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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问题思考

  • 作者:枫香居士
  • 类型:青春校园
  • 更新时间:03-19 09:14:50
  • 完书字数:12518

在写这篇文章以前,我必须说一下我对唯物主义观和唯心主义观的见解,不一定对,仅仅也只是我的个人看法!

唯物主义观就是以事物的客观事实为依据,也就是我们常讲的实事求是,不以我们的主观意愿而发生改变!

唯心主义正好相反,强调人的主观感受,即我认识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世界就是什么样的!比如说:“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人!”

从唯物主义观的角度看,他是不是一个好人并不会以我的主观意愿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以为“他是好人他就是好人,我不认为他是好人他就不是好人”,而是要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

唯心主义则不然,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绝对的坏人,一切都是人的主观看法。即我认为他是好人,他就是好人!

假设古代某个坏皇帝,利用手中的权力篡改了历史,导致之后的所有人对于他所做过的坏事一无所知,且都以为他是好皇帝!

抛开上帝视角,假设我们古代真有这么一个皇帝,那么他到底是一个好皇帝还是坏皇帝呢?

如果从唯物主义观的角度看,他就是一个坏皇帝,尽管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好皇帝,但所有人以为的并不是客观事实!

从唯心主义的角度看,他就是一个好皇帝,尽管这不是事实,但是事实已经被淹没了,被掩盖了,且真相永远也无法揭示了,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好皇帝,他就是好皇帝!

其实我想说的是:世界也许并不是我们以为的那样,我们所学的历史,也不一定都是历史的真相!

唯物辩证法思想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去辩证的看待问题!凡事掰开成两半去看,且永远不要以自己的主观看法去下结论!因为这样得到的结论极可能是错的!也有可能既是对的也是错的,也有可能并无对错!

就像曾国藩其人,就存在争议:有的说他是圣人,也有的说他是汉奸……你能说哪个结论或者观点是对的吗?这个观点是对的就一定意味着另一个观点是错的吗?

说这么多,其实我主要想讨论的就是感情这件事!因为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我思考的很多,也有自己的答案,但是和父母存在代沟,且无法沟通明白!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先阐明一点,在这件事情上,我是属于唯心主义者!我首先考虑的自己的主观意愿!

事情是这样的,前段时间妈妈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处对象,本来这也不是啥坏事,我就同意先加个好友了!但是紧接着过了两天妈妈就问我怎么样,看不看的上!

我一下就沉默了,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若说是看不上,显得很没有礼貌,而且也会伤害一个女孩的心!而且也不存在看不上,客观的讲,对方是很优秀的一个人!若说看的上,我又怕他们误会,将看得起就等同于是喜欢,觉得这事有戏!

其实不存在看不看的上的问题,我自身条件也就那样,算不上特别好,也算不上特别差,没有理由瞧不上人家,也没有看不上!

这不是一个看不看的上的问题,而是喜欢与不喜欢的问题!

绕是如此,若妈妈问我喜欢与不喜欢,我也无法回答,因为我之前说过我们之间存在代沟。在他们的印象里,喜欢固然是喜欢,不喜欢我们一般会理解成讨厌!比如我不喜欢某某某,其实就是我讨厌某某某的意思!!但是世界本来就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在喜欢与不喜欢之间,应该还存在一个灰色地带!

对于这个女孩就是这样,我没有喜欢,也没有不喜欢,没有瞧不上,也没有瞧得上!

所以我现在有些不愿意让父母介绍女孩给我认识了,因为如果喜欢还好,我当然可以说我喜欢,但是如果没有喜欢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小时候,你问我喜不喜欢谁谁谁,沉默代表喜欢,因为我害羞,不喜欢我会直接摇头拒绝!

长大了,你问我喜不喜欢某某某,喜欢我会当即表露,沉默则是礼貌的否定!

顺便说一下之前在知乎上看的到一个观点:你问某人一个问题,对方没有回答就不要再追问了,没有回答就是最好的回答!

再来说一说,我理解的喜欢,和我理解的爱!

喜欢,即对一个人的好感,可以是她好看的外表,也可以是她脱俗的气质,也可以是她满腹经纶的才华!喜欢一个人会忍不住去多看她几眼,想上去和她说说话,看一场电影,想留下她的电话号码,或者,想把她的照片当做壁纸……但这仅仅只是喜欢,不是爱,就像你看到神仙姐姐刘亦菲的照片就忍不住会多评论几句,或者将她的照片用来当做壁纸或者头像一样,这就是喜欢,不喜欢你不会这么做!严格的讲,喜欢并算不得是一种感情!

而爱,是一种感情,同友情、亲情一样,爱情就是一种感情。什么是感情,就是要有经历,同甘共苦,祸福与共!此处先不以爱情举例,我怕我表诉不清,且以战友情举例吧!你和你的一个战友相互之间有矛盾,谁也看不顺眼谁,没事就要骂对方几句,甚至干一架,最后你们一起上了战场,在一个战壕里作战,最后都很幸运的活了下来!分别那一刻,你们居然都流下了泪水,尽管你们谁也不喜欢谁,但是你们已经有感情了(战友情)所以说为什么和平年代感受不到浓浓的战友情呢,因为没有一起吃苦,一起流血!没有那段生死与共的经历,故而感情就体现不出来!

再比如说你和一名你不喜欢的异性就落荒岛,在岛上你们相互救济,相依为命,但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相信你们临别之际肯定会有不舍,并且会长期保持联系!

所以说人和人之间,只有喜欢没有感情,是可能的(就像你和你喜欢的某个明星)只有感情没有喜欢也是可能的!你和你的某个同学或者亲人!即使对于父母也是如此,你可能喜欢母亲更多一点,也可能喜欢父亲更多一点,但是对于对他们的爱,应该都是均等的!

再回到最初的那个话题,对于母亲给我介绍的女孩,其实很优秀,很勤劳,诚实,孝顺父母……但这并不是我做决定的先决条件,我希望我和一个女孩谈恋爱,确实是因为彼此喜欢,是因为荷尔蒙的分泌,不然,对彼此都是一种伤害!

假设只是我喜欢对方,对方不喜欢我,我们固然不能在一起;而我不喜欢对方,对方喜欢我,我们也不能在一起!这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对方喜不喜欢我,和我喜不喜欢对方是两个独立的事件。它不等同于一般的利益交换,你喜欢我我才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我就不喜欢你了!

而我妈妈在言语之间,已经剥夺了我的这种选择的权力,直接问我为啥不喜欢,凭啥不喜欢??听她的意思,对方那么优秀,都没有嫌弃你的意思,你还挑上了?那一刻我感觉我失去了作为一个人的自由,俨然成了一个配种的猪崽,只要对方愿意,我就必须接受,不然就是挑,就是眼光高,就是不念好………为啥不喜欢?凭啥不喜欢?没有不喜欢啊,但也没有喜欢!反正没有导致荷尔蒙的分泌,我也不知道为啥?而母亲多半也不知道荷尔蒙为何物,那么,即使我知道我为啥没有分泌荷尔蒙,也讲不明白,索性就不解释了吧!

但我又不想争辩,我说服不了她,她也说服不了我,我只能保持沉默!

当然,对于这件事,我考虑的远比这多得多,比我考虑买房子的事还考虑的多,我也曾想过,老大不小了,要不找一个将就着过一辈子得了!

但是想着就这一辈子,心里确实又多少有些不甘,人们努力是为了什么,拼死拼活的工作又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让自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吗?其中就包括和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即使不能,追求的过程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所以选择自己的人生伴侣就成了人生头等大事,比买房子重要的多!这不只是喜欢就可以做决定的!举个不恰当的比喻,其实这和上街买衣服差不多,喜欢的不一定合适,合适的不一定喜欢,现在喜欢的将来不一定喜欢,喜欢又合适的你不一定买得起!

但是婚姻毕竟又和买衣服不一样,衣服的试错成本低,遇到喜欢又合适的,买不起,可以先买一件合适的将就着穿一下,等攒够了钱再来买,买了不喜欢了也可以随便更换,而且不会因此而承受道德和良心上的谴责,也不用负责任!

婚姻不同,人们不应该在结婚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考虑离婚的事了(至少我做不到),如果是那样,那是这个人的人品有问题!所以选择的时候,就一定要慎重,遇到喜欢又合适的比自己太优秀,一定要想办法让自己配得上对方!而不是找一个合适但是不喜欢的将就,这样的感情长久不了,也不会幸福,至少在现在这个物质社会是这样!同样也不要失去理智选择喜欢但是不合适的,这同样是一场灾难!

假设你选择一个不太喜欢的女孩将就着过一段时间了,你突然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了,你怎么办?(前提你的妻子并没有做错什么,也各方面都挺好)是离婚?抛弃自己的妻子吗?那你就是陈世美,是渣男,是没有责任感,不仅自己良心上会感到不安,也会遭到亲戚朋友的唾弃,还会遭到法律的惩罚!不然你就只有将就着过一辈子了,将就的日子,哪有快乐可讲,哪有幸福可言!害苦了自己不说,你的伴侣又做错了什么呢,要让对方为你的错误买单,和你一起遭罪!

所以我很理解现在社会上那些离婚的夫妻,要么就是当时确实相爱了,但是现在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走到了尽头;要么就是因为一开始家庭的压力而不得不找一个人将就了一下子!其实这种情况下离婚反而成了最好的选择,对彼此都好!若是早早的预料到如此,又何必当初开始呢?

但是鉴于世俗的眼光,人们可能又没有勇气去离婚,离婚不仅会让亲戚朋友瞧不上,当然这是轻的,也会让你在这段婚姻里的投资(时间、金钱、情感、沉默成本)等化为泡影,年华已逝,青春不再,想从头再来也是不可能的!假如你们已经有了孩子,那对于你们的孩子来说,更是不公平,你没发给他一个完整的家,给他一份完整的爱………没有做到一个当父亲或者母亲的责任!当然了,如果你愿意委屈自己的话,也可以假装很快乐的继续生活下去,毕竟没有人在乎这些!

如果事情真如此发展,不管怎么选择,都将是错的!你的人生不会再有激情,你不想再努力变得优秀,因为你不管怎么做,都不可能改变之前发生的一切,也不会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即使遇到自己喜欢的女孩,你也没有追求的权力,否则就是花心,就是不负责任,就是渣男,就是陈世美……没有人愿意成为这样一个人!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买,青春也没有第二次,如果注定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度过一生,倒不如一开始就一个人生活来的更潇洒一些!虽然也会有遗憾(没有和喜欢的人过完一生),也会遭人非议(这么大还结不到婚)但是对比上面这种情况,倒也还是好的!

并且需要考虑的东西还有很多,比如光是喜欢+合适就可以结婚了吗?

也不见得,买衣服毕竟是单项选择,而婚姻是双项选择,除了喜欢与否,合适与否,还要对着镜子看一看自己是什么样的,是否配得上对方!人贵有自知之明,对于自己是什么货色我一清二楚。

举个例子,神仙姐姐刘亦菲,我倒是喜欢(我相信也符合大部分人的审美)但是不合适,也配不上!

我也遇到过配得上又很喜欢的女孩子,但是不合适,我们没有共同的爱好,也没有共同的话题,甚至思维方式也不一样!简单来说就是三观不一致!

而亲戚朋友介绍的,包括这次母亲介绍的女孩子,差不多的家庭条件,一样的学历,也聊的来,我不是她讨厌的那一类人,她也不是我反感的那一类人,没有不合适,但是说喜欢,于她于我而言都谈不上!

按理说,先做个朋友,以后的事顺其自然就行,说不定就因为某件事就触发了荷尔蒙的分泌,那也是说不准的事情!

我并不反感他们给我介绍女孩子认识,反感的是所有人都想很快就有个结果,最好是马上结婚!刚认识就问我怎么样怎么样,喜欢不喜欢,还在没在聊天,甚至已经想到了结婚的事情!

以至于我根本无法回答,说喜欢固然谈不上,若说是不喜欢,就似乎是讨厌对方了,其实也没有不喜欢,非要找个位置,应该就是在喜欢与不喜欢之间的那条灰色地带,没有感觉!

当然,也曾有人劝我说没有不喜欢就先处着,等遇到喜欢的再说,再去追求!!前面讲到过,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是我的人品有问题!

在这件事情上,我不想伤害我自己,也不想伤害任何人!对于潜在的风险和伤害,我都特别敏感!

他们若是不追问,我还可以尝试去聊聊天,认识认识,无论如何,毕竟做朋友也是可以的!但是他们一问,我便不敢继续聊下去了,直接选择终止!!

我若是说还在联系,似乎于他们而言正在聊天就表示喜欢,就是有戏,就是能处,然后紧接着就甚至开始讨论结婚的事了!我怕辜负他们这种过高的期望,也多半给不了他们想要的结果!

假如他们给我介绍一个女孩子,我们聊的来,最后却没有在一起,或者我不愿意同对方结婚,于他们而言是不可理喻的!

绕是如此,或许他们也并不能理解我想说的是什么,通过语言不能说服对方,文字自然也不可以,因为母亲并不是一个爱看文章的人,这段文字自己写来犹觉得复杂,让她看来更不可能!我母亲是一个纯粹的唯心主义者(尽管她自己不一定知道这一点),而我是一个唯物主义者;我是无神论者,母亲是有神论者!所以我们之间是有代沟的!这件事情上,她考虑的方面很多,唯独忽略了我作为这件事情的主角,而应该有的主观感受——有没有兴奋,冲动,有没有荷尔蒙的分泌,会不会快乐,会不会幸福等等!!!而这却是我首先考虑的!!

其实之前也有人问过我喜欢什么样的,但这怎么说的准呢?即使我对照着我喜欢的人将她的各种特征都描述出来,你对照着再去找一个符合这些特征的人,我却又不敢保证我一定会喜欢!之前看过一个电视剧,里面有一对双胞胎姐妹,由同一个人扮演,但是我对其中一个角色就比较欣赏,对另一个角色比较讨厌!

其实我想说的是:“喜欢或者不喜欢一个人,真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住的!”

事实上我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的时候自己是什么样的,会害羞,会逼迫自己变得勇敢,会努力去寻找话题,会不自觉的去找和对方的交集,会情不自禁的想起,会想办法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并将其置顶。会偷偷收藏对方的照片,会不自觉的想要知道和对方有关的信息和消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自发的,情不自禁的,并不是因为某个人让我如此做我才如此做的!

但若是某个人按照自己的认知和审美,指定一个不错的女孩,你非要问我为啥不主动,为啥不找她聊天,为啥不厚着脸皮去追……我想这个问题已经没有回答到必要了!

似乎我们在这里也可以给喜欢下一个定义:“喜欢就是自发的,情不自禁的去做和对方有关的事情!”

如果在把自然的因素考虑进来,那就又可以分析很久了,比如我爷爷和奶奶生日挨着的,父亲和母亲生日挨着的,从这里讲的话,我应该找一个生日和我挨着的女孩才比较圆满。从大自然的角度看,同一时期出生的人和人,或者物和物应该归为同类!因为同一物种在同一个自然环境下,总是一起发芽,一起开花,一起结果的,不同物种之间无法完全做到这一点!这是看《物种起源》受到启发,得到的结论。所以,同一时期在同一环境出生的人应该算是同类,他们在出生的时候都受到同一自然环境的影响!

但是和我聊的来的大部分又都是农历八月份到九月份的,我的父母都是农历九月份的,我的好几个要好的朋友,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也都是农历八月份到九月份的居多!从星座上看应该是处女座和天秤座!星座是按阳历排的。

当然了,这并不是玄学,事实上这也是属于唯物的!因为天上运动的星体会对地球上的事物产生影响,有的是我们能感受到的如四季更替,有的是我们感觉不到的,也没法阐述清楚到底产生怎样的影响!这里我不想多说,非要展开了写,可以写一本书!

最后其实我想说:在不违背社会法律和基本伦理道德的情况下,在不逃避自己应该肩负的责任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去过完一生,这应该算不得是自私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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