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小说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文化 > 明末1625

第7章 会种田的公子

  • 作者:三十二般变化
  • 类型:历史文化
  • 更新时间:07-01 04:00:51
  • 完书字数:12190

第二卷 游石柱 第七章 会种田的公子

天启六年,夏,石柱县三河乡的山路上,一辆满载的牛车正在慢吞吞地摇晃着。天色将晚,路途不知有还几何,赶车的向老头看了看天色,回头向牛车上正打着瞌睡的主仆二人笑道:“公子,今天这路赶不了啦,太阳快下去了,我们找个地儿歇了吧。”

那牛车上堆着类似铁滚环的奇怪物事,还有大大小小,许多个麻袋,一个年轻公子带着个下人打扮的人,窝在牛车上。听见向老头的叫唤,那年轻公子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喝欠,从车上爬了起来,左顾右盼了一番,问道:“这里是哪儿了啊?”

向老头笑道:“公子,这里是三河乡了,前面再翻过个尖顶山,路过十方寺,再走上半天路,进入万寿山的地界,就可以找到秦将军的营寨啦。”

这公子正是郑晓路,他此时穿着一身简单的短衫,裤脚扎在袜子里,千层底的绵鞋,没戴帽子,为了长途跋涉,他穿了一身短装打扮出来,看起来精神抖擞。倒似了一个乡间小伙,他旁边跟着个从重庆的分号里带来的见习掌柜,这掌柜姓赵,单名一个霖字,也是读过几本书的人,原本是郑府买来的家丁,见他识字,就派到重庆的分号里学些掌柜的工作,不过这次郑晓路出门得急,这赵霖学得还极不到家,掌柜该会的那套,他基本上什么都还不会。一路上跟着郑晓路,便当个仆人一般。

看了看天色,但再看了看一眼望不到头的荒山野岭,郑晓路道:“向老,这什么三河乡啊?一条河也看不到,一户人家也没有,这样的地方也能叫三河乡?”

向老头笑道:“以前这里有河的啊,整整三条小河沟呢,不过连续着好多年雨水少,就变成这样啦。不用担心没人家,天色将黑之前我们能赶到前面的尖顶山,我有个侄子住在尖顶山脚,我们今晚可以去他家里借宿。”

郑晓路心中默默一想,明末连续多年干旱,才会导致陕西暴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进而席卷全国,灭亡了明朝。虽然四川盆地没有怎么受到干旱影响,但一些小河小沟干掉,也是很正常的。想到明年就会暴农民起义了,郑晓路的心情颇有点沉重。

牛车在蜿蜒的山路上前进,不多久远远看到前面出现一座小山,这山不高,但是山体多石少泥,整个儿就是一个石头山。这样的山上长不出高大的树木来,只有石头的缝儿里钻出些低矮的灌木。也正因如此,山顶光光的,没有覆盖植被,白色的石头高高挺起,就似山顶上带着一个白色的尖顶帽子。“难怪这山叫尖顶山,倒也长得雅趣!”郑晓路忍不住笑道。

那赶车的向老头听到他说话,便回过头来道:“我们石柱人啊,最讨厌这种石头山了,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可靠了这种山的人家,那就倒了大霉了,靠这种山能吃什么?种不了庄稼打不了猎,连砍柴也没地儿砍去。”

郑晓路听他这么一说,再看那光秃秃的尖顶山,就觉得不雅趣了,甚至有点讨厌。他想起了陕西老家的黄土山,那土地贫瘠啊,种点庄稼也不给力,收成好不了。当农民的,哪有只看风景,不看土地的道理。

看山跑死马,尖顶山看着近了,走着却远,牛车又走了一阵子,天色将晚的时候,才终于挨到了山脚下。这里有个小小村庄,五六户人家,十几亩薄田。荒村凄凉,虽然是夏天,但斜阳将山的影子投到这个破败的小村上,显得有如末日。向老头把牛车开进了一个农家小院子里,叫唤了几声,就出来了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中年人。

“我侄子,向大壮!也是土家族的,嘿嘿。”向老头笑着道:“这位公子租了我的牛车去万寿寨,今天赶不上地儿了,在你这里蹲一晚上。去去,把房间收拾出来让公子居住,你们一家子先挤小屋里去。”

这向大壮听了向老头的话,向郑晓路行了个礼,也不问缘由,便走进屋子,叫唤着他的老婆和女儿将房间空出来。他并没有使用土家族语,而是用的汉语,这倒是让郑晓路有些奇怪。那向老头看出了郑晓路的疑惑,便在一旁笑道:“我们土家族虽然有自己的土语,但常年与汉族杂居,汉化比较严重,现在也大多使用汉语了。不过土家人虽然说汉语,仍然有一些自己的语言习惯,比如汉族人说的三头猪,我们却喜欢说猪三头。”

郑晓路哈哈一笑道:“这倒也没什么,都能听得懂。”

这向家的房子是个小小的吊脚楼,依着一片山崖建着,整个房子都是木质结构,这种木质吊脚楼在四川极为常见,重庆府也有许多汉族人和苗族人居住在这种风格的房子里,可见四川人民虽然拥有许多种族,但互相之间颇多的同化。郑晓路走进吊脚楼,这第一层居然是斜的,整个房间呈一种很奇异的斜三角形,而且好玩的是,地板是斜的,天花板却是平的。站在这种倾斜的楼板上,郑晓路感觉非常奇妙。

向老头笑道:“吊脚楼一般两层,第一层都是用来平底的,所以便斜着,用来圈养家畜,但是我侄儿家里穷,养不起猪,便把这一层当成仓库使用。”郑晓路看到这一层的屋角里堆着许多干草,一把锄头,还有些许多乱七八遭的物事。

门边是一个梯子,郑晓路顺着梯子爬上二楼,这一层便是土家族人居住和生活的地方了,一上来就是大厅,只见这大厅子里甚是空荡,除了桌子板凳,便几乎没有什么家具,装饰品更是谈不上,只有中间的板壁上,用白粉绘了一只老虎,算是这个家里唯一的装饰。

向大壮领着老婆和女儿出来大厅见客,向大壮长得很平凡,人又木讷,但他这老婆却长得不错,女儿正当十七八岁的年纪,也长得非常漂亮,一双眼睛灵活多彩,甚是可爱。向老头笑道:“我们土家族,便只有姑娘家拿得出手,男人都是些不中看的。”向家人听到向老头儿这样说,也没人有意见,那向大壮便只知道笑,土家族人热情奔放,女子也不像汉族人那么多避忌,被向老头夸了长得好看,倒也不害羞,轻轻笑了一下,便张罗吃的去了。

向大壮留了下来,和向老头儿一起陪着郑晓路说话。土家人热情好客,平时里粗茶淡饭,一有客至,却会倾出所有用来款待。不一会儿,向大壮的女儿便端着几个大土碗走了出来,碗里装着满满的糯米甜酒,又过了一会儿,再端出来几盘菜,放了满满一桌。两母女便从厨房里出来了,手里拿着个饭盆儿,坐在桌边,给几个客人添饭。

郑晓路仔细看了看,桌上的菜没有一样是像样儿的蔬菜,都是一些夏季里常见的野菜,饭盆里的饭也是稀饭,清汤寡水,没飘着几粒米。他见这向大壮家徒四壁,颇觉可怜,忍不住皱起眉头。向老头儿却以为他是公子哥儿,嫌弃这饭菜粗痞,叹道:“慢待客人了,我们土家人待客,按习俗见面先送上糯米甜酒,然后应该在桌子正中间摆上一大碗腌腊肉,但是我这侄儿穷,家里没有肉了,倒见郑公子见笑了。”

郑晓路赶紧把眉头舒开,心想,害人家多心了,赶紧露出笑容,一把端起碗,笑道:“哪里哪里,我就喜欢这些菜。”他夹起一把野菜,放到嘴里一嚼,味道苦涩,差一点就吐了出来,还好拼命忍住,囫囵吞了下去。

向大壮的女儿人小心却细,把这动作看了个清清楚楚,便在对面拍手笑道:“吃不惯就吃不惯嘛,偏要装出一幅吃得下去的样子,苦到了吧?哈哈,其实我们自己也吃不惯,不过没办法。”她夹起一颗野菜,一边嚼一边喝了口米汤,笑道:“这样吃就不会苦了。”一桌子人便都笑了起来,向大壮羞愧地道:“我女儿向兰索,很顽皮,公子不要见怪。”

郑晓路哪里会怪她,只觉得有趣,笑道:“呵呵,我还真有点吃不惯,不装了。赵霖,你去车上把那袋干肉打开,拿十斤来。”向老头赶紧叫道:“使不得使不得,哪有让客人拿食物出来吃的道理。”

郑晓路见向家人都有点尴尬的表情,便坦然道:“你们土家人讲究待客之道,我们汉族人也要讲究做客之道,在别人家里做客人,送上见面礼是我们汉人的习俗,你们总不能只让我守你们的习俗,就不顾我的习俗的嘛。这样吧,我送十斤干肉给你们,你们收下,就当顺了我们汉族的习俗,然后你再拿这些肉出来款待我,不也就遵守了你们的习俗,大家皆大欢喜嘛!”

向老头一听,这话倒也合情合理,便叫向大壮收了干肉,向家的女人又返回厨房,忙了一会儿,切好的肉便装了一大盘端出来,放在桌子正中间。向家显然是许久没有吃过好的了,肉一端上来,向兰索就猛咽了几口口水,两眼放光,但是客人还没动筷子,她就只能干看着。

这么一闹,双方的陌生感倒是消除了不少,一边吃东西,一边就有说有笑了起来,郑晓路随口问些风俗民情,向兰索向嘴里塞着肉,含混不清的问道:“郑公子你这人好弯弯拐拐的肠子,请我们吃肉却编出这样的借口来,让人拒绝不得。你去万寿寨做什么呀?像你这样的有钱公子,我们这里从来也没曾来过呢。”看她吃相奇差,向大壮责了两句,但却没什么用处,向兰索仍然猛嚼着肉干。

郑晓路心想,我可不方便给你们说我是去万寿寨开工厂,当资本家赚剩余价值的,便随口笑道:“我去万寿寨见些朋友,我欠了他们一点东西,这次是去还债的。”他这倒也不全是胡说,马祥云救了他,但损了五十名白杆兵,说起来郑晓路欠了土家人五十条人命的情份,这对于郑晓路来说,是非还不可的。

向兰索又问道:“公子,听说你们汉家公子都很懂得吟诗作对,你念两句诗来听听吧。”郑晓路大笑:“哈哈,我这公子是个假的,吟诗我一窍不通,不过种田倒是会一点点。你吃肉吃得一幅很忙的样子,还有空听什么吟诗?”一屋子人都笑,向兰索嘟嘴道:“骗谁啊,我听说汉家公子们,不需要种田也都衣食无忧呢,所以他们没一个是会种田的。”

郑晓路见她可爱,便调笑道:“那你喜欢会种田的公子,还是会吟诗的公子啊?”这种话形同调戏。如果在一汉族家的饭桌上说出来,人家小妹妹的老爸非拿刀砍了你不可,但土家族恋爱自由,便不计较这些,听郑晓路问起,她皱着眉头想了很久,最后道:“好像还是喜欢会吟诗的公子多一些,因为会种田的公子好像就不是公子了吧,在汉家里那个叫农民。”

一屋子人又都笑,郑晓路又问道:“那你喜欢公子多过喜欢农民了?”

向兰索拍手道:“那就不是啦,若是会种田的农民和会吟诗的公子,我就喜欢会种田的农民多一些,但若是会种田的公子和会吟诗的农民,我都不喜欢!”满屋子里的便都大笑起来

第二日一大早,郑晓路他们收拾好行李,辞了向大壮,坐上牛车,刚出了院门,便见屋边的地里,一片长得可怜兮兮的玉米棒子,软不拉几的斜歪着。郑晓路老家在陕西,那里土地贫瘠,因此家里就种着玉米,因为玉米在砂壤、壤土、粘土上均可生长,产量高,耐贫瘠,是穷人家非常喜欢种植的作物。

郑晓路一看这片玉米,就觉得有点心痛,因为它们都长得面黄肌瘦,没精打采的。忍不住问道:“这玉米怎么回事?长成这样。”

此时车子还没走远,向大壮听到这句话,就远远地应道:“公子,我们家这附近的土地,下面都是石头,土层浅,庄稼不好长,所以家里才穷成这样,唉。”郑晓路听了这话,便停下脚步,想了想向家那贫穷的样子,心下有点不忍,对向老头和向大壮道:“向老,向先生,我能再在这里呆一天么?”

向大壮道:“公子要再住一天,那是最好,您送我们的肉干才吃了一点点呢,还剩下许多,您若真的走了,倒让我心里好生难受。”

郑晓路摇了摇头,心想,这向大壮也太厚道了点,自己不帮帮他还真有点于心不忍。向赵霖吩咐道:“把车上那包专门用于追肥的肥料搬下来。”赵霖应了一声,从车上搬下老大一个袋子来,郑晓路便把袋子割开,倒出许多粉末来,用水化开,又从车上拿出一个木制的喷壶,将用水化好的肥料装入壶中。提着喷壶,便走到田里来。

向大壮奇道:“公子你这是做什么?这些玉米长成这样,是土质所致,浇水也没用的。”

郑晓路笑道:“我这可不是浇水,我给它们施个魔法,让你今年可以多收两成的玉米棒子。”向大壮摇摇头,只是不信。

原来郑晓路来得巧,此时正当夏季,是给玉米追肥最好的时节,在后世,这个时节一般会给玉米追加氮肥。而向家的玉米看上去叶呈黄绿,植株矮小细弱,一看就是缺氮的样子。氮肥在古代并没有办法直接制成,但用豆类植物的根茎叶,或者人畜的粪便,通过酵腐熟,也能制作出替代品。

这一袋子粉末,便是郑晓路花了无数心血,研究出来的氮肥代替品。他将氮肥水施在了田里,再回来又化开一壶氮肥水,又施进去,这样反复几次,估计摸着追肥得差不多了,才拍拍手走了出来。

又看到旁边还有一块空着的田地,问道:“这块空地怎么不用起来呢?”向大壮有点惭愧地道:“春季播种时,家里太穷,连种子都买不够,那片田只好空着,先种了这片田里的玉米。”郑晓路叹了口气,道:“我这袋子里倒有些种子,便送与你种吧。”

向大壮摇摇头道:“这都夏天了,这时节新播种哪里还来得及。光是耕田就要花上许多功夫,种下去的种子,还没成熟,冬天到来,便要全部冻死在地里。”

郑晓路想了想,笑道:“不妨事,这时节播种红薯还来得及,或许能够赶在十二月收获,就算比预计晚点拖进了明年一月,这四川比北方温暖些,红薯也能活得熟。”向大壮奇道:“红薯?什么东西?”

郑晓路哈哈一笑,这才想起,红薯是万历年间,才从海上引进的作物,虽然不少地方已经在耕种,但是还不算十分普及,向大壮不知道也是正常的。郑晓路笑道:“反正那田也闲着,今年也用不上了,你就当成自己上了我一次当,由得我去弄吧。”

“赵霖,把我的耕田机抬下来。”赵霖应了一声,从牛车上抬下来一个五六尺长宽的大铁滚子。这东西有些像个铁桶,但铁桶是一圈铁皮包着,这个铁滚子却是很多铁片交错着。上面有个扶手,看上去一个人可以推动。

“公子,你这个是什么?”向大壮有点害怕。

“耕田机,哈哈,虽然做工差点,长得难看点,不过耕田的时候非常好用。”郑晓路笑道:“赵霖,给你一个时辰,去把那片田耕出来。”赵霖应了一声,推着那个耕田机就过去了。

向兰索这时候也从屋里跑了出来,瞪大眼睛奇道:“那片田有两亩地呢,一个时辰哪里够耕完。”却见赵霖推着耕田机走到田边,将铁滚子向泥土里一压,然后向前推动扶手,那铁滚子便在泥土里翻滚起来,不一会儿就滚出去几丈远,滚过之处,泥土都被翻了起来。

向家父女不由惊叫了起来,这耕田机真是厉害,有了这种东西,几十亩田地岂不是只需要一个人花上几天就能耕完。

一个时辰之后,赵霖果然耕完了向家的闲田,郑晓路又化开一包肥料,给这片田打好底肥,然后将红薯种子播了下去,弄完这些,天也快要黑了,向家便又招待郑晓路主仆住下。

夜色如水,夏季的夜空明月高挂,星满苍穹。郑晓路心情不错,看着星空幻想着向家今年丰收,他们就不必再吃野菜和米汤了。他知道自己并不算一个善良到骨子里的人,他也知道这样帮助一两个自己路遇的人,对整个世界并不算什么贡献,但是郑晓路知道,如果你面前的都不伸手去帮,那谈何说得上兼济天下?

正想着,突然听到窗户轻轻地敲响了两下,向兰索的声音在窗外道:“会种田的公子,出来看看月亮吧!”

编者按:氮肥的代替物确实可用土法制得,但是……没这么简单,也不可能制成溶水的白色粉末状。这玩意儿是工业时代才能搞出来的,我在这里开了金手指,让它穿越了出来,呃,懂得化工的朋友们放我一马吧,这纯粹是为了爽,就别和我计较啦。

另,红薯本身就是红薯种子,等红薯了藤蔓,剪下来进行杆插,就可以长成新的红薯了,本书在这里进行了简化处理,后续的步骤主角留给向大壮做了。

(快捷键上一页 章节(快捷键 enter) 下一页(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