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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尘埃落定……了么?

  • 作者:和晓
  • 类型:青春校园
  • 更新时间:06-06 22:19:20
  • 完书字数:4444

皿皿和父亲告别的时候,用用和妈妈就站在一旁。

用用长到妈妈鼻尖那么高。平时,他早已不拉妈妈的手,不过,那一刻,却主动拉住。

妈妈挣了一下,脱了手。

用用歪头去看妈妈,妈妈笑盈盈的,很温柔的样子。

爸爸出差后,皿皿回到学校学习。

家里只剩下用用和妈妈。用用感觉轻松又惬意。他已经一米四,在同龄人中不高也不矮,不胖也不瘦。普普通通,健健康康。在学校里学习很努力,除非病到医生发话,否则从不缺席,甚至不曾上学迟到过。

用用在学校里跟同学们相处得很好,因为有个很厉害的哥哥,从哥哥那里学到的皮毛,足够他在同学面前炫耀。

这天,用用回到家,打开小活动方桌,趴在桌子上做家庭作业。起身的时候绑方桌腿的铁丝挂破了他的裤子。

裤子本来就是哥哥穿小淘汰给他的。

而哥哥的裤子又是妈妈或爸爸穿破的裤子改的。

用用望着本就缝补过的裤子,心中慢慢升起一股不满。哥哥自从上了上海中学,逐渐不再穿破裤子,而他,都一米四了,还在穿补丁裤子。

妈妈回家后,从不提要求的用用,破天荒提出不想再穿补丁裤子的要求。妈妈温柔地注视着他,摸了摸他的头,没有跟他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第二天,他穿着补丁上套新补丁的裤子上学。他没有急着追问妈妈,他想的是,就算妈妈给他买新裤子,也需要至少一天或几天的时间。毕竟妈妈不在百货商店上班。

他到学校后,书包还没有放好,意外被班主任召唤到教室门外。

班主任云山雾罩夸了他一通,他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忽听老师说:“勤俭素朴,是我们的良好传统。物尽其用,应该是我们始终恪守的生活原则。嫌贫爱富是不好的品质,挑三拣四同样也不好。衣服只要能保暖,就不应该追求款式,同样,也不必在乎有没有补丁。那些都不重要,真的,不重要。”

用用低下头。明白,他又被妈妈卖了一次。

当天回家,用用没有提他被班主任喊出去谈话了,也没有质问妈妈既然不愿意给他买新裤子,为什么不直接跟他沟通,而是要通过班主任?

他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写作业,跟邻居孩子玩,等妈妈回来,晚饭后倒垃圾。

晚饭后,他拎着又脏又臭的垃圾桶,下楼,走到马路对面,把垃圾桶里的垃圾倒进垃圾房。恶臭味道熏得他不得不捂上嘴巴。无数次,他倒垃圾的时候巴不得把垃圾桶一并扔掉。

也就是想到有的同学还得倒马桶,他才勉强心理平衡一些。

拎着垃圾桶回家,将垃圾桶放在公共厨房,洗过手后,用用回那10平方米的家。

妈妈在织毛衣。织毛衣的线是用过好几年的旧线。每次翻新的时候,就用开水烫。将褶皱痕迹烫平。妈妈总是在忙,织毛衣,织毛裤,织手套,织毛线袜;改衣服,改裤子,做内裤。妈妈甚至给自己做文胸。

用用躺在妈妈给铺好的地铺上,侧躺着,看妈妈埋头织东西。有时候,妈妈会困得头耷拉下来,织毛衣的手无力地垂下来。整个人像突然死掉一样萎缩在那里。

用用会吓得魂飞体外。

他想,但没有勇气将手伸到妈妈鼻子底下,去感受是否还有鼻息。

好在妈妈会自己猛然醒来。醒来后继续忙碌。

用用看着看着,不敌困意,睡了过去。

皿皿在学校里,深受女生喜欢,微妙地被男生排挤。他在被喜欢和被排挤中,做出什么都不曾感受到的粗心和爽朗样子。他经常对着同学笑,独处或拍照时,又常常目露深沉。

初入上海中学,他天真地以为大家都一样。

不久,他就从同学的衣着、谈吐、文具、寝具等方方面面,感受到不一样。有人的爸爸一半的时间在美国做项目,有人的妈妈常常出差去德国,有人的父母都是国企做中层管理人员,有人的哥哥或姐姐已经在北、清、复、交读大学。

皿皿简直不能明白,上海中学怎么收了他这个漏网之鱼!

他开始留心起同学们的背景来。花费半年之久,得出结论,他是班上为数不多靠自己奋斗进来的……当年还没有屌丝一说……底层少年。

这个结论让他慌恐了一阵子。

因为这一点,他格外关注起自己的仪容仪表和个人谈吐起来。他日渐变得温文尔雅,变得风度翩翩,变得侃侃而谈。他靠个人毅力,努力改掉了口吃的遗传毛病。

匹配上他天生的漂亮容貌后,他变得极富魅力。

每一个他班级里的同学,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傲慢,与他平等地结交起来。

然而这种结交有些经不起深交。因为他家里没有钢琴,没有vcd播放机,没有电视机,没有固定电话,也没有照相机。说起来,他家除了床、桌子、柜子,什么都没有。连个自行车都没有!

皿皿日渐变得心事重重。他很知趣,没有将他的沉重心事向父母倾吐。他知道,他们的日子过成现在的样子,父母已经尽了全力。

外公有钱。不过,外公的独立意识很强,大钱牢牢地攥在他自己手里。

但,小钱……

上海中学入读半年后,皿皿每次回家,都会抽半天去看望外公。他知道怎么投外公所好,所以每次去看望外公,都会带上自己的英语课本。午后,外公打盹儿,他坐在外公的躺椅旁读英文。

外公初来上海时,还是个半大孩子。跌跌撞撞,老乡托老乡,最后进了一家钟表铺当学徒。学徒其实就是免费的家佣。给师娘干了几年活后,他二十出头,终于能在师傅身旁打下手。

后来,见师傅实在捂手艺捂得紧,他偶然见一家报馆招聘机修师,斗胆报了名,运气夹持,他竟然被录取了。

是家英文报馆。

报馆里的机修师比钟表铺里的师傅大度得多。外公愿意学,机修师离职前,就尽其所能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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