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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再回蝶庄

  • 作者:微澜蝶澈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07-01 02:20:35
  • 完书字数:6336

再回蝶庄

众记者哄闹,“您素来要求严格,从来不夸赞表扬同行,今日公开称赞新影帝,看来真的值得表扬!”

“呵呵,能被女王表扬我就是受伤也不委屈了!”贾森看了眼手臂上的疤痕,笑道,“幸好受伤的是这里,不是脸,要不我可就毁容了!”大家都被他逗笑。“其实当时我是想,反正都受伤了,不拍白不拍,不用化妆就有效果干脆一次多拍几场,别浪费!”这次连导演罗尔都大笑起来。

有记者问,“贾森先生,请问你当时接到这部戏的时候是什么心情呢?”

“完全没有想到!”贾森长叹一口气摇摇头,“真的,我完全没有想到罗尔导演会找我演浪人少主!要知道我可是看《狼人部落》三部曲小说长大的,而且我从小就喜欢罗尔导演操刀的电影,他拍的《喋血》前两部我都看过不下五遍,那个时候我就很崇拜里面的男女主角,他们的演技都太棒了!然后突然有一天,导演竟然跟我说要让我来演《狼人部落》的第三部,我当时真的感觉就像是在做梦一样,不仅能被最好的导演看中出演自己最喜欢的电影,还能够和自己的偶像合作,我真是……啊,现在都好像还是在梦里!你快掐我一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他一说完,真伸出手臂让记者掐自己一下,下面又是一阵哄笑。

这时罗尔接过话筒,“这个我要来说一下。《狼人部落》三部曲是凝聚了我朋友最多心血的小说,七年前我父亲开始拍第一部,当时的男主角是少年王子兰德尔,那个时候贾森才……九岁,是吧?”贾森点点头。“然后四年前,父亲拍第二部,那时他已经六十五岁了,那也是他最后一部电影,当时贾森已经是红遍全球的歌手,但是年龄尚小,父亲仍然找兰德尔拍了第二部,但是女主角已经换了。直到去年底,我朋友终于把《狼人部落》写完,但是我父亲已经拍不动电影了,朋友也因为一些私人原因封笔了,最后这一部可谓是万众瞩目,并且凝聚了两个人的期望与心血,我在打算拍这部戏的时候是下了很大决心的,我没想过能不能超越前两部,但总想着至少不能给我父亲丢脸!”

说到这儿罗尔笑了笑,“说起来大家也许不信啊,我现在在好莱坞外也算是小有名气和成就,但在父亲面前,我从来没有信心能够超越他甚至是达到他的标准。所以《狼人部落3》选角的时候我是费了很大脑筋的,每一个角色都是经过深思熟虑,说起来选得最容易的还是女主角,凯瑟琳是我遇到的最有悟性和灵性的演员,试镜时她饰演的齐娜就深入我心,而且她的人气演技全部都没话说,算了,不说她,说出来的话除了赞美没别的可说!”

这时镜头又给到凯瑟琳,她微笑的说,“过奖,过奖!”

“可能,每个人都猜到我选得最困难的是男主角,狼人少主这个角色很难拿捏。他身上有一种说不出的吸引力,战斗中坚韧顽强,平日里高雅从容,对待朋友爱人热情真挚,对待敌人冷酷无情,很矛盾很多面的一个人,而且我拍这部戏要全实打镜头,不用替身,一般演员根本吃不了这个苦!很困难……选中贾森完全是因为一个巧合。父亲去XX大参加他们表演学院五十周年院庆,屏幕上放历年表演大赛最佳翻拍模仿影片的时候他无意间发现了有人翻拍了《狼人部落》中的镜头,而其中饰演狼人少主的就是贾森。后来父亲回来,专门在网上查看了贾森的资料,才知道他就是近几年来红遍北美甚至全球的少年歌手,父亲知道我在选角,只对我说了一句:‘如果这个男孩子早生五年,我当年一定选他来拍我的《狼人部落》!’因为当时贾森已经很有名气了,我对他还是有所了解的,于是马上让人调了那个短片给我看,看完之后我就给他的经纪人打电话了,他就是我心目中的狼人少主,或许比预计中的年轻了一些,但是他身上的那种坚韧和光芒,却是什么也无法与之媲美的!”

黑色的凯迪拉克缓缓驶进大门。过了这么些年,蝶庄内的景致却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待车停定,有人从前面一辆车中走下来到清逸的车前替她打开车门。

“哎哟,小姐、少爷,你们可回来了!”

清逸微笑的和迎上来的凯西拥抱,“凯西,好久不见,我都想你啦!您还是这么年轻!”

“哪能啊!我都四十多了,早就老啦!”凯西牵着清逸的手,满眼欣慰,“倒是小姐您,已经长成大姑娘了啊,真漂亮!”

“呵呵!”在自己尊敬的长辈面前,清逸向来很亲和,听凯西夸自己,还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

“是清逸回来了啊!好久不见了!”清逸正和凯西说着话,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孩子从二楼上慢慢走下来,一张年轻熟悉的脸上带着妩媚的笑容,标准的美人态。“早上听易大哥说起你今天要回来,整个蝶庄里都在忙着准备给你接风呢!”

这人竟然是许久不见的叶安安,在美国这些年,清逸一直在暗中注意着易谦臣和叶安安的一举一动,自然之道这些年来两人之间的那点儿事情。对于叶安安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蝶庄,清逸也没有什么可惊讶的。

“叶小姐,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清逸带着公式化的浅笑看着眼前的女人——易谦臣现在的明面上的女朋友,在很久以前,正是因为她,她才会变得那么不幸,她才会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家。此时此刻,在蝶庄里再次和这个女人面对面,她感慨万千。

她永远都忘不了,当知道易谦臣很久之前就和自己一直信赖的朋友苟且偷欢时,自己心神俱碎的绝望。小三带着胜利的笑容登堂入室找上门来,那样的耻辱一生一次足矣。

“小姐,老太爷在书房等你!”管家白朗之的声音打断了清逸的回忆。

老太爷自然是指东方家的老爷子——东方延祖,清逸的祖父。老爷子是一个军人,十三岁的时候就上了战场,参加过解放战争打过老蒋,参加过抗美援朝打过老美,甚至参加过后来的越南战争,是国家的功勋元老,一身的军人铁血气质。而前一世的清逸从小就深受此人的影响,作为老爷子唯一的孙女儿,她从小就很受老爷子的宠爱。只是老爷子一向身体不好,在清逸九岁那年就去了法国普罗旺斯定居,之后就很少回国,年前终于回国,听白朗之说,好像是专门回来拜访昔日老友的。

清逸点点头,“知道了,麻烦白叔了!凯西,今天晚上我想喝吴妈做的翡翠鲜虾玉米汤!”凯西闻言立即笑应一声。

清逸走进宽敞明亮的书房,抬头便看见,靠海一侧的窗户边一个满头白发的老爷子背对着门而坐,那熟悉的依旧矍铄的背影让清逸看得鼻子微微一酸。听到开门又关门的声音,老爷子转过椅子看过来,从头到脚把清逸打量了好几遍,锐利的眼睛里渐渐透出温暖的笑意,假装严厉的语气里带着掩饰不掉的嗔怪,“野丫头!你还知道回来!”

清逸弯着嘴角在门边站了好半晌,终于忍不住跑过去,抱着老爷子的脖子,响亮的叫了一声,“爷爷!”

前一世,老爷子是在她二十六岁那年的夏天去世的,死因是急性脑溢血,根本来不及施救。

时隔十三年,再一次这样真实的看到这位英武不凡的老爷子,清逸的心底有种复杂的庆幸和感动,那种感觉无法描述。

东方延祖是东方集团的创办人,如今东方集团在S市乃至全中国的珠宝玉器界都有着很高的地位,甚至在国外也不容小觑。

东方延祖抱着自己最疼爱的孙女,一向严肃的面容上露出了慈祥的笑意。祖孙二人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谈话,老爷子最了解清逸,自然知道清逸住在这里每天看到春风得意的易谦臣会不痛快,老爷子竟然同意让她搬去帝都国际的别墅里住。

晚餐时,清逸的父亲东方靖辰回来了。清逸看着父亲心里不禁咂舌,这么多年不见,竟然还是风度翩翩的样子,看来有钱人果然都很会保养!她有些生硬淡漠的跟东方靖辰问了好,隔了太久的时间,隔了太多的往事,他们之间似乎已经没有多少话可说了。这些年,她和父亲之间的亲情早已越来越淡,如今或许两个人连陌生人也不差什么了。

东方靖辰也知道这个他从没放在心上的女儿,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般和自己亲厚了,但是毕竟也是骨肉亲情,稍微的愧疚之余也有一些无奈,可是他也拉不下脸跟女儿道歉。今日在外求学七年的女儿终于回来,他心里其实是高兴的,只是却没有在面上表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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