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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我是一只小小鸟

  • 作者:吃酒不吃菜
  • 类型:青春校园
  • 更新时间:12-21 21:03:36
  • 完书字数:5806

回到小院,黑马几个精神小伙已经休息,院里漆黑一片。

王旭牵着迷迷糊糊的女孩,随便弄了湿毛巾,给王霏擦了擦,便搂着女孩沉沉睡去。

今天没有安排,几个小女孩被放了两天假,应该是明天再来取磁带。王旭搂着女孩舒舒服服的睡了个大觉。

王旭的身体内有神异冬暖夏凉,这让王霏颇为留恋,睡着了也抱着不撒手。这大热天的,一动不动都会弄一身汗,偏偏抱着王旭却恍若抱着一个空调般,舒适无比。

王旭也知道知己的这个特性,反正对自己没影响,愿意抱就抱吧,他也觉得舒服啊。

两人睡得昏天黑地的,直到下午,报警的肠胃终于唤醒了沉睡中的二人。

“我饿了”

“我也饿了”

“那还等什么”

两碗炸酱面,终于让两個饿的前心贴后背的情侣恢复了活力,彼此看了一眼,哈哈大笑。

“哔哔哔”

就在王旭还在寻找声音的来源的时候,王霏已经从随身的小包里去一个黑色小方块。

寻呼机啊,这东西真是有年头没见过了,王旭看着女孩正在摆弄的那个小东西思绪万千。

居然忘了这个东西,照说前身的记忆中是有这个东西的,甚至连他的地址簿里还记了不少人的寻呼号,但他就是没注意到。

这就是灯下黑,王旭不止一次怀念手机的便捷。但现在的手机还叫大哥大。这东西现在是个高大上的东西,一部好几万,一般都是社会大哥用作装杯使用。

不仅贵,还沉,一个差不多两斤重。模拟信号用起来更是各种问题多多,用来打架比打电话更好使。

王旭稍作考量便断了在这个时代用移动电话的打算。偏偏他就忘了,现在还有一种通讯工具叫做寻呼。

这应该是第一个把人带入996时代的玩意吧,自从有了这个东西,老板要想找到你就再也不是难题了,找地方回传呼也开始正式成为了为很多打工人的噩梦。

王旭越想越乐,随时能找到你的时代其实早已经不知不觉的到来了。偏偏人们还趋之若鹜,带个BP机是被多少人艳羡的精英标配。

“公司的人找我,怎么都找到帝都了,我得找个地方回个电话了。”王霏秀眉微蹙,满脸不悦的说道。

“那就去昆仑饭店吧,还能再洗个澡”,王旭建议

“好,那就走吧。希望不是什么坏事”,王霏明显心情不快,现在的她正恋奸情热,哪希望公司来打扰。

“你和公司签的合同还有几年?”,王旭还是第一次打听王霏的工作。

“还有好几年呢。今年本来要做一张新专辑,但因为去年那张成绩不好,公司就放弃了。

又不是我不想做,还要罚我钱。

我是打着去美国学习的名号跑的,嘻嘻。”

“你今年不是出过一张专辑吗”

“公司弄得,出了张精选集,圈钱的。公司还打算再弄张精选集,没劲”,王霏显然对这种精选集兴致缺缺。

“香江公司就那样,确实没劲”,王旭赞同

“我想把名字改回来,公司不让。”

“我也觉得王靖雯很土,以后会有机会的。回头换个公司就是了,最好先找个靠谱的经纪人。”

香江公司说起来高大上,其实也就那么回事,说到底是为了赚钱。至少给王霏改的那个艺名王靖雯,王旭就感觉土的掉渣,一股子浓浓的三流言情小说味道。

这个时代王霏的合同还在新益宝,后台是宝丽金,那是一家中小型的唱片公司,王靖雯就是她们最大的腕儿了,属于那种逮着一只羊可劲薅的典型。

现在的王旭还帮不上什么忙,要说抄几首歌不是难事,但唱片绝不仅仅是几首歌的事情。制作,发行,宣传,打榜,香江已经有套路了,但内地还嫩的很,专业人士都没几个。

正聊着,一辆面的出现在视野中,不错,空车。王霏带上墨镜,招手,面的嘎的一声停在两人面前。话说这面的真的是个好东西,王旭依稀记得有一首歌还唱过这东西。

“自从有了十块钱的小面的,不管多晚多远也能回家去”

“昆仑饭店”

“走着”

就在王旭两人赶赴昆仑饭店的时候,一个小姑娘也正焦急的往外交人员餐厅赶着。是的,就是那个勇敢的在王小京面前给自己找机会的小姑娘。

当赶到外交人员餐厅的时候,今天的宴会已经快要开始了。一进包厢,里面已经满满当当的坐三大桌。

啤酒,白酒,各种硬菜早已摆满了桌子,觥筹交错,人声鼎沸。

一看有人进入包间,所有人都停下筷子,眼睛向刚进屋的小姑娘看去。

小姑娘个子不高,也就一米六出头,黑体恤,黑短裙,高跟凉鞋。长发,圆脸,还带着点婴儿肥,故作成熟的装扮掩饰不住的青涩面容。

深青色的眼影,艳丽的红唇,惨白的粉底都透着一种廉价感。要是晚上在酒吧歌舞厅之类的地方还好,毕竟昏暗的灯光自带模糊功能。

可惜现在是白天,真的给人一种站街女的既视感。

小姑娘站在门口,打量着眼前突然安静的包厢。超大的包厢,三桌人,还有个小舞台,舞台上有各种乐器,场面有些大,她突然有些慌。

三大桌子人,得有二十多个。大部分是男人,长发的,光头的,满脸横肉的,叼着烟的,拎着酒瓶的,各种奇形怪状,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所有人都在看向自己,眼神中充满了戏谑。

“我找王小京,他让我来唱歌的”,再是走南闯北,也抵不过她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在这样的场合下,她的声音都有点抖。

看出来小姑娘的紧张,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女人站了起来,走到小姑娘的身边。

“王小京说过了,我叫李梅,你先来坐我旁边,等会儿上台去唱。”

说着,李梅领着小姑娘走向最里面王小京那桌,安排坐在自己的身边,她的另一边是个男人满脸横肉,让小姑娘感觉眼熟,却一时叫不出名字。

“不错,还真敢来啊,先吃两口,别客气”王小京眼里带着点欣赏,他想试试这个女孩的胆量,现在看来还行。

“你就是多余,我就说敢一个人闯马克西姆的不至于不敢进来”,老崔挤得起王小京来从不手软,他们俩的关系早已超过了一般的合作。

“得,得,你能个。我给小姑娘倒一杯,当个赔罪啊”,王小京也不介意,拿过杯子给小姑娘倒上一杯啤酒。

“你也不问问小姑娘喝酒不”李梅伸手拦了一下,没拦住,也就算了。那个年代,真没什么未成年人的概念,让你上酒桌就是认为你成人了,倒酒实属平常。

“能喝,能喝”,小姑娘站起来,弯腰致谢,明显不是不懂规矩的。

“能喝就喝两杯,这里从不劝女孩酒,自己控制就好。”王小京倒了酒,也就算完了,转头继续和其他人聊了起来。

李梅则负起了照顾小姑娘的责任,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罗琦,今年十七”

“哪里人”

“江右省的”

“自己来帝都的?”

“嗯”

“胆子真大”

就在李梅有一搭没一搭的和罗琦瞎聊的时候,王小京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举着酒杯站了起来。

“各位,各位”

包厢里的人都是王小京叫来的,这会儿也没喝起来呢,听到王小京招呼,立刻都给面子的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那个年代帝都的饭局就是这样,特别是所谓大酒局,从开始到结束能折腾好几个小时,有时候人都能换两拨。

这和所谓的时间观念、种族优劣毫无关系。完全是因为那会儿的通讯方式不方便,交通方式都不方便,互相约好了,能不能及时赶到根本没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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