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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进山初猎

  • 作者:核桃洒一地
  • 类型:青春校园
  • 更新时间:11-28 05:05:36
  • 完书字数:6242

1986年的东北大地。

大兴安林里一处不知名的山脉。

4月中旬,白茫茫的森林里,积雪只剩薄薄的一层。

略微平缓的山林间,四狗围一猪。

狗是猎狗,两条是蒙古细犬和北方折耳犬杂交来的,在东三省和NMG地区俗称二细。

在当地猎人圈几十年来,就有两条二细战野猪的传说。

是整个东北地区最好的猎狗。

另外两条是普通的东北猎狗。

这种狗普遍粗壮魁梧,不善于在平原地带追捕兔子和狐狸等。

但是其英勇无比,敢于单挑大型猎物。

缺点是太过于拼命,不够灵活,几乎不懂逃命。

四狗眼神凶狠,犬声交错,和野猪怒吼而发出的声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此时狗未动,围而不咬。

狗不动,猪也未动。好像是两个不同的物种要来一次绅士的较量。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滤着,其中的一条二细忽然没有了耐心,一个急加速转弯狠狠掏了二师姐大菊花一口。

为什么叫二师姐呢?

对,这是一个野母猪。

‘嗷嗷嗷;;;;;’野猪吃痛,惨叫一声声响起,原本看向黄狗的猪头,急速调转。

猪头转动,两百多斤的猪身也跟着轰然转动,鼻喷白气,一双独属于自己的小猪眼,死死盯着那爆自己菊花的罪魁祸首。

一低头,一加速,便对那黑中带花点的狗发起了冲锋。

“骑兵连,进攻。”

貌似孙德胜的口号从野猪心里散发出来。

很遗憾,黑狗三纵两扑,灵活的躲开了二师姐的冲击。

野猪扑空,不做思考,继续对黑狗追击。

完全一副誓不罢休的样子。

其余三狗调转方向,一纵一扑的就向野猪咬去。

林中野猪,几乎猪猪挂甲,常年以肩膀,脊背蹭树皮,松油,泥土。

积年累月之下,松油,泥土在猪脊背,肩膀上形成了一层坚硬的保护层,堪比古代战士盔甲。

刀剑难伤,林区猎人叫这为野猪挂甲。

但四狗没有一个是傻狗,谁也不朝挂甲处下口。

两条魁梧大狗,一左一右,后退猛的蹬地,向上窜动,两双前爪搭住猪身,锋利的牙齿两边的猪耳几乎同步被咬住。

另外一条花白二细一低狗腰向腋下咬去。

疼的野猪胡乱摆身,终究是没把三狗甩开。

黑狗终究是有想法的狗,又一次转圈加速掏向了野猪后门。

来来回回的一掏一拽,疼痛使野猪的力气都少了几分。

僵持了一会,野猪出去多进气少。

四狗完胜。

这时,不远处两个年轻人疾跑嘘嘘的加速赶来。

一人身高一米八五,膀大腰圆,肩扛一把带木棍的侵刀,眼光泛着喜色,名叫李大宝。

另外一个身高一米八,不胖不瘦的匀称身材,肩挎一把大子弹猎枪。名字叫李军。

两人家住山下平安屯,是邻居也是发小,都是十七周岁。

在这个没有进入电子时代的年代,几乎全国的农村孩子,都是调皮捣蛋,下河摸鱼,上树掏鸟蛋,摘野果子等。

他两也是其中的一员。

只不过李军不爱读书,初中毕业后,他父亲托人找了个老把头,让他跟着学放山采人参去了。

猎枪是前几天从屯里一个猎人手里花二百五买的。

卖给李军猎枪的人名叫闫少松,前段时间进山中深处打了头大熊霸,熊胆卖了一千多。可是好羡慕平安屯里的人。

闫少松有钱后去蒙内买了把全新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就把旧猎枪卖给了李军。

现如今李大宝高中毕业,也不读书了,两人就萌生了进山打猎的想法。

李军也说服父亲出来单干,不跟老把头放山了。、

在这个特殊的时代,神州大地不禁枪,也不禁猎,黑熊灰熊,野猪等并未成为保护动物。

不保护还鼓励打击。

每年到秋收季节野猪,熊等野生动物就会大肆祸害人民辛苦种植的庄稼。

各上级部门就会下命令组织各林区,村里,屯里组织猎人队伍,对这些祸害进行打击,确保广大人民的庄稼不被破坏。

在时代背景下,林区和附近村落形成了独特的狩猎文化。

李军,李大宝,都是平安屯的狩猎队员。

在这个全名皆兵的时代,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就会成为民兵和猎人。由村部或屯部登记在案。

“大宝,快过去补刀放血。”李军对李大宝说道。

此时见两人靠近的野猪又拼命挣扎。

在野兽的眼中,高大的物种永远是对自己的第一威胁。

所以在狗和人的选择中,只要有人,野猪第一冲击的肯定是人。

因为四狗的脱咬而不松口,野猪的速度在李大宝眼里是相对缓慢的。

只见李大宝收起刚才喜悦的目光,眼里全是专注,侵刀斜上而下,避开猎狗的身体,强有力的插入了野猪的侧侧颈部位。

黑红的猪血大量流出,伴随着“呜呜”的猪哼声,猪绝而亡。

“大宝,开膛喂狗。”

“好的,哥。”

李军比李大宝大了几个月,小时候一起上学的时候,李大宝被附近屯里的高年级学生欺负了,是李军帮他打回去的。

从此李大宝就发誓李军是他一辈子的哥。

很庆幸这是一只母猪,力气不是很大。

要是一只公猪的话,这场战斗估计就是另外一个层次了。

公猪在东北地区又叫‘炮卵子’,力量比母猪大,又多了一对长长的獠牙。

一只七八百斤的炮卵子,有时候老虎不一定能打过。

不用说小小的猎狗了,炮卵子估计轻轻一挑就能挑死一条猎狗。

在印度巴拉哈特地区,当地护林员发现了九起野猪杀死老虎的真实战斗,而且老虎和野猪实在差不多同等体量的情况下。

不过在印度巴拉哈特地区,死亡的是孟加拉虎。

不过孟加拉虎和东北虎没有可比性,众所周知,东北虎是全世界最厉害的猫科动物。

这也说明了炮卵子的厉害程度。

“大宝,先把大肠给我。”

李大宝放完血,直接开膛。把侵刀从野猪颈下刺入,往下划开。刀过肚腹时,小心翼翼,生怕划破了猪肠子。

从李大宝手中接过整挂猪肠子,李军把它挂在旁边一棵大树上,见李军如此动作,李大宝急忙起身,双手抱拳,以示恭敬。

此为猎人敬奉山神。

接下来就是喂狗了。

摘下猪心,侵刀一划,猪心一分为四,依次喂给了四只猎狗。

摘下猪肝,单独喂给了黑中带花点的二细狗。

黑狗是头狗,这是头狗的待遇。

为什么要喂狗内脏而不喂肉?

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动物内脏营养丰富。

动物的内脏富含丰富的脂肪和身体必须的维生素,肝脏中富含大量的维生素A,它可以维持和改善大型肉食动物眼睛的视力。

而其他内脏也含有丰富的蛋白质以及其他身体所需营养,这也是为什么国外猫科学者提倡的猫生骨肉喂食法中,需要添加心脏、肺、肝脏等脏器的原因。

所以吃肝脏的猎狗更强壮一些。

所以狮子和老虎在杀掉猎物后,一般是直奔肝脏部位。

然后吃完肝脏再吃掉其他器官,对于他们来说,肌肉什么的都是次等肉,不到饿肚子时一般是不大瞧得上眼的,一般是留给小型食肉动物,例如豺狼,狐狸,等。

两人收拾了一番野猪,各自往麻袋了装了一些肉就准备回家。

天气逐渐转暖,不适合储存肉了。

现在是八六年,人们的生活水平仍然不高,粮油统购统销依然存在。

几乎家家户户顿顿见油是不可能的。

所以李大宝几乎装的都是野猪肚子上的肥肉。

单说猪肚子上大片的肥肉,割回家焅油,焅出的猪油装两个油坛子都不在话下。

要知道在这个粮油凭票供应的年代,一家四五口人,一年能分到的油,也没有这么多。

而且肥肉焅油以后,内部油脂被焅出,原本软乎花白的肥肉,就会缩小,变成了金黄酥脆的油梭子,拿些盐面一蘸,嚼在嘴里又香又酥,美味至极。

李军则是装了四个肘子和一些廋肉,他感觉还是廋肉好吃一些。

二李带着猎狗高高兴兴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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