出入休谟家到底有什么阴谋,为什么休谟的女儿爱丽丝有这种异常而神奇的体质,以及花坛前面的信标到底是怎么来的,等等。

“目前只有先和爱丽丝搞好关系,以及更多地和休谟先生交流,才是比较好的做法。”我说。

“和爱丽丝搞好关系这件事,就交给我吧。”王巨君兴高采烈地说。

我们几个皱着眉看着他,这家伙一阵特别可靠,一阵特别不靠谱,搞不懂他在想什么。当天晚上,就看到他捧了一大束鲜花,跑到休谟家大宅的门口,去按门铃。我们几个躲在远处,实在不好意思去凑热闹。他倒满不在乎地,大模大样地等着人家开门。

开门的,是黑人管家弗里曼。“老爷现在有事,不方便见客。”他死气沉沉地说。

“请将这束鲜花交给爱丽丝小姐,”王巨君热情地说,“告诉她,昨天她见过的那位大学生在想要见她。”

弗里曼用疑惑的眼神看着王巨君,半天没有说话。最后,他还是接过鲜花,告诉王巨君,让他在门口等一下,随后砰的把大门关上了。

“吃了闭门羹,嘻嘻”躲在墙后草丛中的乔安娜窃喜地笑着。

“嘘”霍鹰告诫她小点声。

就在这时,大门打开了,弗里曼把王巨君领了进去。

“成了,成了……”乔安娜指着大门惊叹到。

大萌一把把她探出的小脑袋按回到草丛中,直到大门关闭,我们几个才悄悄钻出来。

“你们猜最终会怎样?”乔安娜笑嘻嘻地说,“我猜最后会被轰出来”

“不会滴”霍鹰说,“说不定结果会很好呢。”

“我觉得也是,”大萌说,“爱丽丝人不坏,不应该让王巨君很难堪的。”

我也点点头。我猜想爱丽丝应该是很寂寞的,毕竟周围的人对她都是敬而远之,能有一个追求者,恐怕是想都不敢想的一件事。

我们四个人议论了一通儿,没有什么结论,干脆悄悄地摸到大宅的后楼,偷窥二楼的窗户。远远地就可以看到,王巨君高大的身影在屋里晃来晃去。我们甚至还能听到爱丽丝的笑声。

哎呀,没想到这个厚脸皮的家伙居然成功了。我和霍鹰对视了一眼,都笑了。

想到王巨君快乐地在小姐闺房里聊天,我们却在外面草丛中喂蚊子,真是太亏了。于是我们各回各自的宿舍。

直到很晚,王巨君才哼着歌回来。

“咋样?成功地被你攻略了大小姐的芳心?”霍鹰问。

“那当然,像老哥我这么帅的男人,没有哪个姑娘不喜欢。”王巨君洋洋得意地说。

坦率讲,自从他饱餐了一暑假,整个人强壮了一圈,还真有点英武雄壮的意味。但真要讲帅气,恐怕比白净的霍鹰差得远。不过他自己开心就好啦。

“具体有什么收获,讲一讲吧。”比起八卦,我更关心情报。

“太有收获啦。爱丽丝喜欢红酒。红酒我太懂啦。我老爸刚入狱那会儿,我老妈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全卖了,换高档红酒喝,每天喝得烂醉。说到红酒,可聊的就太多啦,产地、平衡度、复杂度、浓郁度、余味、成熟度、木桶用法、陈年潜力、风格……”

“谁问你红酒啦,我问的是马克·吉布森的情报。”我耸了耸肩说。

“忘了问了”他欢快地回答道。这家伙根本就是见色忘义,忘了自己来干嘛的嘛。

“安子,这就是你幼稚的地方了。”霍鹰说,“哪有上来就跟审犯人一样,一见面就问问题的?不得先把关系处好了?”

我点了点头,说得对。

“不过,这次也没白去。”王巨君撇着嘴对我说,“我就知道,要不整点正经东西回来,你肯定得损我,所以,我给你带回点礼物来。”说着,他伸出手,从后腰掏出一个折叠起来的像是纸壳的东西。拿在手里用力一抖,这个折叠好的纸壳瞬间撑开,形成一个正方形的盒子。

正是马克·吉布森用于安装绿色贤者之石的那个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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