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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4章自身挖掘

  • 作者:小神
  • 类型:玄幻奇幻
  • 更新时间:07-23 04:37:31
  • 完书字数:10736

对此,常春林的考证是,黄帝族与炎帝族、蚩尤族间爆发过激烈战争并取得胜利,获得的大量外族人口为本部族的优生繁衍提供了人员储备。此外,黄帝族与北方游牧民族荤粥族的结合,更为黄帝族的人种进化提供了强力助推。

据中国通史记载,“荤粥族为北方强族,相传与黄帝族发生过冲突。”

由蒙古高原南下的荤粥族与地处内蒙、辽西的黄帝族通婚,产生了血缘亲属关系,进而形成了红山文化,这是中华民族大融合的开始。

为推广远缘通婚,避免近亲繁殖,以确保人种红山文化区域内的部族在推行“外婚制”时,采取的手段有时严酷得令人不寒而栗。近些年,在辽西、内蒙一带曾发现一些红山文化时期的奇特墓坑。

墓坑里的青年男女尸骨,身体扭曲、叠压于一处。据专家考证,他们是被“活埋”致死的。

他们为何被活埋

专家的推断是这些青年男女是同一部落成员,因相爱野合,触犯了部族“同族不可结合”的不赦天条,故遭活埋酷刑

在黄帝时代,不仅推行“外婚制”,而且允许男子多娶。相传黄帝有四妃,可见当时一夫多妻制已经存在。而一夫多妻制的出现,意味着父权制社会已然形成。

经上述考证,常春林做出如下判断红山文化正是黄帝族在寻求新的生存空间,为获得更丰富的生活资料的进程中诞生的。所以说,红山文化是黄帝族的物质文化遗存辽宁一座5000年大墓,出土两只乌龟,专家这是轩辕黄帝墓。

更有趣的事情在于在中国民间,人们习惯将夫妻新婚之夜称为“洞房”,几千年后人们依旧习惯将新婚之夜称为“入洞房”。尽管人类从洞穴式居住过渡到了今天的高楼大厦,但是洞房这一名字从未改变。那么为何夫妻新婚夜为何叫“入洞房”,原来这都是轩辕黄帝立下的规矩,炎黄子孙都自觉的选择世代遵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洞房一词最早来源于轩辕黄帝,当年黄帝打败蚩尤,平息了战争,建立起部落联盟,同时也制止了群婚。这也意味着人们结束了野蛮时代,人类文明最初的模式就此开始。

但是对于习惯了群婚的人们来说,一下子适应一夫一妻制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在5000年前无疑也是一次伟大的革命。

黄帝之所以制止群婚,建立一夫一妻制,主要是因为经常发生抢婚现象,男抢女,女抢男,人们经常为了抢婚而大打出手。时间一长,部落之间的矛盾必然会激化,很有可能会产生重新分裂的可能。

但是要想让人们接受一夫一妻制是非常困难的,一天黄帝在巡查的时候,突然发现一家三口居住在洞穴中,为了防止野兽入侵,用石头堆砌起高高的围墙,黄帝大受启发,想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那就是男女结婚的时候,先聚集群民一同祝贺,举行仪式,然后吃酒庆贺,宣告二人正是成为夫妻。

事毕后便将夫妻二人送到事先准备好的洞穴中,周围垒砌起高墙,出入只留一个门,吃饭喝水由男女双方家里亲人送,长则三月,短则四十天,让他们在洞里建立夫妻感情,学会如何过日子。

只要是部落中入了洞房的男女,就叫做正式夫妻。而结了婚的女人则需要将头发挽个结,象征她们已经结婚,其他男子不可再随意侵扰,否则就触犯了部落规矩。

黄帝的这一提议一经提出,很多人都十分赞同,于是久而久之部落中抢婚的恶习就慢慢消逝了,而是留下了“入洞房”的习俗,人们世代遵守。不得不说我们的传统和社会规则以及道德制度就是一点点这样建立起来的。

提起这方面我会立刻想到后世的秦法,很多人认为秦法的残暴是导致秦国灭亡的根本原因。

实际上我一直坚信秦国并非因秦法残暴而亡,秦法当初立法并在秦国施行的史历背景是战国时代,也就是后世所说的战时法治社会。立法的初衷就是为了适应战国时期诸候吞并战乱不断的残酷现实时势,从而实现存国、强国仍至最后统一的目的,当初秦法初立一切都是围绕战争而存在的。

秦统一之后,没有了诸候混战的外部矛盾,而战时法治的继续在统一以后的秦帝国中大力推广引发秦国内部矛盾激发,导致秦帝国地土崩瓦解关系极大。如果就秦朝而论秦朝,或许逻辑上可以说得通,但必然有违客观。

作为一个理智的炎黄后代要把秦为什么因秦法而强盛秦又为什么成为“暴秦”而灭亡这两个不同时期的事物结果,看得更客观些,不得不从更深远的历史背景去查究。下面重点究究秦法到底是不是残暴导致秦灭亡的主要原因吧。

首先先秦诸子之学目的何在法家作为先秦诸家之一,其目的跟其它家是一样的,出于解决当时的时弊。准南要略“诸子之学,皆出于救时之弊。”之所以为乱世,诸国之共主周天子不能制约诸候,霸主取代周天子行攘夷狄,涉国乱。

首霸齐桓公于公元前685年始,他曾却锹以存邢、卫,又伐山戎,救燕,南伐楚,西干涉晋国内乱,又经略东夷。

齐桓公死后,宋襄公继而称霸,因实力太小被楚国所败。之后晋文公称霸败楚国于城濮,秦穆公又与晋国争霸不胜,秦穆公向西边扩地称霸西戎。

中原之地晋楚两大国仍然兵争不息,公元前506年,吴国阖闾暴起大破楚都城后,越国又渐强,吴越战端开,吴王夫差破越,越王句践灭吴,到了公元前333年又越国又被楚国所灭。

春秋共历时352年兵祸匪患横行的状况,促使当时的诸家学子开始探寻一条能改变当时恶劣的社会环境的道路。

“百家争鸣”旨在找到治世共识;百家实为虚指,实则四家。先秦诸子就是基于当时这样一个已经让大多数人感到无法正常生存的时代背景所产生的,各家理论的出发点就是治乱世。但各家对治世的见解并不一致,于是才因为哪家才是治世正道而展开了争论,这也是“百家争鸣”的主旨。说是百家,实则主要四家道、儒、墨、法,各自的主张不同,但其初衷是一样的,就是为了改革当时的社会,使世道之乱有效治理恢复到从前相对太平的世道里。

诸家治世之学并起争鸣,法家也自然有其自己的主张。其它三家概要为道家认为,世道之所以乱,是因为人心私欲膨胀以至引发财货土地之争导致乱世动荡,故而主张清静无为之道墨家认为,世道之乱在于当时人们杀伐征战奢靡淫乐,故而主张兼爱、贵俭儒家认为世道之所以乱在的人不习周礼不施仁政所致,故主张复周礼复井田。法家认为,世道之乱其根源在于封建制度之上,因为封建贵族、诸候的特权问题,作为封建统治者,他们掌握着社会上多数的财富,并在制度上占据特权导致财富分配和制度上的不公引发的乱世。

法家主张,必须裁撒抑制贵族,铲除封建,富国强兵以统一天下,才能真正彻底的现实由乱世到治世的局面。魏国李悝变法的成功让人们看到法家变法改革释放出来的巨大生产力,开始接受法家的变法主张,并在各诸候形成治乱世之共识。用于魏国变法的法经商鞅只字未改“取之以相秦”,魏国与秦国其实是用同一部律法法经。

只是用于秦国故更名秦法而已,据史料记载中国最早最完整保存下来的法典是春秋魏文候时期李悝作著的法经。这是一部较为完善,且真正义意上的律法典,在当时为大众所参考并被诸候国加以斟酌去取作为自己家国法律加以运用,成为当时法律上的权威之作。可见秦法本源于魏法。

战国七雄,实为历经变法改革后的七个实力的诸候国,而这七大诸侯国的最终目标就是吞并其它诸候国,而以郡县的形式统一天下。

七雄兼并竞争,初衷在于完成天下一统,只是国情不同,制度不一。商鞅变法是战国七国中,推行中央集权制最完善的诸候国。各国变法中,没有一个诸候国比秦国的商鞅变法更彻底,制度更完善。共同的目的,不一样的做法,自然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而这种结果的优劣,自然会在竞争中显现出来。最终秦国一统天下,除了有运气的成份之外,更多原因在于秦国的商鞅变法时间够长且够深彻,秦始皇在完成统一天下后,也对秦之所能统一作了总结就是“奋六世之余烈”才有了他统一天下的功劳。

一个考古文化绝没有那么容易揭开,所有隐藏的秘密对于现代人来说都成了未解之谜。即便是全世界最厉害最有经验的考古团队也只能破解其中极小的一部分,然而我们正是从这极小的一部分知道了历史的真相和模样。

尽管科学上讲没有办法百分百验证,但是只要相对准确率够高那么就足以让现代人享用不尽,所以考古学中的互相印证十分重要。

传世遗物无非是实物与文献记载,历史的终极目的是要借助这些遗物复活人类的往昔,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然消失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结构的演变,即“精神领域”方面。

因此,19世纪现代历史学兴起以来一个伟大的史学发现就是把无形的思想观念也纳入历史事实的范畴。观念演变的历史本身就是历史的重要事实,这点对于考古学应有所启示。过于强调考古学的优势是为历史研究提供实物,或坚持认为惟有考古发现才是真实可靠的史实,那就会人为地加大考古学与历史、考古学与精神研究、考古学与艺术史之间的鸿沟。

考古学和艺术史天生就是孪生姐妹。它也是一门天然的交叉学科,我国的考古学始祖是宋代的沈括,他将考古学与视觉音乐、几何学、冶金等融汇一体。欧阳修也是如此,他将金石引入了考古探究。

民国初年,王国维提倡将地下文物与书面文献相互印证的方法。而考古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具有“视觉研究”和“世界艺术研究”的性质。

考古学与艺术史的界线并非在于前者为后者提供真实可靠的物质材料,而后者在此基础上进行美学与历史阐述。其关系并非是潘诺夫斯基曾比喻的“先上车,后买票”的逻辑关系。

我们进入了全球性的视觉文化时代。图像,尤其是数码图像似乎正在取代文学符号而成为现代人的公共认知和交流工具。

因此,在学术研究领域,视觉文化研究和世界艺术研究业已成为两大显学,它们直接影响到艺术史和考古学的前景。更确切地说,这两股思潮将艺术史和考古学推向了比以往更中心的学术地位。

视觉文化研究旨在通过人类创造的一切视觉产品读解历史与现实,而世界艺术研究旨在将全人类的“视觉上具有旨趣的物质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读解。而解析这类视觉产品的密码与功能,必须依靠考古学和艺术史这两个学科所提供的理论、方法与工具。

人类的视觉图像并非凭空产生,是创造者与特定视觉环境作用的产物。若要分析其物质特性与社会情境,必须理解其功能与视觉作用。

艺术史与考古学以多种视角揭示了这个创造性和相互作用的过程,帮助我们理解人类历史的特定侧面,理解艺术家如何将观看方式与空间经验转译为有形而具有力量的图像,而这类图像反过来又塑造着我们的世界观,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和质疑我们自身与外部世界。

艺术史与考古学一向是个“共生学科”。在学术界,虽时常出现“艺术史对抗考古学”的争辩,或认为前者重古物的审美价值,而后者只其孤立的文物考史价值,但实际上,这两个学科的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足以证明其“共生关系”。

考古学在古希腊泛指古代史研究。柏拉图曾以此义运用这个概念。其含义逐渐演化变窄,至17世纪仅指古物古迹研究。在随后的两个世纪里,在人们心目中,古物古迹通常就指如今所说的“美术作品”。

直到19世纪,欧洲考古学才回归到17世纪的含义,重新包容人类的所有古物与古迹。这个概念与我国从宋至清末的考古发展有同工异曲之妙。我国考古学的前身是诞生于北宋中叶的金石学。它起初限于青铜彝器与石刻,如吕大临的考古图著录的是公私收藏的古代铜器与玉器,亦即如今一般归属“美术作品”的东西。

晚至清末,金石学的范围得以拓展,碑刻、造像、画像石、墓志、题铭等均相继纳入其中。所以,罗振玉便建议以“古器物学”这一新概念取而代之。20世纪初,我国学者通过翻译日本人滨田耕作的著作而输入了“考古学”概念。在通论考古学一书中,滨田耕作将“考古学”定义为“研究过去人类的物质的遗物之学”。

而这个界定则源于西方考古界的共识即考古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的物质遗存。它有时靠近人类学,因为人类的史前史和早期历史的框架体系只能借助遗物和遗迹加以构建,也正因为如此,它是历史学科中的重要分支。

考古学即为历史学科这个认识在我国学者中是慢慢明朗起来的。1936年,卫聚贤在考辨“古”字的原义后,将“考古”与“考古学”加以区别,他说“考古俗所谓古董亦即骨董骨董,当即古懂,言其对于古物懂得懂得古物也可叫做考古,不能视为考古学。

因考古所以成学,是要亲自发掘,以观其地内保存的情形,并与其他物共存的关系,都要详为记录,并绘图照相。”卫氏描述的考古学西方俗称“锄头考古学”,我国习称“田野考古学”,他强调实地发掘是考古学的本质。

李济在1962年回忆说,他自己从事了“将近30年的田野考古工作,并且常谈中国上古史的重建问题”,但当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附设的苏联与东亚研究所的几位朋友请他讲半年的中国上古史时,他突然发现,这个工作对他而言是“一条新的路线”,是他“没有做过的梦”。

尽管王国维早已提倡考古学与文献史学互证的方法,但要等到以张光直为代表的学者出现时这种互补关系才得以付诸实践,他们力图将考古学和历史学进行整合,以建设新史学。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为纪念该校考古专业成立50周年而发表了“考古学与中国历史的重构”一文,文中指出了为何考古学必须依赖文献的原因,由此强调了考古学在历史研究中的“优势”和“局限性”。文章认为,考古发现在揭示“社会经济层面”和“社会政治状况”上十分有效,但涉及到“精神领域的研究时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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