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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青红玉佩

  • 作者:孤霓裳
  • 类型:经典文学
  • 更新时间:11-03 22:41:32
  • 完书字数:4812

“额,,,,!害!也不是特别重要的东西,就一我小时候的玩物。”庞睐微微眯了下眼睛,表现出一副毫不在意的神态,继续说道,

“不瞒你说,我家那是可相当有钱的奥!区区一块玉佩,不足挂齿!!!!”他甚至还拖长了最后一个字的音节,双眼却时不时朝终南这边的方向望去,不过此时的终南是背对着庞睐的。

“奥!是吗?那么你家中肯定珍宝无数,这个说实话,我也瞧不上,干脆直接扔了!”终南回过头来淡淡地说道,接着便抬起了右手手中的玉佩,似是砸了的一副举动。

“南兄!别!”庞睐立马叫嚷着,立马一把夺回了玉佩,然后小心翼翼的查看了半天,这才收好。

终南带着歉意地看着庞睐说道,“原来这玉佩对你这么重要,你要是早说的话我也不至于要摔坏它,差点就可惜了。”

这时终南嘴角又暗自小小弯曲了以下,没错,他知道了,他知道庞睐在说谎!此时他的脸上常年冷酷的神情顿时焕发着不一样的神采与气息。

“据我了解,这青红之色,似乎是卿大夫的身份象征!在这区区匮乡,竟有此等身份的人,让我不禁浮想联翩啊!”终南微笑着缓缓说道,同时目光紧紧锁定庞睐。

“我去!这都被你看出来了,太厉害了!别告诉他们哈,我跟你说,我爹嫌弃我天天在家游手好闲,然后每天就知道吃,长的这么胖,所以就叫我来这个穷乡僻壤吃苦来了。都是被逼的啊!”

庞睐说完,心想不对啊,虽说老爹跟他说咱们家虽说是卿大夫阶级,但是切不可到处宣扬,招惹祸端,不行,这人有点眼力劲,看来得和他搞好关系才行。于是继续说道,

“今日有缘,我见南兄真甚是感怀,似乎之前曾在梦里见过一般。虽说之前咱们之间有点小隔阂,不过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事。要不我拜你为大哥,以后多向你学习学习,好以后能回家继承家业,不负我家老爹的苦心。如何?!”

庞睐顺便挑了挑眉毛,把嘴角咧成了一道大大的月牙,两边肥敷敷的圆脸中心顿时凹陷了进去,形成了两个小酒窝。

而当终南听到庞睐说“卿大夫”的时候,表面宁静的他终内心顿时犹如翻起一道惊天骇浪的意志,直接冲击他的内心。他肩膀突然不由自主地抖动了一下,同时慢慢呼出了一口从玉佩掉落开始就压抑着他的气息。

他强忍住心中的笑意,依旧冷冷地默默注视着这个小胖子,他很清楚,庞睐在说谎!!而更为重要的是,他知道,青红玉佩代表着的阶级,而庞睐的家族,根本就不是什么所谓的卿大夫!!!

“当然可以!之前是我脾气不好,睐弟见笑了!”说完,终南立马伸出了左手,斜侧在空中,然后把手掌半撑开,依旧是冷酷却又面带微笑的望向庞睐,庞睐见状,也立马伸出了右手,与之握在一起。两人就这样,在这片应是无人的小竹林中互相握手对望着。

此时,天微微暗下,黄昏初逝,映照在竹林的淡红光晕也散去几分,时候似乎不早了。

弃和关鸠走了出来,看到他两对视的场景,弃顿时更不解了。关鸠而是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两,

”你们这是?!”

“这是我大哥!我们已经结为兄弟了。嘿嘿!”庞睐挑了挑眉说道,

“不错!恰巧今日有缘,我请大家去匮乡大酒楼吃饭。你们两也一起过来吧!”终南冷冷的说完,然后望向了他们两个。

“emmm,可行!你觉得呢,弃!”关鸠随即向他投去询问的目光,

“嗯,挺好的。”弃随意地说道。

于是,三男一女随即一起走向了匮乡大酒楼。虽说匮乡号称周国最穷城道,但却有一间名气响亮的大酒楼,便是这匮乡大酒楼。

“为啥在我们这偏僻的地方会有一个大酒楼?每次我从旁边经过的时候都总感觉与我们城道的人格格不入,主要它太显眼了,明显是那些上层贵族才会建起的。”弃好奇的询问道。

“这你就不懂了!”庞胖子立马眉飞色舞接着道,

“听说现在位的周天子以前带着女儿来匮乡巡视时,由于认为这一片城道的百姓过于穷困,于是也没怎么准备护卫士兵守在一旁,结果,在途中被一群蒙面黑衣人堵截,还绑架了公主殿下!然后逼他交出完整的《周南》和《周易》诗集!。。。。。”

终南突然停顿了一下,刹那间眼冒金光,却又转瞬即逝。

“要知道,这两本诗集可是国书,大家都知道,《周南》知人行志,而《周易》,更有甚者而无不及,因为它能占卜先知,知天改命!要是能让我看一眼《周易》多好,这样我就有可能变成真正的大帅哥了!”庞胖子望着天空继续叹息道,

“扯远了,话说回来。正当天子犹豫不决的时候,一个叫麟趾的男子举起一个黑色的玉杯,将其中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趁这群黑衣人放松警惕之时,一个刀光剑影的瞬息,便把他们击倒在地,血流成河。”,

“当时的公主可害怕了,看见这般景象,直接昏倒了过去。而当天子打开车篷的时候,两眼瞪得贼大,就像两个大大的黑白相间的珠子,愣愣的望着外面倒地的黑衣人,还有站在麟趾是身旁的庞然大物。”

“你们猜猜天子看到了啥?!”庞胖子长长的呼了一口气道,

“竟然一头与人齐高的野兽,只见那野兽长相如鹿,头上还带有龙角,角带鲜白的脆肉。浑身上下一片鲜红的毛发,脚蹄刚健有力,线条分明。四脚趾的黑趾甲盖整齐划一,极具张力,而最最重要的是,它还会喷火?!!!”,

那群黑衣人便是被这男子和这头猛兽干掉的。更奇怪的事情是,清理完现场后,那男子摸了摸那野兽的龙角,然后又拿出了那个黑色的的玉杯,倒了一点在那野兽的角上,自己最后再一咕噜喝了下去,然后也不跟天子打声招呼,直接离去!”当胖子说道野兽时,顿时十分激动,他又继续道,

“天子回去后查看宗室先人留下的古籍,才发现,那头猛兽,名曰麒麟!!!回到周城中后,知道那男子好酒,天子就立马派人在我们这匮乡建立了这么一个最大的豪华大酒楼,并在城中张贴告示,誓要寻得此人,以报大恩。”,

“由于当时是三月天的第五个日子,天子也就把那天定为了麒麟日,以预示着吉祥的征兆!”

“我倒是有个问题,你从哪里知道这些隐秘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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