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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狐妖婚宴

  • 作者:忆耕
  • 类型:武侠仙侠
  • 更新时间:02-09 14:29:15
  • 完书字数:5342

马赛克前世乃是闽地最强妖族大圣,有正神封号,虽然真灵转世重修,现在修为拉垮了,但对本地妖族情况还是知道得很清楚的。

狐妖乃是五仙之一,区别于其他四仙,他们更亲近于人类,指不定村里哪个狐媚就是狐族。

狐族不一定姓胡,涂山、马、白、红,都很常见。

由于狐族人口实在太多,他们其中或许谁受过某人恩惠,就跟随了姓,所以可以默认狐仙有百家姓。

姓白的狐族一般是白狐,姓红的多是红狐,李潇刚用法眼看了,这送亲队的大多是红狐。

李潇乃是有大功德的人,红玉之前算了一下,算不出李潇根脚,但她听人说过李潇相貌,问了一下果然是。

不仅李潇的根脚她算不出来,刚在场众人,她就看穿了三诡身份。

琢磨着李潇可能不在意妖、诡身份,就厚着脸皮请李潇去喝喜酒。李潇问了旁边那个看不清相貌,大眼睛的家伙,然后就跟着了。

送亲队行进速度暴涨,飞快的前进。

李潇对此没什么反应,神行法术而已,是个修炼的就会。

队伍里不少人对李潇很好奇,都在偷偷看他,窃窃私语。

“你们是狐族吧?”

“是的,太白先生你也是修行者?”红玉之前看到了李潇行炁,有点意外,但又释然。

能找到海外仙薯和仙米,是修行者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随便练练。”

“先生是有什么疑惑吗?”

“我发现你们都对我很好奇啊,都在看我和谈论我,我在妖界也有这么多人认识?”

红玉捂嘴笑了笑:“太白先生,你可是我们附近精怪的恩人呢。”

“啥?我怎么就成精怪的恩人了?”

“先生你从海外带来仙薯仙米,今年进山打猎的人都少了许多,我们这些小妖都承先生你的恩情。”

这也算?

李潇还真没想到这个。

其实也很合理。

什么是妖?动植物开启了灵智叫妖。没开启灵智的,那就是野兽、普通植物。

父母都是大妖的话,生出来的孩子可能天生就有灵智。但这是很少概率的事,大概率就是一窝狐狸五六个,有那么一个开启灵智,懂得吞吐月华。

只有少数妖族们能变强,他们最大的痛苦就是看着自己的兄弟姐妹被各种捕杀,而人类又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猎手。

这会儿人类不是想吃肉所以才去捕猎,而是没饭吃了,不得不进山冒险。

人惦记着野兽的皮肉,惦记着人肉的妖魔也有,相互狩猎。

李潇推广红薯玉米,不仅于人有利,于精怪也是有的。

“李大哥,原来那些仙米是你种的啊!我还偷过你家仙米呢!”一猪鼻子小家伙听两人谈话,终于知道李潇是谁,忍不住开心的说。

“……”

“李大哥!李大哥!还有我!”又一小孩开口。

“怎么?你也偷过我家玉米?”

“我偷的是仙薯!嘿嘿!真好吃!然后我带着爸妈又去了一次!”

“……”李潇听得血压上升。

后边一男一女低下了头。

“李先生。”这次说话的是一名文质彬彬的男子。

“说吧,你偷了什么?”

“阁下家的黑妞相貌俊美,小生……”

“是你干的?”李潇表情惊恐。

“啊?什么?”男子挠头。

“你当我没问。你刚想说什么来着?”

“小生有幸见过黑妞一面,惊为天人,想要向你家黑妞求婚。”

“这事你问它去吧,她同意就行……等等,不对,它不是我养的,你得找它原主人询问。”

“这原主人又是谁?”

“滇南那边一修行者,你一个人恐怕不容易过去。”

男子一瞬间变得很沮丧。

嫁女的红狐家在鲤鱼溪,几乎可以说是闽地最北部了。

当初有姓郑一家逃难至此,担心河水污染以及对头投毒,郑家人就经常投食河中鲤鱼,同时禁止人们捕食鲤鱼,通过鲤鱼来观察水质。

人保护着鱼,鱼也保护着人,慢慢的这里就叫做鲤鱼溪。

此地对鱼都如此友好,对人更不必说。

听红玉说,鲤鱼溪有许多鲤鱼得道,只是他们都走水路去新郎家,所以才没在队伍中。

新郎的白狐家在樟脚村,这地方在丰州。

樟脚村有一棵数百年前的大樟树,整个樟脚村就是建立在这大樟树下,爬树上可以俯瞰全村。

听红玉说,大樟树是一名慈善的老太太,修为很是了得。

几百公里路,神行符走几个钟就到了,中途还停下来吃了点东西。

等到和走水路的队伍会和,送亲队伍人数已经高达百多。

现实世界的樟脚村并不富裕,小农经济的地方,又没什么特产。但这仙侠世界就不一样了,有个巨妖在这里做守护神,哪怕人类都会因此受益。

修得极好的官道、各种奢华的房子、精神面貌极佳的老百姓……

李潇发现这白姓狐族也是牛笔,居然整个家族住在人类地界!

白家少主大婚,摆酒席就摆了五六十桌,要说镇异司不清楚,李潇是不信的,镇异司本地头目或许就在里边坐着。

红玉把李潇身份和新郎家一说,然后李潇就坐道士、和尚、官员那一桌去了。

白家布置得极其华丽,李潇这一桌用的碗是玉的,用的杯子是金的,他还认真观察了一下是不是真货……

“乖乖,我知道大妖族有钱,但也不至于这么有钱吧?玉碗金杯,妖族讲究这个吗?”李潇咋舌不已。

这时候,新郎带着新娘来敬酒。

新郎十七八岁年纪,相貌俊秀,新娘比他略小一些,容貌艳丽。

听到李潇的话,新郎笑道:“太白先生误会了,这玉碗金杯都不是我家的,是借的。”

“借的?”

“我父亲前些年在点头肥丘救了一朱姓富商,那富商与我父亲说,有用得上他的尽管开口。

我今日大婚,父亲腾云驾雾前去相邀,可惜那富商不在家中。父亲看到他收藏着这玉碗金杯,就借来一用,算是让他还了恩情。等婚礼结束,这些东西是要还回去的。”

李潇琢磨了一下,笑道:“原来如此。”

他右手往腰间锦鲤袋抹去,说:“来得匆忙,没能好好准备礼物,正好我这里有一对红绿宝石的戒指,就送给你们了,祝你们早生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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