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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大冤种

  • 作者:陈叔挚
  • 类型:历史文化
  • 更新时间:11-29 17:40:55
  • 完书字数:4422

一直以来,在朱雄英的认知中「扫荡」这个词,大概率只会出现在战场。用在皇宫的御膳房,怕也只有常森、朱允熥这对活宝才能干得出来。

二十道标准的宫廷菜肴:炙蛤蜊、炒大虾、田鸡腿、笋鸡脯、三事、烹河豚、酒糟蚶、烧鹿肉、镶肚子、带冻姜醋鱼、生爨牛、花珍珠。

烹虎肉、炙泥鳅、酢腐、水母烩、油煎鸡、炙鸭、一捻珍、水煠肉。除此之外,清蒸鲟鱼、醉蟹、炙烤黄羊等十二道,常森最喜欢的菜肴。

更夸张的是,他还弄了一张又大又圆的桌子,足够坐下今儿参宴的所有人,比他们过去用的那个,足足大了两倍还有余。

「看我手上这两坛酒没有,这是我从酒窖里翻了半天才找到的!」

「从前,我没少磨太孙,要是今儿合家团聚,他一准是舍不得。」

......,

常森手里的这两坛酒,的确是难得的宝贝。洪武元年,大明朝开国宴一共准坛,曰为「元酒」,元者,起也,开端,御医大明朝由此开始。

国宴之后,拢共就剩下不到一百坛。再加上历年来的消耗,整个皇宫也不坛。到朱雄英手中的,也不过区区十坛之数。喝一坛,少一坛,而且还没地方补去。

当然,在座的,除了沐影外,都是朱雄英的血脉至亲,也不有人会怀疑他把酒看的比自己的亲人还重要。可常森滑稽样子,却把把所有人都逗乐了。

「得了便宜还卖乖,这就是他-常三。」

「两位舅父不必拘束,今儿家宴,你们也不要拘束,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常茂、常升,一直在外任带兵,自然与常森不同。尤其在陕西任职,听说太孙从前的事迹后,对自家外甥的手段,也多了三分忌讳。

毕竟是天家嫡子,天生的上位者,常茂兄弟自然要谨守臣礼,否则朱樉就是他们的前车之鉴。所以,即便朱雄英这么说,他们也不敢跟常森那般放肆。

今儿的菜异常丰盛,唯独朱允熥对着面前的鸡挑挑拣拣的,一脸嫌弃的扒了扒。可当宜伦问他为什么不吃时,他给的话,却将宴会的气氛烘托了起来。

「我最讨厌的就是鸡!活着的时候叫人起床,死了做成鸡毛掸子,也是叫人起床的。」

作为起床苦难户,朱允熥对鸡的怨念深入骨髓,八岁以后,只要他赖在床上不起来,大哥都会用鸡毛掸子抽他屁股。

搞得他现在,只要看到鸡,就不由觉得屁股疼。可等宜伦夹给他一支鸡腿,让他尝了一口后,这家伙眼睛眯成了一道缝,笑着说道:「真香!」

先太子妃常氏,共育两子两女,朱允熥是最小的。把一个奶娃娃,照看的这么好,足以见朱雄英这个长兄,当的合格,对得起他的母亲

常茂、常升看到朱允熥古灵精怪的样子,也是眼圈一红,毕竟妹妹是拼了性命生下的这个孩子。看到他,就像看到妹妹小时候。

眼窝子的最浅的常茂,用袖子遮了一下,擦了擦眼睛。笑着言道:「太孙,你母亲要是能看到,你们兄妹四人都长大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这大喜的日子,常茂如此就是失态了,没看江都、宜伦两位郡主,面色有异吗?常升在下面踹了兄长一脚,随即出言打了个圆场。

他们兄弟是在陕西行都司任上来,西北那个地方不比江南富饶。可这么大的喜事,做舅父的一定要有所表示,所以特意在当地采买了一些礼物。

当然,常升还特地声明了一点,见者有份,外甥、外甥女人人有份。他们做舅舅的,这么多年了,也没能照顾好他们,这些东西,也算是他们的一番心意。

从袖子里掏出四本礼单,依次分给朱雄英四人,常升还不

忘解释:「自你们外祖父从陛下起兵,常家父子两代,皆从军戎,也因军功得了不少赏赐。」

「这钱留着早晚是个祸,莫不如给自家人花了,省心!」.......

收红包嘛,谁都高兴!大舅、二舅都给了,那三舅呢!江都、宜伦、朱允熥三姐弟三人,都不约而同的看向常森。

后知后觉的常森,放下手中的羊腿,咽了咽唾沫,瞪着眼睛道:「不是,你们瞅***啥?」

「我,我可没他俩有钱!」,见外甥、外甥女投来不信任的目光,常森有些急了:「真的,三舅我两袖清风,涓滴归公,从不留过夜的财!」

这就是常森,说话永远都不点上,「不留过夜财」,是形容清官的吗?再说了,他这种人,是涓滴归公的人吗?别说朱雄英、常茂等人不信,就是这几个小的,也糊弄不了吧!

坐在他身旁的朱允熥,拽了拽他的袖子,萌萌道:「舅舅,我最近腿老是疼,大哥说我是长个了。那你揉脑袋,是要长脑子吗?」

噗,这回喷的不仅是朱雄英,常茂、常升也被呛的咳嗽了起来,江都、宜伦等也掩面而笑。人小鬼大的朱允熥,专门治常森这种老油条。

不是,「我真没钱!殿下,你是知道的。」,没办法了,常森就只能拉上朱雄英。他在太孙身边这么多年了,花钱大手大脚的,能存什么钱啊!

可没有想到,与他亲如兄弟的外甥,竟然把他卖了,双手一摊,就来个我不知道。急的常森,当即跳了起来,翻了翻袖子,将身上全部家当掏了出来。

朱雄英也很不客气,让朱允熥将钱都拿过来,一点没剩,全都装到袖子里了。还感慨了一番:「三舅父在孤身边十年,这可是第一次见回头钱啊!」

他这话差点没把常森气背过去,他本来是想大口朵颐一顿,庆祝回归,让外甥放点血。

可最后呢,「队友」把他卖了,送礼什么时候不行,偏偏选这么个场合!把他搞得这么狼狈,偷鸡不成蚀把米,他才是个纯纯的大冤种啊!

别看钱不多,那可是他的全部家当,所以舔着弱弱的问道:「殿下,雄英!臣问一句,在南宫当差,俸禄是不是得再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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